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難以實現歐盟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應占能源需求總量一定比例的目標。根據歐盟相關準則規定,到2020年,各成員國可再生能源應達到占本國能源需求總量的18%。據德國可再生能源協會最新測算分析結果顯示,按照德國目前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條件和趨勢,未來3年只能達到16%。可再生能源主要用于發電、熱力和交通領域。主要原因是由于德國熱力和交通領域的能源需求不斷上升,特別是交通領域的動力燃料需求上升趨勢明顯,而可再生能源開發則相應不足。目前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總電量31.7%,熱力為13%,交通領域只占5%。按照目前的條件和趨勢,預計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可達到40%,熱力依舊為13%,交通為6.1%。
在近期的德國大選選戰中,交通及電動汽車成為熱門議題。各黨派對告別使用褐煤,發展生態電力,持有不同的計劃。其中綠黨極力主張,在交通領域采取電網建設的辦法,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開發投資,大力推動使用可再生能源。立刻關閉20家“骯臟”的燃煤發電廠。
德國可再生能源協會呼吁,如果下屆政府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的話,德國將實現不了歐盟2020年氣候保護目標,也難以履行巴黎氣候變化協定的義務。要求下屆政府必須徹底革新能源經濟領域,將創新技術引入能源變革,并使之商業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