近年來,縉云縣光伏發展密切與鄉村振興相結合,積極探索創新“光伏+”模式,通過巧解資金籌措、項目落地、企業選擇等推進難題,聯動打好光伏+經濟薄弱村轉化、光伏+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光伏+農民增收、光伏+移民后扶四大“組合拳”,呈現出城鄉光伏產業“從無到有、以點帶面、遍地開花”的良好發展態勢,成功探索出“可實施、可推廣、可復制、可示范”的鄉村振興發展新模式。
一、聚焦精準扶貧,打好四大“組合拳”
“組合拳”一:光伏+經濟薄弱村轉化。為從根本上徹底、有效破解集體經濟薄弱村轉化問題,謀劃推出了“光伏+經濟薄弱村轉化”的第一個組合拳。通過在經濟薄弱村建設小型光伏電站,幫助村集體增收,一次性的光伏電站建設投入,可以幫助一個“零收入”的經濟薄弱村,實現25-30年取得持續穩定的發電收益。目前,全縣已實施了20個單體60KW的“光伏助村”村級光伏電站,每年每個項目可為項目所在村增加6萬元左右的村集體收入。
“組合拳”二:光伏+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為保證在小康路上一個都不掉隊,將光伏與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結合,謀劃實施了“光伏+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的第二個組合拳,也就是“光伏助困”項目。如利用筧川村集體屋頂和小學屋頂建設的120KW“光伏助困”試點項目,每年產生發電收益12萬元以上,全部分配給村里約60戶低收入農戶。電站產權由村集體所有的模式,破解了低收入農戶無安裝地點及人員動態增減的問題。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又實施了20個單體60KW的“光伏助困”村級光伏電站,每個項目每年可以產生6萬元左右發電收益用于項目區域低收入農戶脫貧奔小康。
“組合拳”三:光伏+農民增收。為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從2015年開始,在新建鎮筧川村開展“光伏助農”試點基礎上,又推出了“光伏+農民增收”的第三個組合拳,給予農戶一定資金補助,鼓勵農戶安裝家庭屋頂光伏電站,并由縣發改局牽頭電力、建設、鄉鎮和信用聯社等單位,全程服務指導試點工作,共發展家庭屋頂光伏示范戶215戶。通過示范村的建設,提高全縣群眾對光伏的認知度,帶動家庭屋頂光伏市場化發展。截止2017年底,全縣已發展家庭屋頂光伏1620戶,總規模12463KW,戶均安裝規模7.69KW,安裝農戶每年戶均增收7千余元。同時,還利用本地的荒山荒坡和墾造耕地資源,進行農光互補項目開發,實現資源的立體增值。目前,已建成晶科縉云20MW和京能縉云15MW兩個大型光伏地面電站。通過農光互補開發,讓1000多畝荒地種上蔬菜、藥材得以重新利用,100多位村民成了電站的專業農民,500余戶農戶1300多人從荒棄土地上得到了穩定的租金收益,租金由不到100元/畝.年提高到300多元/畝.年。
“組合拳”四:光伏+移民后扶。移民村集體和移民戶增收一直是移民后扶中的兩大難題,為此,密切結合當地移民村情況實際,謀劃實施了“光伏+移民后扶”的第四個組合拳。紅錦村是為安置灘坑水庫移民在縉云縣新建鎮新建的一個獨立行政村,為解決移民村集體和移民戶增收問題,利用紅錦村集體屋頂和租賃19戶移民戶屋頂,建設一個100KW的屋頂光伏電站。通過實施該項目,村集體每年增收7萬元左右,屋頂出租戶每年每戶增收1000多元。為提高移民后扶效果,又在紅錦村實施“光伏+移民”升級版,該項目通過補貼+光伏貸的方式,在全村屋頂安裝光伏電站,收益由村集體和移民戶按比例分享。項目建成后,戶年均可增收6000余元,村集體年可分享收益30多萬元。縣內正在實施的縉云抽水蓄能電站和潛明水庫兩大工程,共涉及移民4425人,在移民安置小區的規劃設計中,均預留了屋頂光伏安裝的條件。
二、整合全程資源,破解三大“推進難題”
破題一:資金難題---多渠道整合資金,上下共籌解“無米之炊”。在農村光伏項目推進中,通過利用整合省補資金、地方配套、補助等多種籌資渠道,分類解決項目建設資金難題。由政府投資的助村助困項目,通過整合省補可再生能源、扶貧、經濟薄弱村轉化、移民等省補專項資金和地方配套,將資金匯到一個池子,集中解決扶貧難題;對企業或農戶投資的農光互補和家庭光伏等項目,通過補助加業主自籌方式,以小資金帶動大發展。目前,共已整合和配套1.72億元資金用于助村助困項目,發放農村光伏項目補助資金1363.6萬元。
