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一年的央企神華與國電集團合并一事終于落下定音。
8月28日,中國神華(601088.SH)、國電電力(600795.SH)均發布公告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與國電集團于當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 26 號),該局經審查后決定對集團合并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合并協議》約定的集團合并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
神華國電合并是我國截至目前最大的能源央企合并案,合并后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將成為我國最大的煤電央企。
神華國電滿足兩項條件,歷時一年確認合并
2017年8月28日,經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7]146 號)批準,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實施聯合重組,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國電集團。
彼時,有分析稱,中國神華與國電電力的重組將產生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煤電聯營模式,并開啟電企重組序幕。煤電聯營可有效降低火電企業成本和盈利波動,打破煤電供需矛盾;火電行業集中度提高,將進一步消除產能過剩,提高行業盈利水平。
當年11月,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召開重組大會,宣布兩家公司合并重組,正式成立了國家能源集團。
今年2月,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正式簽署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并協議》。根據合并協議,本次合并后,國電集團將注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并后公司繼續存續。自合并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
但根據合并協議,在協議生效的前提下,本次合并的交割還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一是本次合并所必要的中國境內反壟斷申報通過有權監管機構審查;二是有權監管機構豁免國家能源集團對國電集團下屬上市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關于第二條,證監會已于今年3月核準豁免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至此,這兩項條件均已滿足。
強強聯合,營收好于歷史同期
宣布合并后,2018年上半年,國家能源集團完成發電量4509億千瓦時,煤炭銷量3.4億噸,實現利潤402億元,多項指標不僅超過合并前兩家企業同期指標相加之和,且兩家企業各項指標也好于歷史同期。
國家能源集團因此次重組,承繼取得國電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國電電力46.09%的股份。
國電電力是我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國電集團旗下的電力上市公司,于1992年在東北成立,1997年3月18日在上交所掛牌上市,主營業務為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截止目前,公司總市值為508.9億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營業總收入160億元,同比增長8.41%;毛利潤32億元,凈利潤12億元、凈利潤同比增長17.56%。
然而該公司2017年的整體經營業績卻并不樂觀。2017年年報顯示,其營業總收入為598億元,毛利潤95.6億元,凈利潤22.2億元,凈利潤同比下滑達到了52.97%,環比下滑3.97%,扣非后的凈利潤環比下滑達到了17.37%。
神華集團下屬的領軍公司中國神華則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主營業務是煤炭、電力的生產和銷售,鐵路、港口和船舶運輸,煤制烯烴等業務。煤炭、發電、鐵路、港口、航運、煤化工一體化經營模式被稱為神華的獨特經營方式和盈利模式。中國神華總市值為3654億元,位列全球煤炭上市公司首位、全球綜合性礦業上市公司第五名。
神華的運營情況明顯好于國電電力。2017年年報顯示,其營業總收入達到了2487億元,毛利潤953億元,凈利潤為450億元。凈利潤同比增長達到了98%,環比增長9.7%。
2018年半年報顯示,神華實現營業收入 1273.8 億元,同比增長 5.7%;毛利潤366.6 億元,同比增長 2.4%;凈利潤為 229.8 億元,同比下降 5.5%。
合并影響大,我國第四大能源央企主導煤電市場
合并后的國家能源集團,將涵蓋煤炭開采與銷售、發電與熱力生產、港口鐵路航運、煤化工、金融、節能與裝備制造等業務,橫跨多個行業門類。涉及資產超過1.8萬億元,在中國能源央企中僅次于國家電網、中石油和中石化之后,成為中國第四大能源央企。
據統計,從產量計算看,國家能源集團還將擁有4個世界之最,分別是全世界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公司和全世界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合并重組,對神華和國電各自業務也影響重大。
在國電電力宣布股東變動的當天也就是2017年8月29日,國電電力發布公告稱與神華成立合資公司。此舉可看做是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合并的實際動作。
根據去年8月國電電力的公告顯示,國電電力擬以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相關火電公司股權及資產(即國電電力出資的標的資產)與中國神華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相關火電公司股權及資產(即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共同組建合資公司。國電電力擬用于出資的標的資產包括大同發電、江蘇電力、國電安徽、新疆電力在內的22家發電廠;中國神華擬用于出資的標的資產包括國華國際電力、保德發電在內的18家發電能源企業。
以2017年6月為評估基準日,國電電力出資的標的資產作價合計約為373.73億元,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作價合計約為292.74億元。
具體而言,按公告顯示,對于國電來講,公司將與國家能源集團所屬企業存在購買燃料、購買運輸服務、購買設備產品、接受技術及其他服務等關聯交易,由此利用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降低采購成本和相關采購費用,并依托長期合作經驗能確保獲得可靠、有質量保證的燃料和服務。
此外,國電控股子公司將與國家能源集團所屬財務公司的金融業務關聯交易,將有助于其充分發揮集團內部融資平臺和資金管理平臺的功能,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拓寬籌資渠道,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和資本運營能力。
對于神華來說,重組前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發電量將主要送往浙江、安徽、江蘇等地,在重組完成后,神華在浙江、安徽、江蘇區域電力市場的占有率進一步提高。
