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規劃建設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南寧市發改委近日出臺《南寧市加快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至2021年,累計建設充電樁17998個。
實現全社會共享 建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
新能源車以其環保節能的優點,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歡迎。但由于充電樁建設滯后,讓新能源汽車車主常面臨“里程焦慮癥”的尷尬。
為破解充電難題,加快南寧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南寧市將按照國家“站樁先行、適度超前”的建設總要求,分類有序推進。按照《計劃》,到2021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使用便捷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具備基本滿足為全市電動汽車充電的能力,在全市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根據《各縣(區)、開發區2019—2021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任務分解表》,到今年年底,南寧市將在各縣區計劃完成38個充電站4000個充電樁的建設。
值得一提的是,《計劃》提出,規劃建設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智能交通等技術,提升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促進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將充電服務平臺與“愛南寧APP”、自治區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及監管平臺銜接,實現充電服務全社會共享。
完善基礎設施 新小區停車位應100%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
完善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是新能源汽車普及發展的重要保障。南寧市將加快充電設施進機關、進企業,推進公共機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并以此為示范和突破,逐步向其他領域推進。
根據《計劃》,至2021年底前,符合建設條件的市縣機關停車場實現按停車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電樁。支持將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對外開放,滿足社會公眾充電需求。鼓勵其他社會企業參照以上標準建設內部充電設施。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鼓勵按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電樁。新建住宅小區在核發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設計方案審查時,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
充電設施進居民住宅小區,電力接入要同步跟上。《計劃》提出,探索公用電網對物業管理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供電企業要積極為充電設施接入電網開辟綠色通道。在收費方面,實行價格優惠,創新充電交易模式。落實國家、自治區充換電基礎設施用電扶持政策和財政獎勵辦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
跑長途也不怕 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建設
公用充電設施布局將進一步加密。南寧市將重點推進大型城市綜合體、商場、超市、文體場館、醫院、賓館以及交通樞紐(包括高鐵站、機場、客運站、客運港)、駐車換乘(P+R)、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從今年起,每年按不低于5%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到2021年,達到不低于15%的車位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自建的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電動汽車只能在市區行駛,不敢上高速的尷尬也將得到破解。《計劃》提出充電設施上高速,2020年前完成自治區級重要骨干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充電設施建設,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的充電設施建設,4星級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按不低于1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其他服務區應按實際情況配建充電設施。
此外,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旅游景區A級申報內容,A級旅游景區須按不低于1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4A級以上旅游景區應設立電動汽車專用充電區域。到2021年底,全市4A級以上旅游景區建設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實現不低于20%。
實現全社會共享 建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
新能源車以其環保節能的優點,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歡迎。但由于充電樁建設滯后,讓新能源汽車車主常面臨“里程焦慮癥”的尷尬。
為破解充電難題,加快南寧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南寧市將按照國家“站樁先行、適度超前”的建設總要求,分類有序推進。按照《計劃》,到2021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使用便捷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具備基本滿足為全市電動汽車充電的能力,在全市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根據《各縣(區)、開發區2019—2021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任務分解表》,到今年年底,南寧市將在各縣區計劃完成38個充電站4000個充電樁的建設。
值得一提的是,《計劃》提出,規劃建設全市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智能交通等技術,提升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促進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將充電服務平臺與“愛南寧APP”、自治區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及監管平臺銜接,實現充電服務全社會共享。
完善基礎設施 新小區停車位應100%建設或預留充電設施
完善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是新能源汽車普及發展的重要保障。南寧市將加快充電設施進機關、進企業,推進公共機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并以此為示范和突破,逐步向其他領域推進。
根據《計劃》,至2021年底前,符合建設條件的市縣機關停車場實現按停車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電樁。支持將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對外開放,滿足社會公眾充電需求。鼓勵其他社會企業參照以上標準建設內部充電設施。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鼓勵按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電樁。新建住宅小區在核發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設計方案審查時,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
充電設施進居民住宅小區,電力接入要同步跟上。《計劃》提出,探索公用電網對物業管理停車位直接供電模式,供電企業要積極為充電設施接入電網開辟綠色通道。在收費方面,實行價格優惠,創新充電交易模式。落實國家、自治區充換電基礎設施用電扶持政策和財政獎勵辦法。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
跑長途也不怕 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建設
公用充電設施布局將進一步加密。南寧市將重點推進大型城市綜合體、商場、超市、文體場館、醫院、賓館以及交通樞紐(包括高鐵站、機場、客運站、客運港)、駐車換乘(P+R)、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從今年起,每年按不低于5%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到2021年,達到不低于15%的車位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自建的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電動汽車只能在市區行駛,不敢上高速的尷尬也將得到破解。《計劃》提出充電設施上高速,2020年前完成自治區級重要骨干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充電設施建設,2021年前完成所有高速公路的充電設施建設,4星級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按不低于1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其他服務區應按實際情況配建充電設施。
此外,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旅游景區A級申報內容,A級旅游景區須按不低于1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4A級以上旅游景區應設立電動汽車專用充電區域。到2021年底,全市4A級以上旅游景區建設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實現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