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自2009年起實施的金太陽工程今年或取消,代之以電價補貼的方法。業內有聲音認為,此舉可能導致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入不敷出,一些光伏企業則建議:“電價補貼和金太陽雙軌并行”。
電價補貼政策有利也有弊
按照目前國家發改委《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補貼電價規定,如果按建設50%分布式電站和50%地面電站、每度電平均補貼0.45元、每MW電站年平均發電量(四類地區)110萬度計算,1GW每年約需補貼5億元。如果按第一年計劃建設10GW,則約需補貼資金50億元。
“盡管第一年看似補貼金額不大,但每年遞增累積資金就是一個大數目。隨著補貼資金逐年遞增,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可能入不敷出。”強生光電董事長沙曉林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他說,由于文件尚未明確國家對電價補貼的年限,如按歐盟光伏補貼20-25年時間計算,則20年的電價補貼總額要達到10500億元,平均每年補貼達到500億元。雖然國家可通過增加可再生能源基金來解決,但如這部分費用提取過多,也會使電價上升過快。
近日,德國四大電網運營商就將“綠色電力分攤費”一舉上調了47%導致電價飆升,已引發社會極大爭議。
“而如果光伏電價補貼政策沒有補貼時間,對投資人而言,很難計算回報率和投入回收期,也不盡妥當。如此,除了一些為解決建設火電廠能源配額而愿意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央企、電力公司,這一政策對一般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沒有太大吸引力。”沙曉林說。
另一方面,按照上網電價補貼政策,光伏電站建成發電后才有電費收入,才能分月分年回收投資。以建設1MW地面或屋面光伏電站需投入650萬計算,如建設一個30MW規模電站,則需投入2億元,這部分資金僅靠企業自籌很困難。而目前大部分銀行已收緊光伏貸款,企業很難融資來建設項目。
建議電價補貼、金太陽雙軌并行
在沙曉林看來,金太陽示范工程雖然建設過程中存在企業推遲開工、騙補貼等現象,但只要監管措施有力,這類問題可得到制止。由于當下光伏組件、配套電器、工程安裝等成本已大幅下降,光伏電站建設成本降至原來的一半,如繼續實施部分金太陽工程,則每W補貼可從去年5.5元降到3.5元左右,如按建設5GW規模則補貼僅需175億元。相比之下,去年4.7GW規模的補貼總額也達到了260億元。
“這既解決了一些中小投資者的前期部分資金缺口,且國家只需支付一次性補貼,不需要每年再拿出補貼資金。同時,補貼也可逐年遞減,如2014年可降至2.5元/W、2015年降至1.5-2元/W,到2016年再讓金太陽工程正式退出舞臺。”沙曉林說。
他最后表示,電價補貼和金太陽示范項目各有利弊,不能一刀切。建議國家對金太陽示范項目、尤其是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再留三年延緩期,期間可采取電價補貼和金太陽“雙軌并行”的辦法,通過實踐制定更符合國情的光伏補貼政策,以進一步摸索經驗。
電價補貼政策有利也有弊
按照目前國家發改委《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補貼電價規定,如果按建設50%分布式電站和50%地面電站、每度電平均補貼0.45元、每MW電站年平均發電量(四類地區)110萬度計算,1GW每年約需補貼5億元。如果按第一年計劃建設10GW,則約需補貼資金50億元。
“盡管第一年看似補貼金額不大,但每年遞增累積資金就是一個大數目。隨著補貼資金逐年遞增,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可能入不敷出。”強生光電董事長沙曉林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他說,由于文件尚未明確國家對電價補貼的年限,如按歐盟光伏補貼20-25年時間計算,則20年的電價補貼總額要達到10500億元,平均每年補貼達到500億元。雖然國家可通過增加可再生能源基金來解決,但如這部分費用提取過多,也會使電價上升過快。
近日,德國四大電網運營商就將“綠色電力分攤費”一舉上調了47%導致電價飆升,已引發社會極大爭議。
“而如果光伏電價補貼政策沒有補貼時間,對投資人而言,很難計算回報率和投入回收期,也不盡妥當。如此,除了一些為解決建設火電廠能源配額而愿意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央企、電力公司,這一政策對一般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沒有太大吸引力。”沙曉林說。
另一方面,按照上網電價補貼政策,光伏電站建成發電后才有電費收入,才能分月分年回收投資。以建設1MW地面或屋面光伏電站需投入650萬計算,如建設一個30MW規模電站,則需投入2億元,這部分資金僅靠企業自籌很困難。而目前大部分銀行已收緊光伏貸款,企業很難融資來建設項目。
建議電價補貼、金太陽雙軌并行
在沙曉林看來,金太陽示范工程雖然建設過程中存在企業推遲開工、騙補貼等現象,但只要監管措施有力,這類問題可得到制止。由于當下光伏組件、配套電器、工程安裝等成本已大幅下降,光伏電站建設成本降至原來的一半,如繼續實施部分金太陽工程,則每W補貼可從去年5.5元降到3.5元左右,如按建設5GW規模則補貼僅需175億元。相比之下,去年4.7GW規模的補貼總額也達到了260億元。
“這既解決了一些中小投資者的前期部分資金缺口,且國家只需支付一次性補貼,不需要每年再拿出補貼資金。同時,補貼也可逐年遞減,如2014年可降至2.5元/W、2015年降至1.5-2元/W,到2016年再讓金太陽工程正式退出舞臺。”沙曉林說。
他最后表示,電價補貼和金太陽示范項目各有利弊,不能一刀切。建議國家對金太陽示范項目、尤其是光電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再留三年延緩期,期間可采取電價補貼和金太陽“雙軌并行”的辦法,通過實踐制定更符合國情的光伏補貼政策,以進一步摸索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