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風電、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實現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5月30日發布《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業內人士指出,此次發布政策確定的新機制,體現了國家補貼資金優先支持電價補貼退坡力度大的項目,以競爭配置和補貼競價市場手段,引領風電、光伏發電降成本、去補貼和實現平價。本次發布的方案整體符合市場預期,與征求意見稿的區別在于2019年并網項目都可申報競價補貼。
建設平價上網項目
2019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就聯合印發《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同時完善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競爭配置機制,減少行業發展對國家補貼的依賴。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總的導向就是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加快技術進步和補貼強度降低,做好項目建設與消納能力協調,實現高質量發展。
總的來說,《通知》對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出四項要求。首先,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再開展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競爭配置工作。其次,嚴格規范補貼項目競爭配置。根據規劃和電力消納能力,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確定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再次,全面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省級電網企業對新增建設規模的消納條件進行測算論證,做好電力送出工程建設銜接,落實消納方案,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最后,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核實申請項目的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符合降低非技術成本有關要求,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加強監督。
光伏 推動資源配置市場化
根據國家能源局30日發布的《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簡稱《方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須采取招標等競爭性配置方式,通過項目業主申報、競爭排序方式優選確定國家補貼項目及補貼標準。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自今年2月以來廣受關注的光伏政策調整塵埃落定,光伏行業從此進入無補貼平價上網與享受國家補貼競爭配置等多種項目模式并存的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針對2019年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即只有2019年新建的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才可以參與補貼競價。在該方案發布前并網的本年度新建項目須提供電網企業出具的并網時間證明。
國家能源局表示,今年光伏發展政策的基本考慮是“穩、轉、改”。穩就是穩市場穩預期,轉就是推動光伏發電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改就是改革光伏發電管理機制、完善光伏發電發展政策。《方案》對今后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在機制上做了調整,可以概括為“六個定”,即財政部門定補貼額度、價格部門定價格上限、能源部門定競爭規則、企業定補貼強度、市場定建設規模、電網定消納能力。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指出,此項政策的重要意義在于大力推動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對于光伏產業行業管理而言是一場重大改革。這意味著國家有關部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下,由市場來確定補貼裝機規模。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則指出,《方案》的核心內容即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行項目補貼競價。
風電 加大競爭
為實現風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30日還印發了《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突出推進平價上網和加大競爭力度配置的主攻方向。數據顯示,2019年一季度末,全國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89億千瓦,已達到“十三五”規劃目標的90%。
針對2019年新增風電項目的建設規模,國家能源局表示,各地區組織新增風電項目建設必須符合兩個前提條件,一方面依據規劃建設,《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以及《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對各省(區、市)均提出了2020年風電累計并網目標;另一方面,嚴格將消納能力作為前提條件,對于不落實消納能力的不能建設。
總體上,在風電領域鼓勵并支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項目。一是對2019年度不需國家補貼競爭配置項目總量規模的地區,在確保具備消納條件的前提下,可開展建設與消納能力相匹配的平價上網風電項目;二是在各地區消納能力配置方面,在不影響已并網和核準有效項目的電力消納基礎上,測算確認的消納能力優先向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配置;三是對已核準并在有效期的在建項目,如果消納能力有限,優先落實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
國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所長李瓊慧指出,消納條件對于新增規模來說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強調落實并網和消納條件,是在技術上解決量的問題,有助于促進網源協調,推進新能源尤其是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
建設平價上網項目
2019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就聯合印發《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同時完善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競爭配置機制,減少行業發展對國家補貼的依賴。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總的導向就是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加快技術進步和補貼強度降低,做好項目建設與消納能力協調,實現高質量發展。
總的來說,《通知》對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提出四項要求。首先,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再開展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競爭配置工作。其次,嚴格規范補貼項目競爭配置。根據規劃和電力消納能力,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確定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再次,全面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省級電網企業對新增建設規模的消納條件進行測算論證,做好電力送出工程建設銜接,落實消納方案,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最后,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核實申請項目的建設投資營商環境符合降低非技術成本有關要求,國家能源局派出監管機構加強監督。
光伏 推動資源配置市場化
根據國家能源局30日發布的《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簡稱《方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須采取招標等競爭性配置方式,通過項目業主申報、競爭排序方式優選確定國家補貼項目及補貼標準。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自今年2月以來廣受關注的光伏政策調整塵埃落定,光伏行業從此進入無補貼平價上網與享受國家補貼競爭配置等多種項目模式并存的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針對2019年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即只有2019年新建的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除光伏扶貧、戶用光伏外)才可以參與補貼競價。在該方案發布前并網的本年度新建項目須提供電網企業出具的并網時間證明。
國家能源局表示,今年光伏發展政策的基本考慮是“穩、轉、改”。穩就是穩市場穩預期,轉就是推動光伏發電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改就是改革光伏發電管理機制、完善光伏發電發展政策。《方案》對今后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在機制上做了調整,可以概括為“六個定”,即財政部門定補貼額度、價格部門定價格上限、能源部門定競爭規則、企業定補貼強度、市場定建設規模、電網定消納能力。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指出,此項政策的重要意義在于大力推動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對于光伏產業行業管理而言是一場重大改革。這意味著國家有關部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規模下,由市場來確定補貼裝機規模。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則指出,《方案》的核心內容即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實行項目補貼競價。
風電 加大競爭
為實現風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30日還印發了《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突出推進平價上網和加大競爭力度配置的主攻方向。數據顯示,2019年一季度末,全國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89億千瓦,已達到“十三五”規劃目標的90%。
針對2019年新增風電項目的建設規模,國家能源局表示,各地區組織新增風電項目建設必須符合兩個前提條件,一方面依據規劃建設,《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以及《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對各省(區、市)均提出了2020年風電累計并網目標;另一方面,嚴格將消納能力作為前提條件,對于不落實消納能力的不能建設。
總體上,在風電領域鼓勵并支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項目。一是對2019年度不需國家補貼競爭配置項目總量規模的地區,在確保具備消納條件的前提下,可開展建設與消納能力相匹配的平價上網風電項目;二是在各地區消納能力配置方面,在不影響已并網和核準有效項目的電力消納基礎上,測算確認的消納能力優先向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配置;三是對已核準并在有效期的在建項目,如果消納能力有限,優先落實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
國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所長李瓊慧指出,消納條件對于新增規模來說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強調落實并網和消納條件,是在技術上解決量的問題,有助于促進網源協調,推進新能源尤其是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