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印發《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根據方案,2020年年底前,全省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違法開展的能源設施(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房地產、旅游開發等活動,立即予以關停或關閉,限期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
方案指出,當前我省自然保護區面臨突出生態問題。違法違規侵占保護區現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位于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全省7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原環境保護部通報和我省自查發現的突出問題723個。原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通報的2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初步核實違法違規問題683個,自查發現涉及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701個。涉及問題多數為旅游開發、能源設施、養殖點、采石場、工礦企業等。此外,有的自然保護區存在土地、海域、水域權屬不明確,區內有原始居民、村莊村落、農業用地、養殖點、油井、鹽田、旅游設施和交通設施等歷史遺留問題。
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堅決杜絕新增問題,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管控,能解決的加快解決,逐步探索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思路。此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勘界定標工作全面完成。以科學評估結果為基礎,劃定我省生態保護紅線,涵蓋省級及以上禁止開發區域,實現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完成勘界定標,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科學落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取得顯著成效。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態服務功能得到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明顯增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提升。
2020年年底前,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違法開展的能源設施(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房地產、旅游開發等活動,立即予以關停或關閉,限期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對于實驗區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使用,并恢復原狀。
對自然保護區設立之前已存在的及保護區設立之后各項手續完備且已征得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分類提出差別化的補償和退出方案,依法退出。規范保護區內原有居民的生產、生活。鼓勵發展特色農業等惠農工程,逐步探索社區融合的管理模式。對確需搬遷的村莊村落,科學制定搬遷方案。2020年年底前,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歷史遺留問題逐一明確整改方案。
方案指出,當前我省自然保護區面臨突出生態問題。違法違規侵占保護區現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位于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全省7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原環境保護部通報和我省自查發現的突出問題723個。原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通報的2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初步核實違法違規問題683個,自查發現涉及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701個。涉及問題多數為旅游開發、能源設施、養殖點、采石場、工礦企業等。此外,有的自然保護區存在土地、海域、水域權屬不明確,區內有原始居民、村莊村落、農業用地、養殖點、油井、鹽田、旅游設施和交通設施等歷史遺留問題。
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堅決杜絕新增問題,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管控,能解決的加快解決,逐步探索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思路。此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勘界定標工作全面完成。以科學評估結果為基礎,劃定我省生態保護紅線,涵蓋省級及以上禁止開發區域,實現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完成勘界定標,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科學落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取得顯著成效。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態服務功能得到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明顯增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提升。
2020年年底前,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違法開展的能源設施(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房地產、旅游開發等活動,立即予以關停或關閉,限期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對于實驗區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使用,并恢復原狀。
對自然保護區設立之前已存在的及保護區設立之后各項手續完備且已征得主管部門同意設立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分類提出差別化的補償和退出方案,依法退出。規范保護區內原有居民的生產、生活。鼓勵發展特色農業等惠農工程,逐步探索社區融合的管理模式。對確需搬遷的村莊村落,科學制定搬遷方案。2020年年底前,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歷史遺留問題逐一明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