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江西發改委發布關于逾期在建新能源項目申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公示。
根據工作安排,江西發改委組織各設區市對轄區內2024年12月20日及以前到期項目進行了梳理,對各地上報的申請參與市場化交易項目進行了審核,擬同意渝水區珠珊風電場項目等13個項目繼續建設并參與市場化交易,現予以公示。
項目規模共709MW,其中風電項目559MW,光伏項目150MW。
根據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原文附后),根據文件,2024年10月1日后并網的、存量在建統調新能源項目按有關規定轉為市場化消納和交易的新能源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通過月度、月內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組織開展;綠電交易新能源,除綠電交易電量外的剩余上網電量按本通知要求參與市場。
參與市場化交易的上網電量包括:保障性收購電量和市場交易電量;參與綠電交易新能源企業視為完全市場化消納新能源企業。
初期,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新能源場站,60%的電量(煤電與新能源聯營項目按70%):保障性收購;剩余40%(煤電與新能源聯營項目30%)的電量:簽訂政府授權合約(差價合約),與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工商業用戶開展電力中長期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的各新能源場站的交易合同均價超出基準價部分,按照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用戶結算電量占比分享給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