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臺灣島內發生了史上最大規模的停電事故。據媒體報道,臺灣北部地區最大的發電廠——大潭燃氣電站6臺機組共438萬千瓦全部跳閘脫網,電網瞬時損失了大約420萬千瓦的供電能力,占當天全島最大負荷的11.6%左右,導致臺北、新北、新竹、桃園、臺南、高雄和基隆等地陸續實施緊急分區輪流停電,事故殃及了17個縣市,波及地域約占臺灣島面積的四分之三以上,約690萬戶民眾被“無預警”停電,逾半家庭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關于事件的相關報道也已很多,總體來看,各方基本把臺灣大停電看作為一次電力供需緊張情況下的人員誤操作導致的偶發事故。作為能源規劃從業者,筆者更關注臺灣電力供需緊張、誤操作、偶發事故頻發等現象背后的原因,以及該次事故對我國電力建設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基礎建設應適度超前
從公開報道信息看,進入8月份后,臺灣島內迎來了高溫炎熱天氣,氣溫一路走高,8月8日臺北最高氣溫達到37度,創下今年新高,此后10天基本維持在36度左右。伴隨著高溫的是臺灣島內用電負荷不斷攀升,8月7日下午,臺灣地區電網最高供電負荷達3616萬千瓦,雖然此時系統名義備用率有6.3%,由于和平電廠送出線路倒塔影響發電,系統實際旋轉備用容量約85萬千瓦,旋轉備用率僅為2.3%;8月8日臺灣省地區電網最高供電負荷達到3627萬千瓦,創下歷史新高,當天系統實際旋轉備用容量僅有62萬千瓦,旋轉備用率為1.7%,創下歷史次低,當時的臺灣供電已經亮起紅燈,距離供電燈號亮黑燈(輪流限負荷)僅有一線之差。
參照我國電力系統有功功率備用容量確定相關原則,為保持電力系統正常運轉,應有必要的有功功率備用容量,包括負荷備用、事故備用和檢修備用,其中負荷備用容量為最大發電負荷的2%-5%,其中低值適用于大系統,高值適用于小系統;事故備用容量可為最大發電負荷的10%左右,但不小于系統一臺最大機組的容量;檢修備用一般應結合系統的負荷特點、水火電比重、設備質量和檢修水平等情況綜合確定,一般宜為最大發電負荷的8%-15%。旋轉備用包括負荷備用和部分的事故備用,按臺灣電網系統的規模,其旋轉備用率應在7%以上,實際上今年的8月以來臺灣電網的旋轉備用容量就不到3%,這遠遠低于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需要。
在3%以下的旋轉備用率下長期維持電力系統正常運行,這絕對是對運行底限的嚴峻挑戰,筆者為臺灣同行深深捏了一把汗。明白電力系統運行的人都清楚,在如此低的旋轉備用率下運行,不亞于在“刀尖上跳舞”和“鋼絲繩上翻跟斗”,這種狀況下電力系統運行根本經不起任何的風吹草動,當失去12%供電能力的時候,臺灣電網沒有全部垮掉實屬萬幸。
本次臺灣大停電事故,表面上是由于人為誤操作引起的事故,但實際上是電力供應緊張所致。臺灣電網最大用電負荷超過了3600萬千瓦,但供電能力卻只有3700萬千瓦左右,系統總備用容量只有100萬千瓦左右,備用率不到3%,這已經屬于電力供應嚴重短缺。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長期運行在供應嚴重短缺的狀況下,電力系統安全這個弦繃得過緊,出現事故是絕對的,不出現事故才是相對的。目前臺灣電力系統已到了大力推進電源建設,增強保障能力,緩解供需矛盾的時候了。
當然,福建與臺灣島隔海相望,廈門與高雄的直線距離只有300公里左右,當前福建電力供應充足,如果臺灣地區的當政者能夠摒棄成見、消除隔閡和敞開胸懷,實施閩臺電力聯網,也是增強臺灣電力供應能力的不錯選擇。對我們的啟示是,作為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電力建設適度超前是保障系統安全的必要條件,同時,在迎峰度夏期間,相關運行部門要重視隱患排查,加強預案管理和演練。
能源政策應連貫有序
把時間拉遠,從臺灣地區的歷史電力數據看,雖然近年來臺灣用電量基本穩定,但最大用電負荷卻在不斷增長,從2011年到2016年,臺灣島內最大負荷增長了200萬千瓦左右。與此同時,作為供電主力的火電、核電等主要類型電源裝機容量并未增長,2016年仍維持2011年的水平,雪上加霜的是,從2016年起臺灣的部分核電機組還退出了運行。于是,從2013年臺灣電力供應開始亮黃燈,2014年亮黃燈天數增加到62天,2015年亮黃燈天數劇增到189天,外加亮紅燈2天,2016年亮黃燈天數達到了237天,外加亮紅燈7天,進入2017年夏天,臺灣電力供應幾乎天天亮紅燈,換言之,近三四年,臺灣的電力運行一直都在“走鋼絲”。
既然電力有短缺,就應該建設電源,況且持續了三四年的時間,建設電源的時間也應綽綽有余,那么臺灣島內為什么沒有建呢?
