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裝備司發布《關于擬恢復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的公示》。
公示指出,工信部委托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于6月8日至9日對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經現場驗收,南京特汽針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業生產一致性保障能力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建議恢復其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
今年1月24日,工信部向存在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問題的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了撤銷違規車型公告、暫停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進行為期2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以下為原文:
關于擬恢復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的公示
2017年1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向存在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問題的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了撤銷違規車型公告、暫停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進行為期2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2017年5月,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驗收申請。按照《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工產業〔2010〕第109號)等有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委托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于6月8-9日對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經現場驗收,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認為南京特汽針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業生產一致性保障能力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建議恢復其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現將以上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于6月29日前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
傳真:010-66013708
郵箱:qiche@miit.gov.cn
裝備工業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