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77證券簡稱:大港股份公告編號:2011-020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1、為鎮江大成新能源
全資子公司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大成新能源”)因生產經營需要,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共計9,500萬元,其中向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南京分行申請人民幣500萬元綜合授信,向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六合支行(原南京六合信用聯社)申請5,000萬元綜合授信,向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4,0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大成新能源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2、為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簡稱“港匯化工”)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申請人民幣5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港匯化工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3、為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全資子公司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簡稱“港和新材”)因經營發展需要,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共計14,400萬元,其中向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向華一銀行蘇州分行申請8,400萬元綜合授信,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新區支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港和新材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上述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情況為:公司實有董事7人,實際參會表決董事7人,會議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上述擔保合同尚未簽訂,公司將授權董事長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和資金安排,按照授信時間,簽署上述擔保合同。
上述對外擔保事宜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1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快鹿產業港內五峰山路西側
法定代表人:王茂和
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太陽能電池硅棒、硅片、電池片、電池組件、光伏系統工程、光伏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加工、安裝;銷售自產產品;自營或代理各類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化工產品(危化品除外)、機電儀表、建筑材料、裝璜材料、機電設備、黑色有色金屬(國家禁止的除外)的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46,985.86萬元,負債總額為26,187.15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20,798.71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49,292.10萬元,利潤總額為6,296.77萬元,凈利潤為6,296.77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74,784.52萬元,負債總額為52,401.57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22,382.95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24,379.30萬元,利潤總額為1,584.24萬元,凈利潤為1,584.24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2、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大港通港路1號
法定代表人:劉驪
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危險化學品的批發(按許可證所列范圍經營);化工產品的倉儲(許可證所列范圍之外的危險品除外);機電產品、機械設備、五金電器、電子產品、建筑材料、勞保用品的批發、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或禁止進出口的產品及技術除外);國際貨運代理;裝卸力資;工業鹽的批發經營。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8,535.80萬元,負債總額為7,327.80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1,208.00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6,963.47萬元,利潤總額為746.65元,凈利潤為559.09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8,956.44萬元,負債總額為7,724.93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1,231.51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6,165.79萬元,利潤總額為31.35萬元,凈利潤為23.51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大路薛港村
法定代表人:方留平
注冊資本:7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新型建筑材料、建材及配套產品的制造、銷售和服務。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43,122.44萬元,負債總額為35,218.87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7,903.57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22,229.40萬元,利潤總額為1,224.83萬元,凈利潤為906.29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51,668.94萬元,負債總額為44,116.07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7,552.87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11,981.30萬元,利潤總額為-334.87萬元,凈利潤為-350.70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上述三公司均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1、為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1)浙江稠州銀行南京分行申請5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
(2)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六合支行(原南京六合信用聯社)申請5,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0 萬元人民幣。
(3)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4,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4,000 萬元人民幣。
2、為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
3、為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1)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2)華一銀行蘇州分行申請8,4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8,400萬元人民幣。
(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新區支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四、董事會意見
為了進一步支持子公司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及港和新材的經營和業務發展,公司根據其業務經營和資金需求情況,決定為大成新能源9,500萬元綜合授信、港匯化工500萬元綜合授信、港和新材14,400萬元綜合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董事會認為:本公司為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提供擔保,有利于促進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綜合授信提供保證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實際累計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44,900萬元(含本次24,400萬元擔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6月30日)凈資產值的59.12%,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無逾期對外擔保。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1、為鎮江大成新能源
全資子公司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大成新能源”)因生產經營需要,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共計9,500萬元,其中向浙江稠州商業銀行南京分行申請人民幣500萬元綜合授信,向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六合支行(原南京六合信用聯社)申請5,000萬元綜合授信,向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4,0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大成新能源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2、為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簡稱“港匯化工”)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申請人民幣5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港匯化工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3、為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全資子公司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簡稱“港和新材”)因經營發展需要,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共計14,400萬元,其中向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向華一銀行蘇州分行申請8,400萬元綜合授信,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新區支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公司擬為港和新材上述綜合授信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上述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情況為:公司實有董事7人,實際參會表決董事7人,會議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上述擔保合同尚未簽訂,公司將授權董事長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和資金安排,按照授信時間,簽署上述擔保合同。
上述對外擔保事宜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1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快鹿產業港內五峰山路西側
法定代表人:王茂和
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太陽能電池硅棒、硅片、電池片、電池組件、光伏系統工程、光伏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加工、安裝;銷售自產產品;自營或代理各類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化工產品(危化品除外)、機電儀表、建筑材料、裝璜材料、機電設備、黑色有色金屬(國家禁止的除外)的銷售。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46,985.86萬元,負債總額為26,187.15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20,798.71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49,292.10萬元,利潤總額為6,296.77萬元,凈利潤為6,296.77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74,784.52萬元,負債總額為52,401.57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22,382.95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24,379.30萬元,利潤總額為1,584.24萬元,凈利潤為1,584.24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2、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大港通港路1號
法定代表人:劉驪
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危險化學品的批發(按許可證所列范圍經營);化工產品的倉儲(許可證所列范圍之外的危險品除外);機電產品、機械設備、五金電器、電子產品、建筑材料、勞保用品的批發、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或禁止進出口的產品及技術除外);國際貨運代理;裝卸力資;工業鹽的批發經營。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8,535.80萬元,負債總額為7,327.80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1,208.00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6,963.47萬元,利潤總額為746.65元,凈利潤為559.09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8,956.44萬元,負債總額為7,724.93萬元,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1,231.51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6,165.79萬元,利潤總額為31.35萬元,凈利潤為23.51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9日
注冊地點:鎮江新區大路薛港村
法定代表人:方留平
注冊資本:7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新型建筑材料、建材及配套產品的制造、銷售和服務。
主要財務狀況:該公司截止2010年末的資產總額為43,122.44萬元,負債總額為35,218.87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7,903.57萬元;2010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為22,229.40萬元,利潤總額為1,224.83萬元,凈利潤為906.29萬元。(以上數據業經江蘇天華大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該公司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資產總額為51,668.94萬元,負債總額為44,116.07萬元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為0元,凈資產為7,552.87萬元;2011年1-6月實現營業總收入為11,981.30萬元,利潤總額為-334.87萬元,凈利潤為-350.70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上述三公司均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1、為鎮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1)浙江稠州銀行南京分行申請5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
(2)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六合支行(原南京六合信用聯社)申請5,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0 萬元人民幣。
(3)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4,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4,000 萬元人民幣。
2、為江蘇港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500萬元人民幣。
3、為鎮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
(1)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2)華一銀行蘇州分行申請8,4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8,400萬元人民幣。
(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新區支行申請3,000萬元綜合授信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擔保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四、董事會意見
為了進一步支持子公司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及港和新材的經營和業務發展,公司根據其業務經營和資金需求情況,決定為大成新能源9,500萬元綜合授信、港匯化工500萬元綜合授信、港和新材14,400萬元綜合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董事會認為:本公司為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提供擔保,有利于促進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大成新能源、港匯化工、港和新材綜合授信提供保證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實際累計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44,900萬元(含本次24,400萬元擔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6月30日)凈資產值的59.12%,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無逾期對外擔保。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