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已于11月18日發布《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涉及總則、規模管理、項目備案、建設條件、電網接入和運行、計量與結算、產業信息監測及違規責任等細則。這是繼能源局8月29號發布《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來,針對分布式電站出臺的又一指導性文件,14年分布式的大發展又邁進一步。
具體要點如下:
規模管理:對需要國家補貼資金的項目實行總量平衡和年度指導規模管理,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分布式電站發展情況,提出需要需要國家資金補貼項目申請。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協調后下達下一年度各地區分布式發電指導規模。地方當年未用完的指導規模下年自動失效。鼓勵市場競爭,優先支持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分布式項目。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指導規模僅針對享受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除國家補貼外,各省特別是東部沿海陸續出臺分布式電站扶持政策,且補貼資金高于國家補貼。享受國家補貼以外的其他補貼方式的分布式電站項目不受此規模的限制。
備案管理:除分布式示范區采取集中申請--批復方式之外,其余享受國家補貼的電站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備案辦法由省級政府確定。備案工作應盡可能簡化程序,免除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等一系列支持性文件。備案流程的簡化將極大減少項目的前期準備時間。
電網接入:電網企業收到并網申請,在20工作日出具并網意見。多點接入的可延長到30個工作日。公共電網改造由電網承擔,用戶側電網改造由建設單位承擔。
計量和結算:電網免費提供電能計量表,免收系統備用容量費,電網不得在所有環節收取服務費用。上網電費和補貼資金由電網按月結算,剩余電量可向其他用電企業銷售。
《通知》的出臺,補貼享受范圍,補貼結算周期,并網申請等待時間,并網費用等關鍵問題進一步得到明確,對電網的責任劃定更清晰。分布式扶持政策開始逐步到位,看好國家強力支持下分布式電站明年的大發展。首推林洋電子。
具體要點如下:
規模管理:對需要國家補貼資金的項目實行總量平衡和年度指導規模管理,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分布式電站發展情況,提出需要需要國家資金補貼項目申請。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協調后下達下一年度各地區分布式發電指導規模。地方當年未用完的指導規模下年自動失效。鼓勵市場競爭,優先支持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分布式項目。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指導規模僅針對享受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除國家補貼外,各省特別是東部沿海陸續出臺分布式電站扶持政策,且補貼資金高于國家補貼。享受國家補貼以外的其他補貼方式的分布式電站項目不受此規模的限制。
備案管理:除分布式示范區采取集中申請--批復方式之外,其余享受國家補貼的電站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備案辦法由省級政府確定。備案工作應盡可能簡化程序,免除發電業務許可、規劃選址、土地預審、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價等一系列支持性文件。備案流程的簡化將極大減少項目的前期準備時間。
電網接入:電網企業收到并網申請,在20工作日出具并網意見。多點接入的可延長到30個工作日。公共電網改造由電網承擔,用戶側電網改造由建設單位承擔。
計量和結算:電網免費提供電能計量表,免收系統備用容量費,電網不得在所有環節收取服務費用。上網電費和補貼資金由電網按月結算,剩余電量可向其他用電企業銷售。
《通知》的出臺,補貼享受范圍,補貼結算周期,并網申請等待時間,并網費用等關鍵問題進一步得到明確,對電網的責任劃定更清晰。分布式扶持政策開始逐步到位,看好國家強力支持下分布式電站明年的大發展。首推林洋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