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已至,雖然行業熱切期盼的2019光伏政策遲遲未能出臺,但行業利好消息不斷,部分地方陸續出臺光伏補貼政策,為行業發展注入強心劑。
近日,又有幾個地區陸續明確了過渡期光伏補貼方案,補貼標準如何呢?
上海市
2019年1月4日,上海市發改委公布了2018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共1個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20000千瓦)、38個分布式光伏項目(共11089.185千瓦)和1297戶個人光伏(共8271.17千瓦)符合條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予以支持,其中最高補貼0.55元,連補5年。
廣東省佛山市
2018年1月3日,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公布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2019-2020年)(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2019-2020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補貼。具體補助標準為:
1、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對利用居民住宅領域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25元/千瓦時(其中市級補助0.0625元/千瓦時、區級補助0.1875元/千瓦時),自項目實現初次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5年。
2、其他分布式光伏項目:對利用工業、商業、交通、公共機構等非居民住宅領域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2元/千瓦時(其中市級補助0.05元/千瓦時、區級補助0.15元/千瓦時),自項目實現初次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3年。
廣東省東莞市
2018年12月24日,東莞市發改委發布《關于撥付我市第1-6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的通知》,根據文件內容,東莞市已安裝光伏的居民和企業,地方度電補貼(居民0.3元,企業0.1元)和初裝補貼(180元/kw)都已開始陸續發放。
浙江省平湖市
2018年12月19日,浙江省平湖市出臺《關于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補充意見》(平政辦發〔2018〕139號),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相關鼓勵政策。《意見》執行范圍為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并網的項目,具體補貼標準為:
1、對工業、農業、公共建筑等屋頂及魚塘、大棚、灘涂等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每千瓦時0.1元的補助,補助期限為自項目并網起3年;
2、對居民屋頂成片建設0.1兆瓦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每戶居民最高不超過4000元,對發電量不再予以補助;
3、對村(社區)集體建筑屋頂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后全額上網,經投資單位申報、市發改局認定后,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發電量不再予以補助。
4、對在平湖市注冊的企業(單位)投資光伏發電項目且備案項目0.1兆瓦及以上的,實行發電量補助,補助期限為3年。
2018年5月31日(含)前并網的項目按《平湖市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補充意見的通知》執行。
1、對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單位)投資光伏發電項目且審批項目0.1兆瓦及以上的,實行發電量補助,補助期限為5年;
2、推進屋頂資源利用。在推進高能耗企業、大面積企業建設光伏發電的基礎上,鼓勵2000平方米以下工業企業利用屋頂資源,建設裝機容量150千瓦以下光伏發電項目,從建成并網起前兩年按0.25元/千瓦時,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助。
3、推進農業光伏發電建設。鼓勵利用魚塘、大棚等農業設施用地資源建設“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從并網起前兩年按0.3元/千瓦時,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助。
4、推進居民成片光伏發電建設。鼓勵城鄉居民住宅等民用建筑推廣光伏發電,對在居民屋頂成片建設0.1兆瓦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
近日,又有幾個地區陸續明確了過渡期光伏補貼方案,補貼標準如何呢?
上海市
2019年1月4日,上海市發改委公布了2018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共1個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20000千瓦)、38個分布式光伏項目(共11089.185千瓦)和1297戶個人光伏(共8271.17千瓦)符合條件,列入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獎勵目錄予以支持,其中最高補貼0.55元,連補5年。
廣東省佛山市
2018年1月3日,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公布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2019-2020年)(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2019-2020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補貼。具體補助標準為:
1、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對利用居民住宅領域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25元/千瓦時(其中市級補助0.0625元/千瓦時、區級補助0.1875元/千瓦時),自項目實現初次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5年。
2、其他分布式光伏項目:對利用工業、商業、交通、公共機構等非居民住宅領域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2元/千瓦時(其中市級補助0.05元/千瓦時、區級補助0.15元/千瓦時),自項目實現初次并網發電的次月起連續補助3年。
廣東省東莞市
2018年12月24日,東莞市發改委發布《關于撥付我市第1-6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的通知》,根據文件內容,東莞市已安裝光伏的居民和企業,地方度電補貼(居民0.3元,企業0.1元)和初裝補貼(180元/kw)都已開始陸續發放。
浙江省平湖市
2018年12月19日,浙江省平湖市出臺《關于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補充意見》(平政辦發〔2018〕139號),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相關鼓勵政策。《意見》執行范圍為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并網的項目,具體補貼標準為:
1、對工業、農業、公共建筑等屋頂及魚塘、大棚、灘涂等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每千瓦時0.1元的補助,補助期限為自項目并網起3年;
2、對居民屋頂成片建設0.1兆瓦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每戶居民最高不超過4000元,對發電量不再予以補助;
3、對村(社區)集體建筑屋頂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后全額上網,經投資單位申報、市發改局認定后,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發電量不再予以補助。
4、對在平湖市注冊的企業(單位)投資光伏發電項目且備案項目0.1兆瓦及以上的,實行發電量補助,補助期限為3年。
2018年5月31日(含)前并網的項目按《平湖市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補充意見的通知》執行。
1、對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單位)投資光伏發電項目且審批項目0.1兆瓦及以上的,實行發電量補助,補助期限為5年;
2、推進屋頂資源利用。在推進高能耗企業、大面積企業建設光伏發電的基礎上,鼓勵2000平方米以下工業企業利用屋頂資源,建設裝機容量150千瓦以下光伏發電項目,從建成并網起前兩年按0.25元/千瓦時,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助。
3、推進農業光伏發電建設。鼓勵利用魚塘、大棚等農業設施用地資源建設“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從并網起前兩年按0.3元/千瓦時,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助。
4、推進居民成片光伏發電建設。鼓勵城鄉居民住宅等民用建筑推廣光伏發電,對在居民屋頂成片建設0.1兆瓦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按建設并網裝機容量給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