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利集團(002309)發公告稱,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暉光伏”)與Aeronaval de Construcciones e Instalaciones,S.A.(以下簡稱“ACISA”)簽署了《光伏組件供貨合同》,由騰暉光伏向ACISA銷售170MW光伏組件,總金額約4000萬美元。
合同主要內容:
合同雙方:
買方:Aeronaval de Construcciones e Instalaciones,S.A.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合同條款:
交付:賣方應在約定的交貨地點,或在預計交貨時間3日內,按照本合同約定,在不違反本合同條款的前提下,按約定分期交付貨物。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交付前至少30日通知買方,買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收貨,不影響付款條件。
如果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交貨延誤,賣方應在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對超過預定交貨日期的每一整周交貨延誤,承擔相當于延遲貨物價格的0.5%的違約金,絕對上限為5%,當違約損失達到最高限額時,買方不再承擔延遲裝運的責任。
如果買方錯誤地解除本合同,買方應支付合同價款的10%的違約金,但不影響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如果賣方錯誤地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支付合同價款的10%的違約金,但不影響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
賣方的附加義務:在本合同期間,賣方應始終遵守適用的法律,遵守所有相關和適用的稅收和增值稅規定。此外,賣方同意,除非買方事先給予明確的書面同意,否則賣方不得將與本合同范圍有關的任何活動分包給其附屬公司外的任何公司。
知識產權:所有知識產權均為賣方或其供應商的財產,賣方特此授予買方不可撤銷的、永久的、非排他性的、不附帶任何留置權和免版稅的許可證。本條款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繼續有效。
據了解,ACISA此前與Olmedilla Hive公司簽訂了EPC工程合同,雙方將在西班牙昆卡建設169MW的太陽能發電場,占地420公頃,并將利用太陽能跟蹤技術,該項目標志著西班牙在太陽能項目方面邁出了最新一步,是西班牙能源轉型的一部分。
此次簽約,騰暉光伏為ACISA在該項目的唯一光伏組件供貨商,其一,從中長期角度而言,該合同的簽訂,具有較強示范效應,有利于騰暉光伏搶占歐洲市場份額,提升公司競爭軟實力。其二,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騰暉光伏與公司業績增長預期,對公司經營產生正面積極影響。
本合同為公司日常銷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該合同而對客戶形成依賴。
挖貝網資料顯示,中利集團主營業務包括,一是特種線纜業務板塊,主要產品為5G通信阻燃耐火軟電纜,5G光電復合纜等,電力儲能系統用電池鏈接電纜系列、耐火低煙無鹵軟線纜系列、UL電子線纜系列、數據線纜系列、基帶同軸線纜系列、寬帶同軸線纜系列、鐵路信號線纜系列、鐵路綜合光纜系列等;二是新能源光伏組件業務板塊,即單晶大尺寸高效光伏電池片和光伏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光伏電站、屋頂分布式電站的建設及系統解決方案提供業務。通過自主研發、生產、自建營銷渠道的經營模式創立“中利”及“騰暉”品牌。
合同主要內容:
合同雙方:
買方:Aeronaval de Construcciones e Instalaciones,S.A.
賣方: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合同條款:
交付:賣方應在約定的交貨地點,或在預計交貨時間3日內,按照本合同約定,在不違反本合同條款的前提下,按約定分期交付貨物。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交付前至少30日通知買方,買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收貨,不影響付款條件。
如果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交貨延誤,賣方應在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對超過預定交貨日期的每一整周交貨延誤,承擔相當于延遲貨物價格的0.5%的違約金,絕對上限為5%,當違約損失達到最高限額時,買方不再承擔延遲裝運的責任。
如果買方錯誤地解除本合同,買方應支付合同價款的10%的違約金,但不影響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如果賣方錯誤地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支付合同價款的10%的違約金,但不影響由此產生的損害賠償。
賣方的附加義務:在本合同期間,賣方應始終遵守適用的法律,遵守所有相關和適用的稅收和增值稅規定。此外,賣方同意,除非買方事先給予明確的書面同意,否則賣方不得將與本合同范圍有關的任何活動分包給其附屬公司外的任何公司。
知識產權:所有知識產權均為賣方或其供應商的財產,賣方特此授予買方不可撤銷的、永久的、非排他性的、不附帶任何留置權和免版稅的許可證。本條款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繼續有效。
據了解,ACISA此前與Olmedilla Hive公司簽訂了EPC工程合同,雙方將在西班牙昆卡建設169MW的太陽能發電場,占地420公頃,并將利用太陽能跟蹤技術,該項目標志著西班牙在太陽能項目方面邁出了最新一步,是西班牙能源轉型的一部分。
此次簽約,騰暉光伏為ACISA在該項目的唯一光伏組件供貨商,其一,從中長期角度而言,該合同的簽訂,具有較強示范效應,有利于騰暉光伏搶占歐洲市場份額,提升公司競爭軟實力。其二,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騰暉光伏與公司業績增長預期,對公司經營產生正面積極影響。
本合同為公司日常銷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該合同而對客戶形成依賴。
挖貝網資料顯示,中利集團主營業務包括,一是特種線纜業務板塊,主要產品為5G通信阻燃耐火軟電纜,5G光電復合纜等,電力儲能系統用電池鏈接電纜系列、耐火低煙無鹵軟線纜系列、UL電子線纜系列、數據線纜系列、基帶同軸線纜系列、寬帶同軸線纜系列、鐵路信號線纜系列、鐵路綜合光纜系列等;二是新能源光伏組件業務板塊,即單晶大尺寸高效光伏電池片和光伏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光伏電站、屋頂分布式電站的建設及系統解決方案提供業務。通過自主研發、生產、自建營銷渠道的經營模式創立“中利”及“騰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