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起,中國將取消一項運行了15年的燃煤發電電價機制。
“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曾在2004年以來扮演中國電力市場的基石角色,是各類發電企業營收的基礎,也是可再生能源補貼的“錨”。但由于該機制的滯后性和缺乏靈活度,未來將被更為市場化的價格機制取代。
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改革意味著煤電將承受更多市場壓力,同時,可再生能源行業也會受到影響。
“標桿電價”謝幕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文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將被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基準價按當地現行煤電標桿電價確定,在此基礎上,電價可以允許浮動(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依據新機制,價格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協商決定。
至此,運行長達15年的標桿上網價機制正式謝幕。
始于2004年的標桿上網電價機制,由國家統一制定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并執行。在這一機制下,國家發改委將發電企業按一定標準劃分成若干類型,參照各類型企業的成本確定各類電力生產企業的上網電價,并向社會公布,同一區域內,達到了相同環保水平的企業享受同樣的價格。在此基礎上,發改委可以根據發電企業燃煤成本的變化,對標桿電價進行一年一度的調整,比如在煤炭價格上漲時上調標桿電價,形成“煤電價格聯動”。
然而,由于電力價格對于所有產品價格的影響力“牽一發而動全身”,在過去的十幾年中,聯動機制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曾指出:政府在調整電價的時候,要考慮工商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居民家庭的日常承受能力。事實上,標桿電價的調整總是滯后于煤炭價格的調整,煤電聯動名存實亡。
有分析認為,此次取消標桿電價是將已經失去的聯動權利從政府轉移到了市場,煤電企業有機會在煤炭價格上漲的時候上浮電價,尤其是在東部用電緊張的地區,煤電成本傳導機制將會改善目前虧損的煤電企業的營收。
煤電恐面臨更大壓力
但是大部分電力市場觀察者并不認為新的定價機制會給予煤電企業太多提價的空間。當前中國電力形勢總體過剩,這樣對于煤電企業來說,在新機制下電價受到市場供求的影響,利潤將受到沖擊。加之與之競爭的水、光、風、核等清潔能源因為有各種形式的保障性收購政策,擠壓煤電市場 ,煤電企業將面臨雙重壓力。
發改委的文件也指出,“市場化改革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不具備上漲基礎”。雖然規定了電價可上可下的市場化原則,但該文件明確“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從短期來看電價會整體向下浮動。
卓爾德環境(北京)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能源經濟師張樹偉認為新機制會強化煤電內部的競爭關系,一些競爭力強的靠近用戶的發電企業即使電價下降也可以獲得更大的利潤,“有些效率低的,發一度虧一度,就屬于僵尸企業、落后產能,自然會退出市場”。
支持高耗能企業
為提振經濟,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中央政府一直在嘗試降低工商業電價。發改委能源所副研究員鄭曉楠說,之前是通過行政手段(降電價),此輪是希望借助市場的作用。
去年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已有表態,試點讓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行業更多從市場上獲得電量,而不再通過行政手段安排電價和電量。一些地方政府也鼓勵轄區內的高耗能企業與發電企業建立“基準電價+浮動機制”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從短期來看電價會整體向下浮動。
對于水泥等高耗能行業,電力成本約占總成本的近三成,電價的改革和調整將直接影響行業績效。有觀點認為,新的定價機制對于發電企業和高耗能企業來說可以形成相互促進的關系,高耗能企業的用電成本得到控制,煤電企業的電又能銷售出去。
然而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指出以降電價的方式刺激高耗能產業的發展不僅會增加污染排放,也不利于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認為,經濟下行也不應該以降低電價來刺激高耗能產業的發展。
波及可再生能源?
