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國務院召開經濟形勢座談會,提出當前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要為了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義無反顧、奮力向前,觸動和打破固有利益格局,堅持不移、循序漸進推進各項改革。作為國民經濟的主要支柱行業,化石能源行業的改革具有廣泛和深遠的影響,改革充滿挑戰。經過歷次改革,化石能源行業的利益格局基本穩定,進一步的改革將打破現行格局,改革也充滿艱辛。
改革并不是目的,而是實現發展的手段,對于國民經濟來說如此,對于化石能源行業也不例外。對于是否開展改革和如何開展改革可以采用多個度量標準,也可以有多個對改革績效考核的維度。具體到行業改革而言,最少可以選擇兩個考量問題的出發點。一是改革能否有利于行業總產出的增長。行業總產出的增長取決于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不匹配問題的解決,可利用資源數量的增加,單位資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以及規模效率和技術效率的提高。隨著多數資源邊際使用成本提高,推動實現技術效率具有更為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改革能否有利于行業產出分配效率和公平性的提升。分配效率的提升意味著利益分配向有利于行業長期發展和具有更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方面傾斜。公平性的提升意味著利益分配使得行業產出惠及相關的每一個經濟主體和社會成員。
化石能源行業是否開展和如何開展改革的關鍵仍在于“利益”兩字,具體為利益實現和利益分配兩個方面。當前對于利益實現的考量仍存在偏頗,對于規模效率的關注較少,但對于技術效率的關注更少。少數觀點認為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將損害規模效率,不符合化石能源行業具有自然壟斷的內在屬性。多數觀點主要關注于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對產出分配的考量,即現行以“三桶油”為主的經營格局損害了化石能源行業的公平性,阻礙了民營經濟參與能源行業市場競爭,從而將損害技術效率。如何提高化石能源行業技術效率,諸如如何實現中國的“頁巖氣革命”,以及如何提高分配效率,十分缺乏系統的關注。
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將破壞業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并促生新利益格局,使得改革充滿挑戰與艱辛。改革一方面可能受到原有既得利益者的阻礙,另一方面也可能得到新獲利方的支持。化石能源行業的利益相關主體多樣,包括政府、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跨國企業、社會公眾等;存在的利益關系復雜,包括本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關系、國家與企業的關系、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關系、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的關系、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上游企業與下游企業的關系、企業內部不同部門的關系、現實與未來的關系等。上述兩方面問題共同決定了利益分配公平性問題的復雜性,以及關注公平性的必要性。
利益分配公平性并不是開展石化能源行業改革和選擇改革模式的充分條件。理性的充分條件不僅應包括對公平性的考量,還應考慮改革能否有利于實現更大利益,以及改革產出的分配效率能否提高。如果將利益設定為收益與成本的差額,現行的管道獨立、按業務性質拆分、按區域拆分等對能源企業的改革方案或許有助于促進利益的增長,但增長的利益主要來自于成本的減少,尤其是減少內部的管理成本,而不是收益的增長,也不會是來自于技術效率的提升,改革的成效受到制約。在利益分配方面,現行有關改革的觀點更多關注了國家與企業、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上游企業與下游企業的關系,而沒有對利益關系進行全面考慮,不僅沒有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進行全面的考量,更忽視了對利益分配效率的考慮。
改革是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深化改革也毋庸置疑,但需要慎重考量的是改革啟動時間和深化改革模式,這取決于對化石能源行業諸多關鍵問題的明確,包括如何確保和提升國際競爭力,如何提高行業的生產力水平,如何更好的實現集約發展,如何更好的促進內部均衡發展。也許一場改革無法滿足化石能源行業所有利益相關方的利益訴求,但缺乏對利益實現和分配方面的系統考量卻使得改革更可能難以為續。
(作者為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管理學博士)
改革并不是目的,而是實現發展的手段,對于國民經濟來說如此,對于化石能源行業也不例外。對于是否開展改革和如何開展改革可以采用多個度量標準,也可以有多個對改革績效考核的維度。具體到行業改革而言,最少可以選擇兩個考量問題的出發點。一是改革能否有利于行業總產出的增長。行業總產出的增長取決于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不匹配問題的解決,可利用資源數量的增加,單位資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以及規模效率和技術效率的提高。隨著多數資源邊際使用成本提高,推動實現技術效率具有更為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改革能否有利于行業產出分配效率和公平性的提升。分配效率的提升意味著利益分配向有利于行業長期發展和具有更高資源利用效率的方面傾斜。公平性的提升意味著利益分配使得行業產出惠及相關的每一個經濟主體和社會成員。
化石能源行業是否開展和如何開展改革的關鍵仍在于“利益”兩字,具體為利益實現和利益分配兩個方面。當前對于利益實現的考量仍存在偏頗,對于規模效率的關注較少,但對于技術效率的關注更少。少數觀點認為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將損害規模效率,不符合化石能源行業具有自然壟斷的內在屬性。多數觀點主要關注于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對產出分配的考量,即現行以“三桶油”為主的經營格局損害了化石能源行業的公平性,阻礙了民營經濟參與能源行業市場競爭,從而將損害技術效率。如何提高化石能源行業技術效率,諸如如何實現中國的“頁巖氣革命”,以及如何提高分配效率,十分缺乏系統的關注。
化石能源行業改革將破壞業已形成的利益格局,并促生新利益格局,使得改革充滿挑戰與艱辛。改革一方面可能受到原有既得利益者的阻礙,另一方面也可能得到新獲利方的支持。化石能源行業的利益相關主體多樣,包括政府、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跨國企業、社會公眾等;存在的利益關系復雜,包括本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關系、國家與企業的關系、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關系、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的關系、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上游企業與下游企業的關系、企業內部不同部門的關系、現實與未來的關系等。上述兩方面問題共同決定了利益分配公平性問題的復雜性,以及關注公平性的必要性。
利益分配公平性并不是開展石化能源行業改革和選擇改革模式的充分條件。理性的充分條件不僅應包括對公平性的考量,還應考慮改革能否有利于實現更大利益,以及改革產出的分配效率能否提高。如果將利益設定為收益與成本的差額,現行的管道獨立、按業務性質拆分、按區域拆分等對能源企業的改革方案或許有助于促進利益的增長,但增長的利益主要來自于成本的減少,尤其是減少內部的管理成本,而不是收益的增長,也不會是來自于技術效率的提升,改革的成效受到制約。在利益分配方面,現行有關改革的觀點更多關注了國家與企業、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上游企業與下游企業的關系,而沒有對利益關系進行全面考慮,不僅沒有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進行全面的考量,更忽視了對利益分配效率的考慮。
改革是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深化改革也毋庸置疑,但需要慎重考量的是改革啟動時間和深化改革模式,這取決于對化石能源行業諸多關鍵問題的明確,包括如何確保和提升國際競爭力,如何提高行業的生產力水平,如何更好的實現集約發展,如何更好的促進內部均衡發展。也許一場改革無法滿足化石能源行業所有利益相關方的利益訴求,但缺乏對利益實現和分配方面的系統考量卻使得改革更可能難以為續。
(作者為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管理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