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強調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明確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鼓勵開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動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模式創新。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基金,研究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業內人士稱,保障廢舊動力電池有序回流成為政策發力點。
明確回收環節職責
該暫行辦法首次明確了汽車企業、電池企業、綜合利用企業在回收環節的職責,指出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
對汽車生產企業,強調溯源信息系統及維修服務網絡的搭建,并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及報廢后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加強與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等合作,共享動力蓄電池拆卸和貯存技術、回收服務網點以及報廢新能源汽車回收等信息。
對電池生產企業,強調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產品結構設計、動力蓄電池拆解及貯存技術信息及培訓、加強與汽車生產企業聯系與協同,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對所生產動力蓄電池進行編碼管理。明確電池生產企業及汽車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報廢的動力蓄電池應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
此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機構、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應在動力蓄電池維修、拆卸和更換時核實新能源汽車所有人信息,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不得移交其他單位或個人。
在監督管理環節,將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上傳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應定期通過溯源信息系統上傳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等信息,并通過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報廢車分會秘書長張瑩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該政策強調生產者責任延伸。建立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回收產業鏈的溯源體系,將加快動力電池產業鏈上下游一體化發展。
鼓勵梯次再生利用
綜合利用方面,鼓勵電池生產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合作,在保證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則,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開展多層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綜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綜合利用水平與經濟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殘余物的環保處置。
綜合利用企業應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規模、裝備和工藝等要求。梯次利用企業應遵循有關政策及標準等要求,按照汽車生產企業提供的拆解技術信息,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分類重組利用,并對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管理。
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梯次利用企業指導,規范梯次利用企業產品。此外,將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基金,研究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根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預測,結合汽車報廢年限、動力電池壽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全國累計報廢動力電池將達12萬-20萬噸;到2025年動力電池年報廢量或達35萬噸的規模。業內預計,2018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可達50億元規模。2020年至2023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規模進一步增長至136億元-311億元。
明確回收環節職責
該暫行辦法首次明確了汽車企業、電池企業、綜合利用企業在回收環節的職責,指出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
對汽車生產企業,強調溯源信息系統及維修服務網絡的搭建,并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及報廢后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加強與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等合作,共享動力蓄電池拆卸和貯存技術、回收服務網點以及報廢新能源汽車回收等信息。
對電池生產企業,強調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產品結構設計、動力蓄電池拆解及貯存技術信息及培訓、加強與汽車生產企業聯系與協同,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對所生產動力蓄電池進行編碼管理。明確電池生產企業及汽車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報廢的動力蓄電池應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
此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機構、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應在動力蓄電池維修、拆卸和更換時核實新能源汽車所有人信息,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不得移交其他單位或個人。
在監督管理環節,將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上傳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應定期通過溯源信息系統上傳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等信息,并通過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報廢車分會秘書長張瑩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該政策強調生產者責任延伸。建立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回收產業鏈的溯源體系,將加快動力電池產業鏈上下游一體化發展。
鼓勵梯次再生利用
綜合利用方面,鼓勵電池生產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合作,在保證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則,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開展多層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綜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綜合利用水平與經濟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殘余物的環保處置。
綜合利用企業應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規模、裝備和工藝等要求。梯次利用企業應遵循有關政策及標準等要求,按照汽車生產企業提供的拆解技術信息,對廢舊動力蓄電池進行分類重組利用,并對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管理。
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梯次利用企業指導,規范梯次利用企業產品。此外,將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基金,研究探索動力蓄電池殘值交易等市場化模式,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
根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預測,結合汽車報廢年限、動力電池壽命等因素,2018年-2020年,全國累計報廢動力電池將達12萬-20萬噸;到2025年動力電池年報廢量或達35萬噸的規模。業內預計,2018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可達50億元規模。2020年至2023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規模進一步增長至136億元-3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