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張家口項目”或在恒大、SPI的合作范圍內
10月7日,港股上市公司恒大地產、國藏集團發布的聯合公告在光伏業界以及資本市場引起了軒然大波。
根據公告,恒大地產、國藏集團、Solar Power, INC(以下簡稱“SPI”)已于當日訂立諒解備忘錄:國藏集團同意以0.03135港元/股的價格,向恒大地產配發及發行308.13億股,向SPI配發及發行74.64億股。
由此所募集的12億港元,將被用于太陽能業務。根據公告,國藏集團完成增發后,恒大將占股73.59%,SPI則占股17.83%。
作為此次定向增發的兩大“主角”,恒大地產剛剛于國慶節前宣布了其欲跨界開展光伏業務,斥資900億元在張家口市開發92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的消息;而根據此前種種線索,由光伏“大佬”、賽維LDK原董事長彭小峰親自掛帥的SPI(現為OTCBB掛牌企業),似乎正在沖擊納斯達克(NASDAQ)。
在業界看來,恒大跨界進軍光伏,需要如彭小峰這樣的光伏“大佬”級人物背書,更需要如SPI這樣專業的合作伙伴配合。而更為切合地是,從恒大“張家口項目”的模式中可以看出,恒大地產選擇了光伏下游(電站運營)為切入口,而SPI也一直將自身定位在輕資產(相對于制造端)的光伏電站投資、運營商。
SPI轉板恒大可賺3.5億元
此番增發的一個細節是,恒大在入主國藏集團的同時,還決定認購SPI的2173.95萬股普通股,占SPI總股本的3.95%,成本約3000萬美元(約為1.84億元)。而相對于此,SPI認購國藏集團的74.64億股(價格為0.03135港元/股),成本約需2.34億港元,折合人民幣為1.84億元。
也就是說,拋開“跨界進軍光伏,SPI及彭小峰可以為恒大提供的幫助”暫且不談,若SPI沖擊納斯達克計劃屬實并最終達成,僅“入股SPI”一項,對恒大而言,便稱得上是筆劃算的買賣。
早在2011年1月份,中國光伏“龍頭”賽維LDK斥資約3300萬美元收購了在美國場外交易電子報價板OTCBB上市的SPI70%股份;2013年8月份,SPI宣布將項目業務由此前的北美、歐洲擴增至中國市場;今年8月20日,時任賽維LDK董事長兼SPI董事長彭小峰借財報之機發聲,明確要將SPI打造成賽維LDK的“一個增長平臺”;而隨后的8月29日,彭小峰宣布即日起辭去賽維LDK及其附屬公司的行政及董事職務,但仍將擔任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高級顧問。
顯然,彼時公告中的賽維LDK附屬公司不包括SPI,否則,此番參與入股國藏,彭小峰也不會以SPI執行董事的身份出現。基于此,業界將其解讀為彭小峰正全力以赴地投入SPI建設。
與上述戰略調整相對應,在今年5月8日,SPI宣布以每股0.16美元的價格出售共計1.35億股普通股,募集2175萬美元后,8月20日公布2014年第二季度財報時,SPI披露,其與相關方再度達成了一個2500萬美元的私募融資最終購買協議。
此外,SPI的2014年第二季度財報顯示,期內公司的凈虧損額為130萬美元,折合每股虧損0.01美元。而2013年同期為虧損680萬美元,折合每股虧損0.03美元;2014年第一季度為虧損80萬美元。此外,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590萬美元,而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為100萬美元。
擁有了資金保障,SPI著手在美國、歐洲、中國乃至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開展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運營業務。以至于一段時間以來,人們會驚訝地發現,SPI官網上展示的新項目越來越多,分布也越來越廣。
事實上,《證券日報》記者獲得的信息顯示,SPI的確在力爭由OTCBB轉板至納斯達克。而上述SPI密集展開的戰略調整、融資、拿項目等種種舉措,似乎也佐證了這一猜測。
公開資料顯示,納斯達克對OTCBB公司的轉板申請條件之一,便是滿足4美元/股的股價標準。依此測算:若SPI轉板成功,恒大投入的3000萬美元,可至少增值至8695.8萬美元,凈賺5695.8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5億元。
恒大攜手SPI入主國藏集團
不僅如此,就“恒大攜手SPI入主國藏及恒大入股SPI”事件本身,對SPI股價便是一種助推,同時,它亦給予了資本市場以巨大的想象空間。其中不僅包含充裕的資金(電站開發投資),還包括恒大地產項目未來可能在光伏應用上的嘗試(屋頂光伏等)。
據某知情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恒大與SPI未來在雙方的光伏電站投資、運營上都會有合作。這其中包括技術,當然也包括資金。“恒大‘張家口項目’可能也在列其中。”
根據恒大此前與張家口市政府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其擬斥資約900億元,于三年內在張家口投資建設60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發電廠項目;20萬千瓦工業園區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300萬千瓦太陽能光伏農業項目。
而除了上述的顯而易見的利益外,恒大與SPI走到一起,似乎還有很多切合點。
以碳交易為例,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未來,我國將以省為單位對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業界認為,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政績考核,可能會促使地方政府對現行的碳排放規則進行相應的修改,包括擴大納入碳控排的行業以及企業范圍,減少控排企業的免費排放配額,這將對碳市場交易主體的增加、有償碳排放配額的需求以及二級市場的活躍度帶來積極影響。
而如此一來,光伏發電將成為沖抵碳排放的最優選擇之一。資料顯示,在光照資源相對較好的西部地區,一個10MW的光伏電站,在25年的存續期內,與火力發電相比,累積減排二氧化碳40萬噸、二氧化硫1850噸、粉塵120噸和灰渣4.06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