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昌縣 光伏“雙倍增”工作實施意見(2022-2025年)的通知
新政辦發〔2022〕1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各部門:
《新昌縣光伏“雙倍增”工作實施意見(2022-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新昌縣光伏“雙倍增”工作實施意見
(2022-2025年)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十四五”時期光伏建設應用,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強化能源要素保障,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推動我縣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縣域標桿,根據省、市關于光伏開發的相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和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立足我縣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踐,把推進光伏發展作為踐行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加快屋頂分布式、地面集中式等太陽能利用,推動我縣光伏產業健康發展,促進能源領域碳達峰進程,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標
我縣“十三五”期末光伏發電累計裝機7.8萬千瓦,“十四五”期間,通過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光伏+農業”、“光伏+漁業”等路徑,積極實施光伏新增裝機“雙倍增”計劃,即新增裝機16萬千瓦以上,2025年末全縣光伏總裝機達到24萬千瓦。
三、實現路徑
1.全面推進公共建筑屋頂光伏。全縣現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大型車站等公共建筑屋頂、國有企業屋頂及大型構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積實現100%安裝。兩年內完成光伏裝機1.8萬千瓦,2022年計劃建成1.5萬千瓦。(牽頭單位:高投集團,責任單位:教體局、衛生健康局、文旅局、交通運輸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等屋頂產權單位)
2.大力推進工商業建筑屋頂光伏。積極推進低碳(零碳)園區建設,加大光伏、綠電、儲能等新能源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加快工商業屋頂光伏建設。既有、新建工商業建筑可利用的屋頂安裝比例分別達到30%和80%,園區可利用的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發改局,責任單位:高新園區、供電局)新出讓工商業土地,在規劃條件書中明確光伏作為建設內容。(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裝機7萬千瓦,2022年計劃建成3萬千瓦。
3.鼓勵推進居民屋頂光伏。在確保群眾利益的前提下,鼓勵在住宅小區、農村獨立住宅等不同居民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將清潔能源融入日常生活。“十四五”期間新增裝機0.5萬千瓦,2022計劃建成0.1萬千瓦。(牽頭單位:發改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有序推進農光互補項目。充分發揮我縣茶園土地資源豐富的特點,積極探索茶光互補復合發電利用模式,在試點的基礎上有序推進農(茶)光互補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推進大棚、畜(禽)舍等設施農業光伏建設,打造生態種養殖基地。“十四五”期間新增農光互補裝機5萬千瓦以上,2022年試點開工建設3個項目,裝機2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高投集團、供電局、各鄉鎮<街道>)
5.有序推進漁光互補項目。貫徹好《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政策二十條》(浙政辦發〔2021〕89號),抓住允許10萬立方米以下水庫水面建設漁光互補發電項目的政策窗口期,加快推進漁光互補項目。“十四五”期間計劃建設30個以上漁光互補項目,新增光伏裝機3萬千瓦,2022年底前建成1萬千瓦以上。(牽頭單位:水利水電局,責任單位:高投集團、供電局、各鄉鎮<街道>)
6.試點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選擇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工商業建筑、未來社區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試點或建筑外立面光伏發電工程改造試點,與建筑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安裝、同步驗收,形成美觀實用、經濟效益可觀、示范效應顯著的樣板工程。(牽頭單位:建設局)
7.加大電網配套能力建設。建立以新型電力系統為核心的新能源消納體系,加大配電自動化建設和電網升級改造力度,加快新能源云管控平臺建設,強化電網彈性互動能力,切實保障光伏大規模接入需求,做到“應接盡接”。推進儲能多元化發展,鼓勵電源側、電網側和用戶側儲能應用,探索“源網荷儲一體化”“風光水火儲一體化”試點示范,推廣“新能源+儲能”場景應用,增強電力系統容量支撐和調節能力。“十四五”期間計劃推進高新園區儲能項目和外婆坑、巧英、東茗、長征等4個微電網儲能項目。(牽頭單位:供電局,責任單位:高新園區、相關鄉鎮)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新昌縣光伏“雙倍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縣政府分管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局,承擔日常工作。
2.強化部門協同。有效銜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空間、生態、景區、能源、電網等專項規劃,發揮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保障光伏“雙倍增”計劃有效實施。教體、衛生、農業、水利、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立足大局和長遠,協同建設單位做好資源摸排和項目推進。縣財政局制訂光伏等新能源財政支持政策,做好經費保障工作。
3.強化考核評估。公共屋頂光伏項目、農光互補項目、漁光互補項目納入政府(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和考核。農光、漁光互補項目按年度分解下達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部門和鄉鎮(街道)共同富裕專項考核,具體指標和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4.創新實施模式。縣高投集團組建新能源公司,負責政府(國有企業)投資光伏項目實施。鄉鎮(街道)強村公司統一整合區域內公共屋頂、園地、水面等可安裝光伏資源,由新能源公司負責項目實施,強村公司從中獲得收益回報,所獲收益主要用于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實現做強地方國有公司與助力共同富裕的雙贏。
5.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縣內媒體宣傳碳達峰碳中和及全面推進光伏發展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導、企業大力發展、各界廣泛參與的良性氛圍,高效推進我縣光伏建設發展。
附件:2022年各鄉鎮(街道)農光、漁光互補目標任務
注:1.漁光互補目標按各鄉鎮(街道)山塘水面資源分解下達,農光互補目標按前期第三方調查可安裝光伏園地資源進行下達。
2.每1萬千瓦漁光、農光互補項目分別需約200畝、250畝面積。
附件:2022年新昌縣光伏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