破題二:選址難題----多方位落實選址,因地制宜促“落地生根”。通過統籌政府屋頂、學校屋頂、村集體屋頂、村小學屋頂、租賃村民屋頂及利用荒山荒坡,以戶、村、縣三級電站協調發展的方式,全面解決光伏扶貧電站選址難題。對于本村(戶)有建設條件的,建設村(戶)級光伏電站解決本村(戶)的扶貧問題,本村(戶)無建設條件的,通過建設大型地面電站全縣統籌解決。共統籌安排出建筑屋頂15萬平方米、荒山荒坡2800畝用于農村光伏項目發展,為農村光伏扶貧類電站的建設解決了選址難問題。
破題三:準入難題----多方式選擇企業,分類施策保“質優價美”。根據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和項目性質的不同,采取邀請招投標、公開招投標、設定標準自主選擇等多種方式,科學選擇參與農村光伏項目建設的企業。同時,對進入農村市場開展光伏安裝業務的企業采取準入備案管理,對企業的資質、產品質量、合同條款、產品價格設定明確標準,最大限度保證項目質量穩定和價格優勢。早期建設的筧川“光伏助農”示范項目,考慮市場還不成熟,通過邀請招投標的方式,由村雙委、村民代表投票產生建設企業。在去年的家庭屋頂光伏示范村建設中,光伏銷售已基本市場化,通過出臺規范標準、企業報備等方式,指導農戶在符合要求的企業中自主選擇。對于由政府投資的助困助村項目,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建設企業。
三、堅持提質增效,彰顯三大“效力”
效力一:通過示范帶動,激發市場活力。從2015年開始,先后在新建鎮筧川、紅錦等村建設了“光伏助農”、“光伏助村”、“光伏助困”等示范項目42個。并利用多種形式積極進行宣傳引導,共計帶領村雙委干部到示范項目參觀考察260人次、制作播放光伏發電宣傳片35場次、利用報紙網站等媒體刊登光伏科普宣傳報道30余篇,發放《光伏發電產業政策文件匯編》、《縉云縣光伏助農宣傳手冊》等資料1500余冊。通過項目示范引導和多形式宣傳,帶動了農村市場對光伏產品的主動需求。廣闊的市場需求同時催生了一大批光伏建設企業,目前,縉云已有56家光伏企業在開展農村光伏業務,眾多企業的參與,促進了市場的進一步繁榮。
效力二:通過精準服務,增添發展動力。嚴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精神簡化光伏項目備案程序,自然人光伏項目全部由電力部門登記后統一備案,非自然人光伏項目全面采用網上備案,在審批上做好支持,截止2017年底,全縣共備案光伏項目1838個。同時,做好電網支持。對農村光伏項目開通并網綠色通道,確保項目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并網工作。對暫時不具備接入條件的光伏項目,及時開展變壓器增容和線路改造工程建設,2017年共為光伏項目增容變壓器10臺,線路改造12公里。并且做好金融支持。推動光伏企業和金融企業進行對接,加強雙方合作,積極引導銀行加大商業模式創新,更深更廣參與農村光伏建設。目前縣內共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6家金融機構開展了光伏貸業務,共為1136個農村光伏項目解決了約2.1億元的項目建設資金。
效力三:通過規范管理,確保持續發力。面對農村光伏發展中出現的市場不規范、質量難保障、售后服務困難等問題,近年來,相續出臺一系列文件進行規范。2016年出臺《縉云縣鼓勵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意見》,對光伏項目的備案管理、政策支持、部門職責等進行明確。2017年,制定《縉云縣光伏項目建設企業備案條件要求》,對進入本縣農村開展光伏項目建設的企業提出企業資質、產品質量、售后保障等具體要求。今年年初,又出臺《推進和規范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光伏項目的準入區域、建設安裝方式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通過規范管理,保障光伏項目在推動鄉村振興工作中持續發力。
通過積極努力探索創新,縉云縣的“光伏+”組合拳模式和為鄉村振興發展帶來的成效受到了《人民日報》、《浙江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等主流媒體的高度關注,并成功列入省首批清潔能源示范縣。截至目前,全縣已發展村級光伏助村助困項目42個、家庭屋頂光伏1620戶、大型農光互補地面電站2個。成功幫助42個集體經濟薄弱村、重點扶貧村轉化,660戶貧困戶脫貧,帶動一大批農戶、移民增收。同時,解決全縣經濟薄弱村轉化和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的42MW“光伏小康”工程正在全面推進。巧打“光伏+”組合拳的縉云發展模式,呈現出了勃勃生機。