今日, 受集團重組落地消息刺激,國電電力和中國神華股價均向上攀升,兩家集團余下上市公司也紛紛大漲。
8月28日,中國神華(601088.SH)、國電電力(600795.SH)均發布公告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與國電集團于當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 26 號),該局經審查后決定對集團合并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合并協議》約定的集團合并交割條件已全部滿足。
神華國電合并是我國截至目前最大的能源央企合并案,合并后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將成為我國最大的煤電央企。
神華國電滿足兩項條件,歷時一年確認合并
2017年8月28日,經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的通知》(國資發改革[2017]146 號)批準,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實施聯合重組,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國電集團。
彼時,有分析稱,中國神華與國電電力的重組將產生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煤電聯營模式,并開啟電企重組序幕。煤電聯營可有效降低火電企業成本和盈利波動,打破煤電供需矛盾;火電行業集中度提高,將進一步消除產能過剩,提高行業盈利水平。
當年11月,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召開重組大會,宣布兩家公司合并重組,正式成立了國家能源集團。
今年2月,國家能源集團與國電集團正式簽署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之合并協議》。根據合并協議,本次合并后,國電集團將注銷,國家能源集團作為合并后公司繼續存續。自合并交割日起,國電集團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由國家能源集團承繼及承接。中國神華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
但根據合并協議,在協議生效的前提下,本次合并的交割還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一是本次合并所必要的中國境內反壟斷申報通過有權監管機構審查;二是有權監管機構豁免國家能源集團對國電集團下屬上市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關于第二條,證監會已于今年3月核準豁免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至此,這兩項條件均已滿足。
強強聯合,營收好于歷史同期
宣布合并后,2018年上半年,國家能源集團完成發電量4509億千瓦時,煤炭銷量3.4億噸,實現利潤402億元,多項指標不僅超過合并前兩家企業同期指標相加之和,且兩家企業各項指標也好于歷史同期。
國家能源集團因此次重組,承繼取得國電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國電電力46.09%的股份。
國電電力是我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國電集團旗下的電力上市公司,于1992年在東北成立,1997年3月18日在上交所掛牌上市,主營業務為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截止目前,公司總市值為508.9億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營業總收入160億元,同比增長8.41%;毛利潤32億元,凈利潤12億元、凈利潤同比增長17.56%。
然而該公司2017年的整體經營業績卻并不樂觀。2017年年報顯示,其營業總收入為598億元,毛利潤95.6億元,凈利潤22.2億元,凈利潤同比下滑達到了52.97%,環比下滑3.97%,扣非后的凈利潤環比下滑達到了17.37%。
神華集團下屬的領軍公司中國神華則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主營業務是煤炭、電力的生產和銷售,鐵路、港口和船舶運輸,煤制烯烴等業務。煤炭、發電、鐵路、港口、航運、煤化工一體化經營模式被稱為神華的獨特經營方式和盈利模式。中國神華總市值為3654億元,位列全球煤炭上市公司首位、全球綜合性礦業上市公司第五名。
神華的運營情況明顯好于國電電力。2017年年報顯示,其營業總收入達到了2487億元,毛利潤953億元,凈利潤為450億元。凈利潤同比增長達到了98%,環比增長9.7%。
2018年半年報顯示,神華實現營業收入 1273.8 億元,同比增長 5.7%;毛利潤366.6 億元,同比增長 2.4%;凈利潤為 229.8 億元,同比下降 5.5%。
合并影響大,我國第四大能源央企主導煤電市場
合并后的國家能源集團,將涵蓋煤炭開采與銷售、發電與熱力生產、港口鐵路航運、煤化工、金融、節能與裝備制造等業務,橫跨多個行業門類。涉及資產超過1.8萬億元,在中國能源央企中僅次于國家電網、中石油和中石化之后,成為中國第四大能源央企。
據統計,從產量計算看,國家能源集團還將擁有4個世界之最,分別是全世界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生產公司、全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公司和全世界最大的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合并重組,對神華和國電各自業務也影響重大。
在國電電力宣布股東變動的當天也就是2017年8月29日,國電電力發布公告稱與神華成立合資公司。此舉可看做是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合并的實際動作。
根據去年8月國電電力的公告顯示,國電電力擬以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相關火電公司股權及資產(即國電電力出資的標的資產)與中國神華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相關火電公司股權及資產(即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共同組建合資公司。國電電力擬用于出資的標的資產包括大同發電、江蘇電力、國電安徽、新疆電力在內的22家發電廠;中國神華擬用于出資的標的資產包括國華國際電力、保德發電在內的18家發電能源企業。
以2017年6月為評估基準日,國電電力出資的標的資產作價合計約為373.73億元,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作價合計約為292.74億元。
具體而言,按公告顯示,對于國電來講,公司將與國家能源集團所屬企業存在購買燃料、購買運輸服務、購買設備產品、接受技術及其他服務等關聯交易,由此利用發揮集中采購的優勢,降低采購成本和相關采購費用,并依托長期合作經驗能確保獲得可靠、有質量保證的燃料和服務。
此外,國電控股子公司將與國家能源集團所屬財務公司的金融業務關聯交易,將有助于其充分發揮集團內部融資平臺和資金管理平臺的功能,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拓寬籌資渠道,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和資本運營能力。
對于神華來說,重組前中國神華出資的標的資產發電量將主要送往浙江、安徽、江蘇等地,在重組完成后,神華在浙江、安徽、江蘇區域電力市場的占有率進一步提高。
今日, 受集團重組落地消息刺激,國電電力和中國神華股價均向上攀升,兩家集團余下上市公司也紛紛大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