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公布了《關于調整我省輸配電價等事項的通知》,通知表示降低廣東省全省(不含深圳市)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標準并公布深圳市輸配電價標準。對比此前在2017年11月26日公布的電價,除深圳市以外,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降低8.06分/度,大工業電價不變。
原文如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我省輸配電價等事項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2018〕427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鑒于今年以來我省多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決定相應降低我省輸配電價水平,并公布深圳市的輸配電價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全省(不含深圳市)一般工商業用電的輸配電價,調整后的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不含深圳市)見附件1。
二、公布深圳市輸配電價標準,詳見附件2。
附件:1.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不含深圳市)
2.深圳市輸配電價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原文如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我省輸配電價等事項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2018〕427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鑒于今年以來我省多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決定相應降低我省輸配電價水平,并公布深圳市的輸配電價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全省(不含深圳市)一般工商業用電的輸配電價,調整后的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不含深圳市)見附件1。
二、公布深圳市輸配電價標準,詳見附件2。
附件:1.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不含深圳市)
2.深圳市輸配電價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