一、聚焦精準扶貧,打好四大“組合拳”
“組合拳”一:光伏+經濟薄弱村轉化。為從根本上徹底、有效破解集體經濟薄弱村轉化問題,謀劃推出了“光伏+經濟薄弱村轉化”的第一個組合拳。通過在經濟薄弱村建設小型光伏電站,幫助村集體增收,一次性的光伏電站建設投入,可以幫助一個“零收入”的經濟薄弱村,實現25-30年取得持續穩定的發電收益。目前,全縣已實施了20個單體60KW的“光伏助村”村級光伏電站,每年每個項目可為項目所在村增加6萬元左右的村集體收入。
“組合拳”二:光伏+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為保證在小康路上一個都不掉隊,將光伏與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結合,謀劃實施了“光伏+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的第二個組合拳,也就是“光伏助困”項目。如利用筧川村集體屋頂和小學屋頂建設的120KW“光伏助困”試點項目,每年產生發電收益12萬元以上,全部分配給村里約60戶低收入農戶。電站產權由村集體所有的模式,破解了低收入農戶無安裝地點及人員動態增減的問題。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又實施了20個單體60KW的“光伏助困”村級光伏電站,每個項目每年可以產生6萬元左右發電收益用于項目區域低收入農戶脫貧奔小康。
“組合拳”三:光伏+農民增收。為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從2015年開始,在新建鎮筧川村開展“光伏助農”試點基礎上,又推出了“光伏+農民增收”的第三個組合拳,給予農戶一定資金補助,鼓勵農戶安裝家庭屋頂光伏電站,并由縣發改局牽頭電力、建設、鄉鎮和信用聯社等單位,全程服務指導試點工作,共發展家庭屋頂光伏示范戶215戶。通過示范村的建設,提高全縣群眾對光伏的認知度,帶動家庭屋頂光伏市場化發展。截止2017年底,全縣已發展家庭屋頂光伏1620戶,總規模12463KW,戶均安裝規模7.69KW,安裝農戶每年戶均增收7千余元。同時,還利用本地的荒山荒坡和墾造耕地資源,進行農光互補項目開發,實現資源的立體增值。目前,已建成晶科縉云20MW和京能縉云15MW兩個大型光伏地面電站。通過農光互補開發,讓1000多畝荒地種上蔬菜、藥材得以重新利用,100多位村民成了電站的專業農民,500余戶農戶1300多人從荒棄土地上得到了穩定的租金收益,租金由不到100元/畝.年提高到300多元/畝.年。
“組合拳”四:光伏+移民后扶。移民村集體和移民戶增收一直是移民后扶中的兩大難題,為此,密切結合當地移民村情況實際,謀劃實施了“光伏+移民后扶”的第四個組合拳。紅錦村是為安置灘坑水庫移民在縉云縣新建鎮新建的一個獨立行政村,為解決移民村集體和移民戶增收問題,利用紅錦村集體屋頂和租賃19戶移民戶屋頂,建設一個100KW的屋頂光伏電站。通過實施該項目,村集體每年增收7萬元左右,屋頂出租戶每年每戶增收1000多元。為提高移民后扶效果,又在紅錦村實施“光伏+移民”升級版,該項目通過補貼+光伏貸的方式,在全村屋頂安裝光伏電站,收益由村集體和移民戶按比例分享。項目建成后,戶年均可增收6000余元,村集體年可分享收益30多萬元。縣內正在實施的縉云抽水蓄能電站和潛明水庫兩大工程,共涉及移民4425人,在移民安置小區的規劃設計中,均預留了屋頂光伏安裝的條件。
二、整合全程資源,破解三大“推進難題”
破題一:資金難題---多渠道整合資金,上下共籌解“無米之炊”。在農村光伏項目推進中,通過利用整合省補資金、地方配套、補助等多種籌資渠道,分類解決項目建設資金難題。由政府投資的助村助困項目,通過整合省補可再生能源、扶貧、經濟薄弱村轉化、移民等省補專項資金和地方配套,將資金匯到一個池子,集中解決扶貧難題;對企業或農戶投資的農光互補和家庭光伏等項目,通過補助加業主自籌方式,以小資金帶動大發展。目前,共已整合和配套1.72億元資金用于助村助困項目,發放農村光伏項目補助資金1363.6萬元。
破題二:選址難題----多方位落實選址,因地制宜促“落地生根”。通過統籌政府屋頂、學校屋頂、村集體屋頂、村小學屋頂、租賃村民屋頂及利用荒山荒坡,以戶、村、縣三級電站協調發展的方式,全面解決光伏扶貧電站選址難題。對于本村(戶)有建設條件的,建設村(戶)級光伏電站解決本村(戶)的扶貧問題,本村(戶)無建設條件的,通過建設大型地面電站全縣統籌解決。共統籌安排出建筑屋頂15萬平方米、荒山荒坡2800畝用于農村光伏項目發展,為農村光伏扶貧類電站的建設解決了選址難問題。
