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中,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出臺了。反復閱讀文件,幾分興奮,幾分思考。興奮是規劃出臺的本身就是給予光伏產業信心,對于凄風苦雨中的光伏產業“信心是金”;國家還給了市場,從15GW到21GW,數字不小,意義更大,足可讓幾家優秀、規模光伏企業生存。思考卻是:目標有了,支持目標實現的條件具備了嗎?這是保證規劃權威性的關鍵。
光伏產業的發展需要規劃,更需要權威。光伏終端市場的發展是國家政策扶持的結果,支持力度有限,發展的規模必然有限;既然是政策,政策的執行和結果必須有權威。縱觀世界各國均未設立光伏產業的專門管理機構,依靠的是法律和政策,其民主的爭論過程和最終結論的權威性是努力保證產業穩定發展的關鍵。對于本項規劃,回顧過去,光伏電站建設目標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從去年初的5GW到去年中的10GW,再到去年底的15GW,直到現在的21GW,4倍以上的變化,堪稱政策制定中的奇跡。這個變化,避免了許多政策出臺的同時就已落后市場的可笑局面,但也讓筆者關注規劃的前瞻性和權威性;展望未來,今年初以來西北各省掀起一輪光伏電站建設的高潮,按照這個勢頭突破21GW的目標幾乎是肯定的。如果突破了,規劃的權威性何在?上游市場嚴重過剩的局面會否在終端市場再現?反觀本輪光伏產業的深度調整,國外市場的逐步受限是原因之一,國內市場缺少規劃更是重要原因,有了規劃,沒有權威仍然無助光伏行業的健康發展。近半年來可再生能源學會的孟憲淦、李俊峰不斷感嘆:2008年我們就告誡市場已經供大于求了,不要盲目發展。可是市場沒有聽,因為權威性不夠,既然有了政策,權威性是第一位的。
權威性的實現就是規劃目標的實現,如何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筆者非常關注電網和資金兩大關鍵因素。
電網的匹配能力讓人心存疑慮。為了配合新能源的發展,電網公司已經做了不小的努力,但從過去的事實看不盡如人意者十有三四。2011年“三北”地區風電的嚴重棄風是因為電網問題。同年投資者擬在青海柴達木盆地申請建設4GW的光伏電站,結果只建設了1GW,是電網匹配問題。更重要的是按照規劃,光伏發展目標的21個GW中,10GW規劃為分布式。分布式的實現是對電網技術的全新要求,是改變送配電的利益格局,是一場電網系統的革命,未來3年,電網公司能否積極承受這種從意識到技術再到分配的革命才是保證規劃權威性的關鍵。
融資市場的匹配能力還有值得探討的問題。如此規模的建設,需要巨額的財政補貼和融資支持。先算國家補貼款項:規劃目標21GW,假定其中的10GW分布式采用“金太陽”補貼辦法,按照10MW系統成本為1億元計,則10GW的總建設系統成本為1000個億,根據補貼建設成本50%的標準,國家需投入500億元;另外11GW享受電價補貼,按照年平均日照1500小時計算,11GW每年可發電165億千瓦時,如按每千瓦時補0.5元計, 每年需補貼82.5億元。再算建設款項:扣除2011年前已經建成的2.5GW,還需新建18.5GW的光伏電站,按照平均系統成本10MW/1億元計算,需總投資金額1850億元(“規劃”預計2500億元)。2千個億,3年時間,而這3年時間恰是光伏產業殘酷整合的3年,沒有金融支持,僅靠光伏企業自身力量,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們歡呼規劃的出臺,尊重規劃的權威,期盼規劃的實現,更希望規劃的制定者在規劃的制定過程中,對以上問題已經具有了充分的考慮和溝通。
(作者為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光伏研究中心主任hongwei0605@sina.com )
光伏產業的發展需要規劃,更需要權威。光伏終端市場的發展是國家政策扶持的結果,支持力度有限,發展的規模必然有限;既然是政策,政策的執行和結果必須有權威。縱觀世界各國均未設立光伏產業的專門管理機構,依靠的是法律和政策,其民主的爭論過程和最終結論的權威性是努力保證產業穩定發展的關鍵。對于本項規劃,回顧過去,光伏電站建設目標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從去年初的5GW到去年中的10GW,再到去年底的15GW,直到現在的21GW,4倍以上的變化,堪稱政策制定中的奇跡。這個變化,避免了許多政策出臺的同時就已落后市場的可笑局面,但也讓筆者關注規劃的前瞻性和權威性;展望未來,今年初以來西北各省掀起一輪光伏電站建設的高潮,按照這個勢頭突破21GW的目標幾乎是肯定的。如果突破了,規劃的權威性何在?上游市場嚴重過剩的局面會否在終端市場再現?反觀本輪光伏產業的深度調整,國外市場的逐步受限是原因之一,國內市場缺少規劃更是重要原因,有了規劃,沒有權威仍然無助光伏行業的健康發展。近半年來可再生能源學會的孟憲淦、李俊峰不斷感嘆:2008年我們就告誡市場已經供大于求了,不要盲目發展。可是市場沒有聽,因為權威性不夠,既然有了政策,權威性是第一位的。
權威性的實現就是規劃目標的實現,如何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筆者非常關注電網和資金兩大關鍵因素。
電網的匹配能力讓人心存疑慮。為了配合新能源的發展,電網公司已經做了不小的努力,但從過去的事實看不盡如人意者十有三四。2011年“三北”地區風電的嚴重棄風是因為電網問題。同年投資者擬在青海柴達木盆地申請建設4GW的光伏電站,結果只建設了1GW,是電網匹配問題。更重要的是按照規劃,光伏發展目標的21個GW中,10GW規劃為分布式。分布式的實現是對電網技術的全新要求,是改變送配電的利益格局,是一場電網系統的革命,未來3年,電網公司能否積極承受這種從意識到技術再到分配的革命才是保證規劃權威性的關鍵。
融資市場的匹配能力還有值得探討的問題。如此規模的建設,需要巨額的財政補貼和融資支持。先算國家補貼款項:規劃目標21GW,假定其中的10GW分布式采用“金太陽”補貼辦法,按照10MW系統成本為1億元計,則10GW的總建設系統成本為1000個億,根據補貼建設成本50%的標準,國家需投入500億元;另外11GW享受電價補貼,按照年平均日照1500小時計算,11GW每年可發電165億千瓦時,如按每千瓦時補0.5元計, 每年需補貼82.5億元。再算建設款項:扣除2011年前已經建成的2.5GW,還需新建18.5GW的光伏電站,按照平均系統成本10MW/1億元計算,需總投資金額1850億元(“規劃”預計2500億元)。2千個億,3年時間,而這3年時間恰是光伏產業殘酷整合的3年,沒有金融支持,僅靠光伏企業自身力量,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們歡呼規劃的出臺,尊重規劃的權威,期盼規劃的實現,更希望規劃的制定者在規劃的制定過程中,對以上問題已經具有了充分的考慮和溝通。
(作者為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光伏研究中心主任hongwei0605@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