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的規定,我局對你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信息披露不及時
2019年5月20日,你公司發布公告,稱收購標的唐山普林億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林億威)業績補償承諾方深圳市瀚瑞德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瑞德)于2019年1月3日在工商局完成注銷,若普林億威未完成業績承諾,將直接影響瀚瑞德向你公司支付的業績補償款的追償。經查,你公司于2019年3月底已知悉上述事項,但未能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
二、商譽減值測試不審慎
2017年8月,你公司收購普林億威100%股權,形成商譽計22,750.13萬元。2018年4月,雙方簽署補充協議,將收購價格調減至1.5億元,同時將商譽調減至12,750.13萬元。2018年末,你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損失3,015.82萬元。經查,你公司在對普林億威商譽進行減值測試時,涉及的收入增長率、毛利率等關鍵假設設定缺乏合理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
三、存貨等部分資產減值測試不審慎
2018年,你公司收到銷售退回電機電控產品并計入存貨賬面價值計5,183萬元。經查,你公司對上述存貨進行減值測試時,未合理選取銷售價格,可變現凈值確定的依據不充分,影響存貨跌價計提的準確性。你公司存在部分庫齡較長的存貨,不具備二次銷售或使用功能,你公司在做減值測試時,未考慮該批存貨的實際情況,仍采用正常銷售的假設來預測可變現凈值,缺乏合理性,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
此外,檢查還發現,你公司對部分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測試不審慎,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
四、債務重組中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缺乏合理依據
2018年,你公司與部分客戶進行債務重組,客戶以車輛抵償應收賬款,你公司將抵債車輛作為固定資產入賬,但對部分車輛公允價值的確定缺乏合理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規定。
你公司存在的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時、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范的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規范運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一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一、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并切實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水平,真正做到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投資者。
二、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完善并嚴格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強信息披露管理,保證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三、你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財務基礎工作,提升會計核算水平,增強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合規意識,確保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等事項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從源頭保證財務核算的質量。
如對本監管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20年3月1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的規定,我局對你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信息披露不及時
2019年5月20日,你公司發布公告,稱收購標的唐山普林億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林億威)業績補償承諾方深圳市瀚瑞德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瀚瑞德)于2019年1月3日在工商局完成注銷,若普林億威未完成業績承諾,將直接影響瀚瑞德向你公司支付的業績補償款的追償。經查,你公司于2019年3月底已知悉上述事項,但未能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
二、商譽減值測試不審慎
2017年8月,你公司收購普林億威100%股權,形成商譽計22,750.13萬元。2018年4月,雙方簽署補充協議,將收購價格調減至1.5億元,同時將商譽調減至12,750.13萬元。2018年末,你公司計提商譽減值損失3,015.82萬元。經查,你公司在對普林億威商譽進行減值測試時,涉及的收入增長率、毛利率等關鍵假設設定缺乏合理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
三、存貨等部分資產減值測試不審慎
2018年,你公司收到銷售退回電機電控產品并計入存貨賬面價值計5,183萬元。經查,你公司對上述存貨進行減值測試時,未合理選取銷售價格,可變現凈值確定的依據不充分,影響存貨跌價計提的準確性。你公司存在部分庫齡較長的存貨,不具備二次銷售或使用功能,你公司在做減值測試時,未考慮該批存貨的實際情況,仍采用正常銷售的假設來預測可變現凈值,缺乏合理性,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
此外,檢查還發現,你公司對部分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測試不審慎,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
四、債務重組中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缺乏合理依據
2018年,你公司與部分客戶進行債務重組,客戶以車輛抵償應收賬款,你公司將抵債車輛作為固定資產入賬,但對部分車輛公允價值的確定缺乏合理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規定。
你公司存在的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時、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范的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規范運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一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一、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并切實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水平,真正做到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投資者。
二、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完善并嚴格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強信息披露管理,保證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三、你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財務基礎工作,提升會計核算水平,增強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合規意識,確保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等事項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從源頭保證財務核算的質量。
如對本監管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