破題三:準入難題----多方式選擇企業,分類施策保“質優價美”。根據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和項目性質的不同,采取邀請招投標、公開招投標、設定標準自主選擇等多種方式,科學選擇參與農村光伏項目建設的企業。同時,對進入農村市場開展光伏安裝業務的企業采取準入備案管理,對企業的資質、產品質量、合同條款、產品價格設定明確標準,最大限度保證項目質量穩定和價格優勢。早期建設的筧川“光伏助農”示范項目,考慮市場還不成熟,通過邀請招投標的方式,由村雙委、村民代表投票產生建設企業。在去年的家庭屋頂光伏示范村建設中,光伏銷售已基本市場化,通過出臺規范標準、企業報備等方式,指導農戶在符合要求的企業中自主選擇。對于由政府投資的助困助村項目,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建設企業。
三、堅持提質增效,彰顯三大“效力”
效力一:通過示范帶動,激發市場活力。從2015年開始,先后在新建鎮筧川、紅錦等村建設了“光伏助農”、“光伏助村”、“光伏助困”等示范項目42個。并利用多種形式積極進行宣傳引導,共計帶領村雙委干部到示范項目參觀考察260人次、制作播放光伏發電宣傳片35場次、利用報紙網站等媒體刊登光伏科普宣傳報道30余篇,發放《光伏發電產業政策文件匯編》、《縉云縣光伏助農宣傳手冊》等資料1500余冊。通過項目示范引導和多形式宣傳,帶動了農村市場對光伏產品的主動需求。廣闊的市場需求同時催生了一大批光伏建設企業,目前,縉云已有56家光伏企業在開展農村光伏業務,眾多企業的參與,促進了市場的進一步繁榮。
效力二:通過精準服務,增添發展動力。嚴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精神簡化光伏項目備案程序,自然人光伏項目全部由電力部門登記后統一備案,非自然人光伏項目全面采用網上備案,在審批上做好支持,截止2017年底,全縣共備案光伏項目1838個。同時,做好電網支持。對農村光伏項目開通并網綠色通道,確保項目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并網工作。對暫時不具備接入條件的光伏項目,及時開展變壓器增容和線路改造工程建設,2017年共為光伏項目增容變壓器10臺,線路改造12公里。并且做好金融支持。推動光伏企業和金融企業進行對接,加強雙方合作,積極引導銀行加大商業模式創新,更深更廣參與農村光伏建設。目前縣內共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6家金融機構開展了光伏貸業務,共為1136個農村光伏項目解決了約2.1億元的項目建設資金。
效力三:通過規范管理,確保持續發力。面對農村光伏發展中出現的市場不規范、質量難保障、售后服務困難等問題,近年來,相續出臺一系列文件進行規范。2016年出臺《縉云縣鼓勵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意見》,對光伏項目的備案管理、政策支持、部門職責等進行明確。2017年,制定《縉云縣光伏項目建設企業備案條件要求》,對進入本縣農村開展光伏項目建設的企業提出企業資質、產品質量、售后保障等具體要求。今年年初,又出臺《推進和規范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光伏項目的準入區域、建設安裝方式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通過規范管理,保障光伏項目在推動鄉村振興工作中持續發力。
通過積極努力探索創新,縉云縣的“光伏+”組合拳模式和為鄉村振興發展帶來的成效受到了《人民日報》、《浙江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等主流媒體的高度關注,并成功列入省首批清潔能源示范縣。截至目前,全縣已發展村級光伏助村助困項目42個、家庭屋頂光伏1620戶、大型農光互補地面電站2個。成功幫助42個集體經濟薄弱村、重點扶貧村轉化,660戶貧困戶脫貧,帶動一大批農戶、移民增收。同時,解決全縣經濟薄弱村轉化和低收入農戶奔小康的42MW“光伏小康”工程正在全面推進。巧打“光伏+”組合拳的縉云發展模式,呈現出了勃勃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