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促進新能源發展的主要政策包括固定電價政策、配額制等。我國風電并網消納存在主要問題還是棄風量、棄風率過高。我國發展新能源目前成本很高且缺乏市場競爭力,存在容量受限、并網難、跨區消納缺乏統籌等問題。總體來看,我國新能源發展規模并非過快,而是發展模式和平衡出現問題。
我國新能源發展機制中的鼓勵性政策、措施、規劃等,主要側重于新能源制造設備方面、裝機容量和項目建設方面,造成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發展迅速,但在消納方面缺乏相應的機制和政策措施。建議重點從新能源發電量占比、規劃協調度、配額制,熱電能力及補償機制、優先調度、輸配與售電分開市場機制、法律法規與監管、分布式電源、儲能等方面加強建設。
首先是總量目標如何確定。總量目標不僅應該明確裝機規模,還應明確新能源發電總量,以及在總發電量中占比。建立總量目標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統籌協調國家與地方、電源與電網、各行業規劃制度。
在規劃方面,應將新能源發展各個環節都落實到規劃發展中,并將減排目標、新能源發展目標等納入規劃總體目標中,保證新能源發電總量,并協調新能源和傳統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在電力電量平衡、負荷預測等規劃過程中,給新能源和分布式電源合理地位。此外,需要針對新能源對備用熱電這方面的特殊影響,開展專項的消納和調控規劃,通過規劃落實調峰電源的建設,落實發達區域電網建設,實現各種能源之間的協調規劃和電網與電源的協調規劃。
從調峰能力及補償機制來看,在未來相當一段時間內,火電機組仍是主要調峰電源。隨著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的及其間歇性、不可控性、不可預測性,火電機組參與調峰大大影響了自身利用小時數。目前這種情況下,發電廠想方設法回避調峰。在最典型的北方地區,大量的機組改造為熱電機組,造成供熱能力遠遠超過供熱需求。大量熱電機組嚴重影響系統調峰靈活性。因此,應建立調峰補償機制,加強對調峰能力的實時監測和監管,推動火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和建設,鼓勵熱電、核電、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理順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和運行機制,給抽水蓄能系統以合理的盈利模式。
應推動儲能的應用和發展,推動需求測響應,推動微網和終端能力建設。建議應把儲作為單獨產業制定發展規劃,加大對儲能的投入和應用。
此外,全額保障性收購不意味著不能棄風,合理棄風可以充分利用電網消納能力,增加新能源發電總量。建立新能源配額制度,規定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各省市政府在一定期限內開發、收購、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數量和比例的最低要求。實際上,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在2011年10月已完成,但因沒有實施而失去實際價值。制度制定應依據新能源發展目標規劃進行配額分配,才能執行可實施的指標。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應該在電力生產全過程保障電源消納,從發電指標分配、發電計劃和運行方式就開始落實新能源消納指標。同時建立相應的規劃、計劃編制導則,進行分環節考核。這其中的分配、規劃、計劃、運行方式等依據都是風功率預測,因此要加強風功率預測精度、考核和監管。目前風功率預測系統覆蓋率已達到90%以上,且測量誤差和測量精度基本接近國外先進水平。此外,為了促進風電跨區消納,還要建立跨區協調控制系統。
新能源大規模接入提高了電網運行成本,如果能實施輸配和售電分開,建立售電市場,成立綜合能源公司,使電網公司成為真正的輸配電服務平臺,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合理利潤方式進行運營,有利于促進電網公司投入更多的精力,為新能源的接網和調峰、備用、電網安全運行,提供更好的服務。
分布式電源和微電網運營可以由綜合能源公司運營,為用戶提供冷熱電聯供的綜合能源服務,其優點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從而有利于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提供個性化服務。用電量越少,能源總量利用效率越高,利潤總額越高,這種模式更適合于促進新能源發展的長遠目標模式,是值得推進的能源零售市場的運營模式。
(作者系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本文系根據黃曉莉女士4月23日在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研究協作組啟動會上發言整理,未經本人核實。傅玥雯/整理)
我國新能源發展機制中的鼓勵性政策、措施、規劃等,主要側重于新能源制造設備方面、裝機容量和項目建設方面,造成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發展迅速,但在消納方面缺乏相應的機制和政策措施。建議重點從新能源發電量占比、規劃協調度、配額制,熱電能力及補償機制、優先調度、輸配與售電分開市場機制、法律法規與監管、分布式電源、儲能等方面加強建設。
首先是總量目標如何確定。總量目標不僅應該明確裝機規模,還應明確新能源發電總量,以及在總發電量中占比。建立總量目標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統籌協調國家與地方、電源與電網、各行業規劃制度。
在規劃方面,應將新能源發展各個環節都落實到規劃發展中,并將減排目標、新能源發展目標等納入規劃總體目標中,保證新能源發電總量,并協調新能源和傳統能源裝機和發電量。在電力電量平衡、負荷預測等規劃過程中,給新能源和分布式電源合理地位。此外,需要針對新能源對備用熱電這方面的特殊影響,開展專項的消納和調控規劃,通過規劃落實調峰電源的建設,落實發達區域電網建設,實現各種能源之間的協調規劃和電網與電源的協調規劃。
從調峰能力及補償機制來看,在未來相當一段時間內,火電機組仍是主要調峰電源。隨著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的及其間歇性、不可控性、不可預測性,火電機組參與調峰大大影響了自身利用小時數。目前這種情況下,發電廠想方設法回避調峰。在最典型的北方地區,大量的機組改造為熱電機組,造成供熱能力遠遠超過供熱需求。大量熱電機組嚴重影響系統調峰靈活性。因此,應建立調峰補償機制,加強對調峰能力的實時監測和監管,推動火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和建設,鼓勵熱電、核電、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理順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和運行機制,給抽水蓄能系統以合理的盈利模式。
應推動儲能的應用和發展,推動需求測響應,推動微網和終端能力建設。建議應把儲作為單獨產業制定發展規劃,加大對儲能的投入和應用。
此外,全額保障性收購不意味著不能棄風,合理棄風可以充分利用電網消納能力,增加新能源發電總量。建立新能源配額制度,規定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各省市政府在一定期限內開發、收購、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數量和比例的最低要求。實際上,電力配額管理辦法在2011年10月已完成,但因沒有實施而失去實際價值。制度制定應依據新能源發展目標規劃進行配額分配,才能執行可實施的指標。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應該在電力生產全過程保障電源消納,從發電指標分配、發電計劃和運行方式就開始落實新能源消納指標。同時建立相應的規劃、計劃編制導則,進行分環節考核。這其中的分配、規劃、計劃、運行方式等依據都是風功率預測,因此要加強風功率預測精度、考核和監管。目前風功率預測系統覆蓋率已達到90%以上,且測量誤差和測量精度基本接近國外先進水平。此外,為了促進風電跨區消納,還要建立跨區協調控制系統。
新能源大規模接入提高了電網運行成本,如果能實施輸配和售電分開,建立售電市場,成立綜合能源公司,使電網公司成為真正的輸配電服務平臺,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合理利潤方式進行運營,有利于促進電網公司投入更多的精力,為新能源的接網和調峰、備用、電網安全運行,提供更好的服務。
分布式電源和微電網運營可以由綜合能源公司運營,為用戶提供冷熱電聯供的綜合能源服務,其優點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從而有利于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提供個性化服務。用電量越少,能源總量利用效率越高,利潤總額越高,這種模式更適合于促進新能源發展的長遠目標模式,是值得推進的能源零售市場的運營模式。
(作者系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本文系根據黃曉莉女士4月23日在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研究協作組啟動會上發言整理,未經本人核實。傅玥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