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高低眾說不一
意見之一:有標準是好事,但就怕一刀切。
意見之二:設置一個準入條件,但并不是達不到就要關門,應讓企業自由競爭。
意見之三:標準定得太低,大家都能進來,實施之后起不到抑制產能過剩的現狀。
據了解,準入條件草案擬定:晶體硅企業同一廠區硅片、電池和組件中某一環節產能不低于200MW。
針對這一條,業內人士表示,規模不應該是唯一的門檻,但200MW確實太低了,至少應提高為500MW甚至1000MW。有的大企業,依舊在傳統市場里進行低價同質競爭,以急于獲得現金并消耗
掉自身產能,這些已經不具有盈利條件但具有大產能的企業,準入條件不應把本應被市場淘汰的大企業保護在里面。
但以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為代表的意見則認為,200MW的產能要求有點偏高。他介紹說:“如果簡單以產能為界進行劃分,很多有市場的小企業很可能被擠掉。準入條件由200MW降到100MW,有一部分企業還可以繼續生存。如果提高到1000MW,那么浙江省將全軍覆沒。”
浙江某光伏上市公司高管認為,“如果標準真的提高到1000MW,那么符合要求的企業可以說幾乎為零。而且,如果讓企業按提高到1000MW的標準進行整改,在當前的形勢下再投資上馬幾百兆瓦的生產線的做法,顯然對于企業來說完全違背市場規律,這肯定是不可行的。”
該高管同時表示,規模可以作為一個指標,但不是很重要,要看產品的性能,是否價廉物美,品質是否有保障。最重要的是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亦研發投入、新產品開發等,而不該是一刀切。應該通過市場機制來完善,政府起方向性的導引作用。
另外,準入條件中擬定多晶硅電池組件(全面積)光電轉換效率在14%以上,單晶硅電池組件在15%以上。目前,主流企業的多晶組件平均效率在15%以上,單晶在16%以上,而這個標準整整低了1%。
在這一準入條件上,參加草案討論的與會者普遍認為:因為光伏產業已經產能過剩了,因此希望把標準定得高一點,“門檻高了準入的難度自然就提高了。”
產能過剩不等同于企業過剩
浙江省中小企業居多,據不完全統計,到2011年8月,浙江光伏企業的數量已經突破了200家。浙江省是僅次于江蘇省的國內第二光伏制造大省。對于這樣的局面,“標準”能否有所區分地對待小企業,直接關系到浙江光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李新富創辦的是一家中小光伏企業,但是在2012年光伏企業出口額、利潤額普遍大幅下滑的情況下,杭州海關的數據表上顯示,其公司的業績卻在持續上揚。在大部分公司還在歐洲市場上掙扎的時候,他的公司因為注重新興市場的開拓,已經把產品銷售到全球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
李新富說:“我們公司在行業內是比較小,但我們有利潤,而且還比較好。如果以產能為依據制定高標準,像我們這樣的公司就很被動了。”
由此,如果以產能規模為衡量標準,會讓一些雖然產能不達標,但具有盈利能力的企業受到傷害。
浙江某光伏上市公司高管強調,目前光伏市場混亂,因為缺少標準,參差不齊,造成產能過剩,有技術的上,沒技術的也跟著上,出現一哄而上的局面。
“有標準是好事,說明國家重視這個行業的發展。但希望標準的制定,可以引導全行業從同質低價無序競爭的局面中擺脫出來,引導企業走特色發展之路,而不是簡單地淘汰產能小的企業。因為中國光伏行業要淘汰的是過剩的產能,而不是企業,這是兩碼事。”該光伏上市公司高管說。
意見之一:有標準是好事,但就怕一刀切。
意見之二:設置一個準入條件,但并不是達不到就要關門,應讓企業自由競爭。
意見之三:標準定得太低,大家都能進來,實施之后起不到抑制產能過剩的現狀。
據了解,準入條件草案擬定:晶體硅企業同一廠區硅片、電池和組件中某一環節產能不低于200MW。
針對這一條,業內人士表示,規模不應該是唯一的門檻,但200MW確實太低了,至少應提高為500MW甚至1000MW。有的大企業,依舊在傳統市場里進行低價同質競爭,以急于獲得現金并消耗
掉自身產能,這些已經不具有盈利條件但具有大產能的企業,準入條件不應把本應被市場淘汰的大企業保護在里面。
但以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為代表的意見則認為,200MW的產能要求有點偏高。他介紹說:“如果簡單以產能為界進行劃分,很多有市場的小企業很可能被擠掉。準入條件由200MW降到100MW,有一部分企業還可以繼續生存。如果提高到1000MW,那么浙江省將全軍覆沒。”
浙江某光伏上市公司高管認為,“如果標準真的提高到1000MW,那么符合要求的企業可以說幾乎為零。而且,如果讓企業按提高到1000MW的標準進行整改,在當前的形勢下再投資上馬幾百兆瓦的生產線的做法,顯然對于企業來說完全違背市場規律,這肯定是不可行的。”
該高管同時表示,規模可以作為一個指標,但不是很重要,要看產品的性能,是否價廉物美,品質是否有保障。最重要的是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亦研發投入、新產品開發等,而不該是一刀切。應該通過市場機制來完善,政府起方向性的導引作用。
另外,準入條件中擬定多晶硅電池組件(全面積)光電轉換效率在14%以上,單晶硅電池組件在15%以上。目前,主流企業的多晶組件平均效率在15%以上,單晶在16%以上,而這個標準整整低了1%。
在這一準入條件上,參加草案討論的與會者普遍認為:因為光伏產業已經產能過剩了,因此希望把標準定得高一點,“門檻高了準入的難度自然就提高了。”
產能過剩不等同于企業過剩
浙江省中小企業居多,據不完全統計,到2011年8月,浙江光伏企業的數量已經突破了200家。浙江省是僅次于江蘇省的國內第二光伏制造大省。對于這樣的局面,“標準”能否有所區分地對待小企業,直接關系到浙江光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李新富創辦的是一家中小光伏企業,但是在2012年光伏企業出口額、利潤額普遍大幅下滑的情況下,杭州海關的數據表上顯示,其公司的業績卻在持續上揚。在大部分公司還在歐洲市場上掙扎的時候,他的公司因為注重新興市場的開拓,已經把產品銷售到全球超過30個國家和地區。
李新富說:“我們公司在行業內是比較小,但我們有利潤,而且還比較好。如果以產能為依據制定高標準,像我們這樣的公司就很被動了。”
由此,如果以產能規模為衡量標準,會讓一些雖然產能不達標,但具有盈利能力的企業受到傷害。
浙江某光伏上市公司高管強調,目前光伏市場混亂,因為缺少標準,參差不齊,造成產能過剩,有技術的上,沒技術的也跟著上,出現一哄而上的局面。
“有標準是好事,說明國家重視這個行業的發展。但希望標準的制定,可以引導全行業從同質低價無序競爭的局面中擺脫出來,引導企業走特色發展之路,而不是簡單地淘汰產能小的企業。因為中國光伏行業要淘汰的是過剩的產能,而不是企業,這是兩碼事。”該光伏上市公司高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