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康平曾在蘇泊爾官至財務總監,如今作為光伏中概股——晶科能源的三位創始人之一,任公司總裁之職。雖然他曾榮膺“2010安永中國企業家獎”,擔任江西省光伏協會副會長、上饒市政協常委,并多次被評為江西省優秀企業家,但作為人大代表赴京參加“兩會”,卻是此生頭一遭。
2013年3月8日,記者記者在北京有幸采訪到這位操著一口浙江口音、言談有條不紊的人大代表——陳康平。
記者:這是您首次參加“兩會”,請談談您的感受。
陳康平:要問我感受,五味交雜,畢竟是第一次,還是有點緊張的,希望大家不要笑我,這是實話。
我第一參加人大代表選舉,能選上有點意料之外。很受鼓舞,感謝各方面的信任和支持。當上代表,才倍感擔子很重。原來我只代表晶科,只要把公司管理好、運營好。現在我要代表行業,呼吁更有利于行業健康、公平、可持續地科學發展。要跳脫出一個企業單個面的思路,而是站上行業高度,用更開闊和更具使命感的視野為新能源喊話,力行承諾,勤勉履責,為地方發展和行業進步建言獻策。
記者:聽說此次您有兩項關于光伏業的建議案,可否透露一下?
陳康平:我在“兩會”建議案中提出,要形成一個成熟的光伏行業商業模型,需要引進市場化和資本化概念。
推動光伏產業市場化,首先要確保合法電站的并網及運行發電。令人欣慰的是,著重解決風電和太陽能等電力難以全額收購難題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優先上網管理辦法》正在由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中;行業期盼已久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也將擇機出臺。
其二,電站的補貼要及時發放。要綜合考慮光伏電站、電網公司和發電端的利益,對于電網、調峰電源的建設和光伏發電進行一定的補貼,確保充分利用光伏電站所發的所有清潔能源,電價補貼的及時發放會有效鼓勵光伏電站的開發和可再生能源的應用。
其三,完善分布式電站的相關法律法規。現在中國正在大力推進分布式電站應用的工作,與此同時也面臨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比如商業屋頂電站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問題以及電站賠償的標準問題等;也要明確屋頂所有者和屋頂電站所有者的權利義務等等。
其四,市場化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商品化。要出臺相關政策確保電站持有者發電能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同時,要消除相關的政策法規瓶頸,并使市場參與者不僅限于大型國有發電集團,鼓勵民間和外資資本的參與競爭。這樣就可以激發越來越多的投資者著眼于未來,長期持有電站。
其五,明確實施細則,促進商業模式的完善。現在關于太陽能電站的政策法規還有許多細節仍待明確。比如補貼的年限以及補貼發放的細則,土地問題等細節都需盡快明確。
此外,資本化也是成功商業模型的重要前提。資本化包括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要解決行業先期投資方面的問題,其次,要解決企業及項目的長期融資方面的問題。
在解決企業及項目的長期融資方面,我提了兩點建議:首先是降低商業銀行進入光伏發電市場的門檻。目前,中國只有少數銀行能夠給予長期貸款(10年甚至15年以上),一般的商業銀行最長只能提供5年的貸款,而光伏電站的最長運營期限為25年,這是清潔能源發展的一大瓶頸。
其次是利息補貼,引導資本進入。建議利用利息的補貼來降低融資成本,使得民間資本、基金愿意進入可再生能源領域,促進該領域的發展。
記者:中國光伏業經歷了2012年的“寒冬”,在眾企業嚴重虧損的大環境下,晶科能源卻能“一枝獨秀”維系增長實屬不易。您如何評判目前國家支持光伏業的各項政策、計劃?又有何“過冬”經驗可以介紹?
陳康平:對于目前的政策,分布式發電要解決的問題,首先是能否并網和余電是否全額收購,收購價格,補貼年限和發放方式等實施細則要明確下來,讓好的政策可以操作和執行;其二是相關法律法規要健全起來。其三則可以效仿美國,做一些減免稅的地方扶持,讓安裝成本能減輕些;最后,要普及教育,增大輿論宣傳,有些有屋頂的工商業和公共事業用戶擔心會不會破壞它的屋頂,和對光伏認識不夠。
對于金太陽工程,主要是后面電站建設好以后的維護大家關心地不多,這也主要因為政策落實的問題。金太陽很多是作為示范工程建設的,但多數并沒有發揮示范的效果,因為沒有產生收益或好處,只是建在那里,所以沒起到現身說法的作用。
經驗都是別人總結的,今天成功的經驗不一定是明天成功的經驗,適合晶科的也不一定適合別人。晶科唯一可以分享的經驗就是晶科的文化“公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