難道臺灣地區電力部門的都是“雜技運動員”,就喜歡玩“走鋼絲”這么有難度的動作?優秀的臺灣同行,難道就不明白刀尖上跳舞久了總會戳到腳心這個淺顯的道理嗎?非也,其實近年來臺灣島內的電力部門也是有苦難述。
自臺灣地區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核電后,核電建設計劃被臺灣能源建設部門無限期擱置,填補核能發電缺口的任務就落到了其他發電形式身上。但臺灣的民眾說,火力會產生空氣污染,風力發電太吵太鬧,太陽能發電會侵占農地,水力發電會破壞生態。于是,臺灣的能源主管部門凌亂了,拋棄核電后,如果不考慮目前技術上還無法實現的“用愛發電”外,臺灣民眾比較能夠接受的好像只有氣電。但是臺灣島資源貧乏,天然氣需要從海外進口,氣價深受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最要命的是,臺灣民眾說電價不能漲。臺灣時不時地下調電價,2015年平均售電價格約2.9新臺幣/千瓦時,2016年為2.6新臺幣/千瓦時,即使用電緊張如2017年,依然在6月底再次將電價下調到2.4新臺幣/千瓦時。電價的下調,再加上天然氣購置成本的增加,2017年上半年臺灣電力虧損接近71億新臺幣。在這種情況下,再讓臺灣電力企業繼續負債前行,積極建設氣電,顯然缺乏現實性,臺灣電力運行長期需要“走鋼絲”也就變得情理之中了。
可以說,臺灣電力供應緊張非“一日之寒”,也不是一方之因,其中,混亂無序、自相矛盾的能源發展政策是主要的背后推手。遠觀委內瑞拉,近觀印度,這些國家也都存在供電緊張情況,其背后也都有能源政策無章法的影子。幸運的是,我國能源政策,從戰略、規劃到計劃有完備和有序的體系,基本保障了電力建設的有序執行。從臺灣地區電力企業沒有電源建設積極性的問題來看,下一步,我國還要繼續加強能源改革,破除煤炭、天然氣等燃料供應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的蹺蹺板游戲;設計合理的電力價格體系,清除現有電價中說不清道不明的內容,在保證用戶電價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前提下,既能引導電力綠色低碳發展,又能讓各方都健康可持續發展,既要防止電力企業獲取超額利潤,也不能讓電力企業負債前行。
發展決策應專業科學
是什么造成臺灣能源發展混亂無序、自相矛盾?臺灣地區的政治體制難逃其咎。臺灣民眾崇尚“民主萬能”,相信“選票力量”,重大議題必須要有足夠充分的民主討論,直到終究形成一定共識,如果共識錯了,就通過選舉制度來糾錯,即使是能源這么專業的議題也概莫例外。
例如,1978年臺灣提出建設第四座核電廠,經過持久充分討論,于1999年開工建設,由于臺灣民眾抗議核電,又經過持久充分討論,于2015年停工封存。又比如,2015年臺灣召開的以“未來電力從哪里來”為主題的能源會議,討論后,臺灣未來電力從哪里來仍沒有結果。筆者認為,專業領域決策,采取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或者是全民公投的方式,其實是泛民主化的體現,雖然這種決策方式保證了決策過程的“程序合法性”,卻無法保證決策結果的科學性和專業性,這才是臺灣能源發展政策的混亂之源。
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專業技術問題晦澀難懂,我們不能要求所有的民眾都去學習和查閱專業文獻而成為各行各業的通才,這決定了專業對口的總是少數人,大多數民眾對特定技術問題并不具備專業性。民眾作出的決策,有可能是出于與問題毫無關聯的個人喜好,也可能是受媒體輿論影響的結果。由于民眾的非專業性,在泛民主化的環境下,如果利益集團有心加以利用,很容易讓專業技術問題政治化。放到臺灣來看,由于臺灣用電電價長期維持在全球最高水平之列,民眾無法從技術、環境和經濟等專業角度出發看待臺灣能源,卻對降電價情有獨鐘。受日本福島核事故影響,臺灣民眾對核能也產生了疑慮,有停止核能開發的想法。因此,為了選票,民進黨就滿足了民眾“停核電,不漲價”的要求,就連當年支持核能的蔡英文也一改初衷,奮不顧身走上街頭,帶頭反對核電,呼喊“2025建設非核家園”的口號,最終將折騰了幾十年的核四電廠徹底封死。
此次大停電事件折射出了臺灣地區電力發展面臨的復雜社會環境。能源這種重大專業議題本該由專業人士來主導,但在臺灣,民眾意愿成了該領域決策的最高準繩,民主取代了科學,民愿替代了專業,于是核四電廠的出路要由全體臺灣公民一人一票決定,于是為順應民眾意愿可以肆意降低電價,于是臺灣地區民眾用“民主”、用“民愿”換來了電力供應的長期緊張,經濟發展和民眾生活的直接受影響。此次臺灣大停電提醒我們:專業領域的決策更要科學和專業,不但要尊重經濟規律,更要尊重物理規律。所以,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專業的問題就留給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