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安徽省汽車辦等印發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到2027年,創建一批省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基地,培育壯大一批龍頭企業,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制定一批地方、團體標準規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綜合利用企業協同發展水平持續提升,產業集聚效應顯著增強,打造全國有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集群。
原文如下:
安徽省汽車辦等關于印發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汽車辦、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各市分行、巢湖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分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強化創新引領加快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結合我省發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統籌推進、因地制宜的原則,構建產業布局優化、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龍頭企業引領、技術創新驅動、產業有序發展的產業生態,推動我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
到2027年,創建一批省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基地,培育壯大一批龍頭企業,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制定一批地方、團體標準規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綜合利用企業協同發展水平持續提升,產業集聚效應顯著增強,打造全國有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集群。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發展布局
1.推動產業集聚化發展。各地市根據本地區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發展基礎,合理規劃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項目,優化回收拆解網絡布局,避免產業無序發展。支持合肥廬江高新區靜脈產業園、蚌埠循環經濟產業園、阜陽首太新能源產業園、鳳陽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安徽綠沃新能源產業園(六安)、蕪湖奇瑞綠色分揀中心、安徽開源金屬再生產業園(銅陵)、池州高新區循環利用產業園、濉溪縣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等,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入駐產業園區,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形成集聚效應,打造“產業聯通協作、鏈條上下完備”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示范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創新產業發展模式。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通過共建方式構建區域化回收中心,共享回收、貯存、轉運網點,建設數字化回收服務平臺,探索產業鏈上下游協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線上線下融合的產業發展新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同
3.強化產業鏈供需對接。依托安徽省產業大腦,搭建覆蓋全省整車制造、電池制造、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與綜合利用企業的產業對接平臺,加強產業鏈供需對接線上線下聯動,打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全鏈條。(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4.發揮產業聯盟作用。指導產業聯盟匯聚重點企業、加強政策宣貫、提供技術咨詢、加強交流合作,發揮產業聯盟的市場協調作用,推動產業聯盟為聯盟企業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領域的技術進步、產業發展和合規運營提供服務支撐,形成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培育壯大龍頭企業
5.培育壯大一批技術裝備先進、管理運營規范、創新能力突出、引領帶動力強的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支持合肥國軒、巡鷹動力、安徽綠沃等綜合利用企業加強技術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通過政策引導、要素保障、資源整合,繼續培育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的梯次利用企業、再生利用企業。(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省科技廳)培育壯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龍頭企業,支持企業立足安徽,面向全國,跨區域拓展回收網絡,提高報廢機動車拆解回收率和再利用率。(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鼓勵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共同建設整車及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實現整車及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數字化碳監測與治理平臺,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自評價、后評估等全過程碳排放管理。(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技術創新驅動
6.推動搭建創新平臺。鼓勵我省綜合利用企業加大科研創新力度,圍繞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申報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研究院、企業研發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支持龍頭企業以需求為導向,牽頭構建產學研用高效協同、上下游緊密合作的創新聯合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我省骨干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充分發揮優勢,對快速智能檢測評估、柔性無損快速拆解、有價元素綠色高效提取、殘余物質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核心技術與成套裝備進行科技攻關,力爭在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關鍵裝備領域取得一批原創性、引領性的技術成果并加速產業化。(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產業有序發展
8.加強溯源管理。落實溯源管理有關要求,指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綜合利用企業在國家溯源管理平臺注冊并按要求上傳溯源信息,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溯源管理水平提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健全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設計生產、包裝運輸、存儲、余能檢測、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各環節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持續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地方標準研制,鼓勵社會團體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高質量團體標準,進一步完善全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汽車辦〕、省商務廳)
10.加大監管力度。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綜合利用企業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等排放應滿足國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與排污許可要求,產生的固體廢物應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和標準要求妥善貯存、利用和處置,打擊回收利用動力電池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根據國家有關危險貨物規定,加大對動力電池運輸的監管力度。(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應急管理廳)依法開展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資質認定,推動回收拆解市場有序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部門協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整合要素資源,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共同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落實責任分工。根據方案目標和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各責任部門要結合實際,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細化落實舉措,針對重點工作開展督查調度。
(三)加大要素保障。對企業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經營、管理、創新平臺建設、技術研究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宣傳引導。對回收利用產業重大項目用地、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等要素資源依法足額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