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的一個朋友是一家光伏公司負責光伏電站系統集成(EPC)的項目經理。他去年剛剛完成一個位于東部地區城市的一座1MW光伏電站的建設項目。見面后我向他表示祝賀,他卻連連搖頭,一副痛苦的表情,往事不堪回首。原來項目預算1200萬,應該能掙150萬,可是最后下來共花了1400萬,還倒貼了200萬。我問他2011年組件價格下跌了40%,怎么會虧錢呢?他告訴我問題不是出在產品價格,而是公關打點的費用就有約300萬。一個電站從申請立項到最后并網發電,中間要經過項目核準、路條、行性研究報告、環境評價、規劃、并網、土地許可、安全、驗收等關鍵環節,涉及至少九個政府機關部門(含電網),蓋48個章(或許可證),長路漫漫。他的主要精力不是工程,而是就消耗在這一次次的遞交申請資料,等待/催問批復的循環之中。遞交申請的潛規則就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動”。申請文件在部門內的每一個層級的流轉都必須以錢為動力。還要陪吃、陪喝、陪玩。成人玩得項目就那幾樣,你懂的。我問他你一次把大頭搞定不就簡單了嗎?“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必須從上到下全搞定,一個環節也省不了。我大致了解了一下其他地方的情況,過程都差不多。
面對這樣的事實,你自然就明白最近為媒體所熱議的,一個月薪不到3000元的某局業務科室科員的公務員名額,競爭比竟然達到9411:1,因為權就是錢。這就是現在國內光伏電站投資者所面對的殘酷的行政環境。潛規則早已成為明規則,各層級機關衙門把光伏電站當做唐僧肉,雁過拔毛,能咬一口就咬一口。項目執行人為了完成進度,無奈淪落為行賄者、酒徒和皮條客。審批環節過多,給權力尋租留下充足的操作空間,必然導致腐敗和低效率。目前一個新職業“路條”掮客應運而生。憑借人脈關系,買賣路條,謀取暴利。新能源從來都是這些長袖善舞者的舞臺,國家賦予的權利被執行者按權打包轉換成私人肆意買賣的商品。
正是電站審批和并網的難度遏制了民間資本對光伏電站投資的積極性。這種隱藏的風險造成投資收益無法保障,很多投資者只能知難而退。最終制約了國內光伏市場的正常發展。
難道我們的國家就靠這樣一幫官員來保障國家的“十二五”新能源戰略嗎?他們到底是想推動綠色新能源的發展還是在阻滯它的發展?或者是以推動新能源發展為借口而肥私人的口袋呢?整頓吏治是治國之本。要達到吏治就要從治吏開始,察則明,察則清,察則治。權利不能脫離監管。
面對光伏危機,政府應該救光伏,但是要救光伏行業,不是去救某個光伏企業。光伏目前最需要的不是錢,不是地,而是政策和市場環境。政府通過規制引導,宏觀協調,給新能源創造一個暢通、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和電網平臺就是救光伏。企業讓市場去選擇。
面對這樣的事實,你自然就明白最近為媒體所熱議的,一個月薪不到3000元的某局業務科室科員的公務員名額,競爭比竟然達到9411:1,因為權就是錢。這就是現在國內光伏電站投資者所面對的殘酷的行政環境。潛規則早已成為明規則,各層級機關衙門把光伏電站當做唐僧肉,雁過拔毛,能咬一口就咬一口。項目執行人為了完成進度,無奈淪落為行賄者、酒徒和皮條客。審批環節過多,給權力尋租留下充足的操作空間,必然導致腐敗和低效率。目前一個新職業“路條”掮客應運而生。憑借人脈關系,買賣路條,謀取暴利。新能源從來都是這些長袖善舞者的舞臺,國家賦予的權利被執行者按權打包轉換成私人肆意買賣的商品。
正是電站審批和并網的難度遏制了民間資本對光伏電站投資的積極性。這種隱藏的風險造成投資收益無法保障,很多投資者只能知難而退。最終制約了國內光伏市場的正常發展。
難道我們的國家就靠這樣一幫官員來保障國家的“十二五”新能源戰略嗎?他們到底是想推動綠色新能源的發展還是在阻滯它的發展?或者是以推動新能源發展為借口而肥私人的口袋呢?整頓吏治是治國之本。要達到吏治就要從治吏開始,察則明,察則清,察則治。權利不能脫離監管。
面對光伏危機,政府應該救光伏,但是要救光伏行業,不是去救某個光伏企業。光伏目前最需要的不是錢,不是地,而是政策和市場環境。政府通過規制引導,宏觀協調,給新能源創造一個暢通、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和電網平臺就是救光伏。企業讓市場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