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改革的最終目標,是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按照這一改革目標,今年上半年,我們積極推進上網電價、銷售電價等方面的價格改革。
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下發《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按照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資源區,并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一方面,通過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投資預期,鼓勵開發優質資源,限制開發劣質資源,有利于促進風電開發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激勵風電企業不斷降低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二是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明確放開20%的售電市場,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業用戶,允許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鼓勵供需雙方協商定價。6月份,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各地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這些政策的出臺,進一步推進了電價改革,有利于引入競爭機制,增加電力用戶選擇權,促進合理的電價機制形成。
三是清理整頓優惠電價。針對部分省份自行出臺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情況,報經國務院批準,我委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各地凡是以發、用電企業雙邊交易等名義,擅自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或用電企業銷售電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的進行全面清理,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下一步,將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繼續深化電價改革。指導各地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抓緊研究下發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指導辦法,減少交叉補貼;進一步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辦法。
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下發《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按照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資源區,并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一方面,通過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為投資者提供明確的投資預期,鼓勵開發優質資源,限制開發劣質資源,有利于促進風電開發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激勵風電企業不斷降低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二是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工作。今年3月份,明確放開20%的售電市場,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業用戶,允許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鼓勵供需雙方協商定價。6月份,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各地推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這些政策的出臺,進一步推進了電價改革,有利于引入競爭機制,增加電力用戶選擇權,促進合理的電價機制形成。
三是清理整頓優惠電價。針對部分省份自行出臺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情況,報經國務院批準,我委與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各地凡是以發、用電企業雙邊交易等名義,擅自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或用電企業銷售電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的進行全面清理,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下一步,將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繼續深化電價改革。指導各地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研究制定大型并網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抓緊研究下發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指導辦法,減少交叉補貼;進一步規范電能交易價格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