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光伏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擴大國內市場,我國相關部門在過去的幾年里,采取了一系列刺激光伏市場發展的措施。早在2009年,我國開始實施特許權招標來推動地面大型光伏電站的建設,同年,國家開始了“金太陽”工程和光電建筑示范項目的實施。截至2011年年底,國家已公布的光電建筑示范項目規模約為30萬千瓦;“金太陽”工程已公布的規模約為117萬千瓦,這兩項工作有力推動了國內光伏市場的發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通過這些探索,大家也對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和運行等方面標準、規范管理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在多年的試水經驗積累基礎上,自2013年7月以來,國家密集出臺一系列覆蓋多方面的政策,既顯現了國家對于產業發展思路的成熟,也真正地開啟了國內光伏市場之門。而對于開啟國內光伏市場的意義,國家相關政策文件明確了它“促進產業轉型發展”的重要意義,把產業升級發展和國內光伏應用緊密地結合并統一了起來。
國家發改委于今年8月30日連發兩份相關文件:《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前者明確了“將向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在現行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也不會增加用電企業和居民的負擔。而后者則規定了三類資源區的標桿電價,同時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而且保證補貼時間長達20年。
近日,財稅方面的新政又露出水面,財政部發布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這給光伏電站投資開發企業更加有力的保障。
在這個過程中,國內各省也先后制定當地政策,促進當地光伏產業應用。浙江省政府的光伏新政中,對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將度電補貼方案初步定為0.1元/度,而浙江很多地區,如桐鄉、嘉興、溫州等地還出臺了相關的地方性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給予0.1~0.3元每度的度電補貼,以及相關的獎勵和支持。
當前,歐盟價格承諾的達成,國內光伏市場的持續利好,光伏行業的復蘇已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認可,國家關于光伏應用的政策不斷接力,從不同層面上完善扶持政策,光伏發電來到我們的身邊,光伏行業將迎來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代”。
(作者: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長 董華強)
在多年的試水經驗積累基礎上,自2013年7月以來,國家密集出臺一系列覆蓋多方面的政策,既顯現了國家對于產業發展思路的成熟,也真正地開啟了國內光伏市場之門。而對于開啟國內光伏市場的意義,國家相關政策文件明確了它“促進產業轉型發展”的重要意義,把產業升級發展和國內光伏應用緊密地結合并統一了起來。
國家發改委于今年8月30日連發兩份相關文件:《關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前者明確了“將向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在現行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也不會增加用電企業和居民的負擔。而后者則規定了三類資源區的標桿電價,同時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而且保證補貼時間長達20年。
近日,財稅方面的新政又露出水面,財政部發布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這給光伏電站投資開發企業更加有力的保障。
在這個過程中,國內各省也先后制定當地政策,促進當地光伏產業應用。浙江省政府的光伏新政中,對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將度電補貼方案初步定為0.1元/度,而浙江很多地區,如桐鄉、嘉興、溫州等地還出臺了相關的地方性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給予0.1~0.3元每度的度電補貼,以及相關的獎勵和支持。
當前,歐盟價格承諾的達成,國內光伏市場的持續利好,光伏行業的復蘇已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認可,國家關于光伏應用的政策不斷接力,從不同層面上完善扶持政策,光伏發電來到我們的身邊,光伏行業將迎來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代”。
(作者:信息產業電子第十一設計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院長 董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