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丁源報道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通知》部署各地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服務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份實施了分時電價機制。
業內人士指出,受此政策引導,煤電將加快從基礎性電源向調節性兜底保供電源轉型,此后電煤需求增長將得到有效控制,能夠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發展調峰電源和儲能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基礎
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結構快速變化。一方面,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三產和居民生活用電占比穩步提升,導致我國用電峰谷差持續加大,全國日峰谷差比接近30%,部分大型城市已經達到40%。另一方面,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和占比快速提高。風電、光伏發電出力不穩定,特別是晚高峰時期光伏發電出力為零。用電負荷和發電出力兩方面的發展特性,給電力保供帶來了巨大挑戰。因此,必須大力加強調峰儲能建設,在風電、光伏發電大發時能夠降低出力乃至儲能,在風電、光伏發電出力不足時能夠頂峰,才能保障清潔能源充分消納,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穩定。
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是促進調峰電源和儲能發展的基礎性政策。發展調峰電源和儲能極為迫切,但如果沒有相應能夠充分反映電力分時價值的價格信號,調峰電源和儲能市場化發展就不具備條件。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此前我國電源結構以煤電為主,煤電既是電量提供主體,也均衡承擔調峰責任。由此,電價機制方面進行了合理簡化,主要以均一電量電價為主,高峰用電、低谷用電都是一個價,高峰發電、低谷發電也都是一個價。但在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里,逐步由清潔能源為主提供電量,但需要以調峰電源和儲能為主提供調峰服務,仍采用原有的均一電量電價,調峰電源和儲能的價值無法體現,也就無法實現市場化健康快速發展。上述負責人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通過價格指導方式,大力推動拉大峰谷價差,通過最有效的方式為調峰電源和儲能的市場化發展奠定了基礎。可以展望,隨著電力現貨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完善,調峰電源和儲能還將進一步臻于完善,行業也將逐步迎來爆發式發展。
釋放清晰價格信號
煤電加快向調峰電源轉型,積極助力煤炭消費控制。我國“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我國電煤消費占煤炭消費總量的一半,承擔著控制煤炭消費的重要任務。煤電目前是也將長期是電力系統十分重要的調峰電源。
“煤炭從以往的基礎性電源向調節性兜底電源轉型,是實現保障電力供應、控制煤炭消費‘魚與熊掌’兼得的最優選擇,也是必然選擇。”業內人士表示,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出臺十分及時、十分重要,必將加快推動煤電轉型,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煤電呈現高裝機容量、低利用小時的發展趨勢,發電量及相應的電煤消費均將得到有效控制。
據悉,文件印發后,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抓緊推動各地落實,預計在當前電力迎峰度夏高峰時期就能發揮呈現,在保障電力供應的同時有效減少煤電發電量,預計煤炭消費增長勢頭將得到有效遏制,煤價也將很快回落到正常水平。
長期有利于推進“雙碳”目標實現
近年來,我國電力市場上,用電負荷對氣溫變化更加敏感,電力系統負荷夏、冬兩季尖峰化特征日益突出。據統計,各地夏季最熱、冬季最冷時段的全年累計時間普遍低于60個小時,但對應的尖峰電力需求可較平時高出1億千瓦以上,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面臨更大挑戰,去年以來部分地方已不得不實施有序用電。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特別是優化峰谷電價機制、出臺尖峰電價機制,有利于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引導用戶錯峰用電,盡可能少地啟動有序用電,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降低經濟社會運行成本。
根據《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2021年我國煤炭消費比重將下降到56%以下,新增電能替代電量20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28%左右。
“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無論對短期保障電力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減少煤炭消耗,還是對中長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都具有積極意義。”業內人士表示,優化峰谷電價機制,既可以引導用戶實施電能替代、改變用能習慣和結構,又可以促進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的供需平衡,減少煤電發電量,降低電力系統對煤炭的依賴,對現階段旺盛的煤炭需求和高企的煤炭價格也將產生重大影響。