多年來,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是中國對可再生能源進行補貼的基礎。國家設定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不同區域的上網電價,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進行補貼。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取消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也將做出調整。
對此,發改委的文件明確“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補機制”。新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將參考基準價來設置。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解讀說,“穩定”二字體現的政策目標十分清楚,也就是說,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對標物并不會浮動:“基準價價格形成機制與原有標桿價基本一致,近中期不存在頻繁波動甚至下浮的可能性”。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也認為,政策本身對于可再生能源影響有限,真正對可再生能源造成影響的還是區域能源的過剩以及發電優先次序的落實。
但是,由于此輪政策最為顯著的意圖是降電價,也有專家認為可再生能源行業將承受傳導性的壓力。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俊峰就認為,取消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后,進一步下降的煤電價格將加大可再生能源實現平價上網的難度。
針對這一顧慮,陶冶指出,目前平價上網可再生能源項目享受至少為期20年的購電協議(PPA)和不參與市化交易的政策優惠。“十四五”(2021-2025)初期,建議延續當下的優惠政策一段時間,確保這些項目平穩過渡。
“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曾在2004年以來扮演中國電力市場的基石角色,是各類發電企業營收的基礎,也是可再生能源補貼的“錨”。但由于該機制的滯后性和缺乏靈活度,未來將被更為市場化的價格機制取代。
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改革意味著煤電將承受更多市場壓力,同時,可再生能源行業也會受到影響。
“標桿電價”謝幕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文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將被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基準價按當地現行煤電標桿電價確定,在此基礎上,電價可以允許浮動(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依據新機制,價格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協商決定。
至此,運行長達15年的標桿上網價機制正式謝幕。
始于2004年的標桿上網電價機制,由國家統一制定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并執行。在這一機制下,國家發改委將發電企業按一定標準劃分成若干類型,參照各類型企業的成本確定各類電力生產企業的上網電價,并向社會公布,同一區域內,達到了相同環保水平的企業享受同樣的價格。在此基礎上,發改委可以根據發電企業燃煤成本的變化,對標桿電價進行一年一度的調整,比如在煤炭價格上漲時上調標桿電價,形成“煤電價格聯動”。
然而,由于電力價格對于所有產品價格的影響力“牽一發而動全身”,在過去的十幾年中,聯動機制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曾指出:政府在調整電價的時候,要考慮工商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居民家庭的日常承受能力。事實上,標桿電價的調整總是滯后于煤炭價格的調整,煤電聯動名存實亡。
有分析認為,此次取消標桿電價是將已經失去的聯動權利從政府轉移到了市場,煤電企業有機會在煤炭價格上漲的時候上浮電價,尤其是在東部用電緊張的地區,煤電成本傳導機制將會改善目前虧損的煤電企業的營收。
煤電恐面臨更大壓力
但是大部分電力市場觀察者并不認為新的定價機制會給予煤電企業太多提價的空間。當前中國電力形勢總體過剩,這樣對于煤電企業來說,在新機制下電價受到市場供求的影響,利潤將受到沖擊。加之與之競爭的水、光、風、核等清潔能源因為有各種形式的保障性收購政策,擠壓煤電市場 ,煤電企業將面臨雙重壓力。
發改委的文件也指出,“市場化改革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不具備上漲基礎”。雖然規定了電價可上可下的市場化原則,但該文件明確“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從短期來看電價會整體向下浮動。
卓爾德環境(北京)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能源經濟師張樹偉認為新機制會強化煤電內部的競爭關系,一些競爭力強的靠近用戶的發電企業即使電價下降也可以獲得更大的利潤,“有些效率低的,發一度虧一度,就屬于僵尸企業、落后產能,自然會退出市場”。
支持高耗能企業
為提振經濟,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中央政府一直在嘗試降低工商業電價。發改委能源所副研究員鄭曉楠說,之前是通過行政手段(降電價),此輪是希望借助市場的作用。
去年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已有表態,試點讓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行業更多從市場上獲得電量,而不再通過行政手段安排電價和電量。一些地方政府也鼓勵轄區內的高耗能企業與發電企業建立“基準電價+浮動機制”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從短期來看電價會整體向下浮動。
對于水泥等高耗能行業,電力成本約占總成本的近三成,電價的改革和調整將直接影響行業績效。有觀點認為,新的定價機制對于發電企業和高耗能企業來說可以形成相互促進的關系,高耗能企業的用電成本得到控制,煤電企業的電又能銷售出去。
然而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指出以降電價的方式刺激高耗能產業的發展不僅會增加污染排放,也不利于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認為,經濟下行也不應該以降低電價來刺激高耗能產業的發展。
波及可再生能源?
多年來,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是中國對可再生能源進行補貼的基礎。國家設定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不同區域的上網電價,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進行補貼。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取消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也將做出調整。
對此,發改委的文件明確“穩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補機制”。新的可再生能源補貼將參考基準價來設置。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解讀說,“穩定”二字體現的政策目標十分清楚,也就是說,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對標物并不會浮動:“基準價價格形成機制與原有標桿價基本一致,近中期不存在頻繁波動甚至下浮的可能性”。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也認為,政策本身對于可再生能源影響有限,真正對可再生能源造成影響的還是區域能源的過剩以及發電優先次序的落實。
但是,由于此輪政策最為顯著的意圖是降電價,也有專家認為可再生能源行業將承受傳導性的壓力。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俊峰就認為,取消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后,進一步下降的煤電價格將加大可再生能源實現平價上網的難度。
針對這一顧慮,陶冶指出,目前平價上網可再生能源項目享受至少為期20年的購電協議(PPA)和不參與市化交易的政策優惠。“十四五”(2021-2025)初期,建議延續當下的優惠政策一段時間,確保這些項目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