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說,中國要實現《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的任務,2020年以前需要總投資2萬億元。
陳德銘4日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按照近期通過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后15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和農村生活燃料短缺問題,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規劃》還提出了三個具體目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逐步提高優質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 2020年提高到15%。
陳德銘指出,今后一個時期,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中國將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步伐,到2020年建成水電3億千瓦、風電3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3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80萬千瓦。積極鼓勵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的應用,到2020年建成太陽能熱水器面積3億平方米。繼續推廣戶用沼氣和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加快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推廣應用,到2020年,實現沼氣年利用440億立方米、生物質成型燃料5000萬噸。積極發展非糧生物液體燃料,到2020年形成年替代1000萬噸石油的能力。
他透露,中國政府將采取強制性市場份額、優惠電價和費用分攤、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建立產業服務體等政策和措施,積極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進步、產業發展和開發利用。
針對有記者提出的有關大型水電站的環保問題,陳德銘回答說,水電不排放二氧化碳,水由于太陽的作用和地球氣候的變化,它是可以永續使用的,所以水電包含在我們的可再生能源規劃里。世界各國都把水電作為可再生能源的一部分,這是國際慣例。
他說,中國的水力資源,能夠用于發電的在5.4億千瓦左右。到去年為止實際開發的水電在1.29億千瓦左右,主要分布在中國的西南部,在四川、云南、廣西、貴州,還有西藏一部分。按照《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國計劃到2020年開發3億千瓦左右的水電。
他表示,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對中國的水電開發有一些看法,但是根據我們所了解的情況,大型水電的建設雖然會帶來一些環境的影響,但更主要的是它對能源、對大氣、環境污染的減少能做出很大的貢獻。水電,特別是大型水電,對環境的影響是可控的。所以,我們在今后將繼續開發一部分水電,而且在非常注意環保和移民的前提下,有規模地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