業內人士指出,受此政策引導,煤電將加快從基礎性電源向調節性兜底保供電源轉型,此后電煤需求增長將得到有效控制,能夠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發展調峰電源和儲能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基礎
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結構快速變化。一方面,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三產和居民生活用電占比穩步提升,導致我國用電峰谷差持續加大,全國日峰谷差比接近30%,部分大型城市已經達到40%。另一方面,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和占比快速提高。風電、光伏發電出力不穩定,特別是晚高峰時期光伏發電出力為零。用電負荷和發電出力兩方面的發展特性,給電力保供帶來了巨大挑戰。因此,必須大力加強調峰儲能建設,在風電、光伏發電大發時能夠降低出力乃至儲能,在風電、光伏發電出力不足時能夠頂峰,才能保障清潔能源充分消納,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穩定。
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是促進調峰電源和儲能發展的基礎性政策。發展調峰電源和儲能極為迫切,但如果沒有相應能夠充分反映電力分時價值的價格信號,調峰電源和儲能市場化發展就不具備條件。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此前我國電源結構以煤電為主,煤電既是電量提供主體,也均衡承擔調峰責任。由此,電價機制方面進行了合理簡化,主要以均一電量電價為主,高峰用電、低谷用電都是一個價,高峰發電、低谷發電也都是一個價。但在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里,逐步由清潔能源為主提供電量,但需要以調峰電源和儲能為主提供調峰服務,仍采用原有的均一電量電價,調峰電源和儲能的價值無法體現,也就無法實現市場化健康快速發展。上述負責人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通過價格指導方式,大力推動拉大峰谷價差,通過最有效的方式為調峰電源和儲能的市場化發展奠定了基礎。可以展望,隨著電力現貨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完善,調峰電源和儲能還將進一步臻于完善,行業也將逐步迎來爆發式發展。
釋放清晰價格信號
煤電加快向調峰電源轉型,積極助力煤炭消費控制。我國“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我國電煤消費占煤炭消費總量的一半,承擔著控制煤炭消費的重要任務。煤電目前是也將長期是電力系統十分重要的調峰電源。
“煤炭從以往的基礎性電源向調節性兜底電源轉型,是實現保障電力供應、控制煤炭消費‘魚與熊掌’兼得的最優選擇,也是必然選擇。”業內人士表示,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出臺十分及時、十分重要,必將加快推動煤電轉型,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煤電呈現高裝機容量、低利用小時的發展趨勢,發電量及相應的電煤消費均將得到有效控制。
據悉,文件印發后,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抓緊推動各地落實,預計在當前電力迎峰度夏高峰時期就能發揮呈現,在保障電力供應的同時有效減少煤電發電量,預計煤炭消費增長勢頭將得到有效遏制,煤價也將很快回落到正常水平。
長期有利于推進“雙碳”目標實現
近年來,我國電力市場上,用電負荷對氣溫變化更加敏感,電力系統負荷夏、冬兩季尖峰化特征日益突出。據統計,各地夏季最熱、冬季最冷時段的全年累計時間普遍低于60個小時,但對應的尖峰電力需求可較平時高出1億千瓦以上,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面臨更大挑戰,去年以來部分地方已不得不實施有序用電。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特別是優化峰谷電價機制、出臺尖峰電價機制,有利于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引導用戶錯峰用電,盡可能少地啟動有序用電,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降低經濟社會運行成本。
根據《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2021年我國煤炭消費比重將下降到56%以下,新增電能替代電量20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28%左右。
“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無論對短期保障電力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減少煤炭消耗,還是對中長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都具有積極意義。”業內人士表示,優化峰谷電價機制,既可以引導用戶實施電能替代、改變用能習慣和結構,又可以促進以新能源為主的新型電力系統的供需平衡,減少煤電發電量,降低電力系統對煤炭的依賴,對現階段旺盛的煤炭需求和高企的煤炭價格也將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