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出臺的有關嚴禁倒賣“路條”的措施,對于中國光伏行業來說,正如本期《“路條”買賣的“雙刃劍”》一文所言,在糾偏市場歪風的同時,或也會給一些正常的企業運營帶來不利影響。
一方面,罕見地在一個月內連發三道通知整飭市場秩序,可見“路條”倒賣已經瘋狂到了何種程度,管理層打擊市場亂象的果敢行動,無疑會讓更多的投資者對這個市場充滿信心。而另一方面,合法“路條”的合理流通,卻又是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現實需求,如果一概封殺,則“可能會對中國大規模發展光伏應用的雄心帶來不利影響”(《“路條”買賣的“雙刃劍”》)。
對一紙“路條”的管理,凸顯出“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市場改革難題。震動光伏“朝野”的這三記組合重拳,其實際效果如何,或也還有待現實的檢驗。
毋庸置疑,愈演愈烈的“路條”倒賣行為,不僅引發業內投機盛行,還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光伏電站的投資成本,已對整個產業的正常發展秩序形成了巨大的沖擊。因此,國家能源局的雷霆出擊,對恢復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非常必要。
但是,客觀地說,由于市場規則不透明等原因,確實有不少投資者只能通過購買“路條”來實現投資。而在現實的運營中,也難免有企業因經營轉型等原因需要賣出尚未完成的項目收回合法的前期投入,這屬于正常的商業行為。類似的“路條”流通,其實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活躍光伏電站投資市場的作用。
因此,在規范市場秩序的同時,如何避免矯枉過正而對合理合法的經營行為造成限制,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特別是在光伏電站投資市場還處于培育期的情形下。
作為一種針對特殊項目的準許制度,“路條”不過是一種游戲規則,一種對參與者資格的前置要求,本身并不具備市場價值。
光伏電站的“路條”之所以被瘋狂倒賣,只不過是在特殊的市場環境下被人為地賦予了交易價值。由于總量的限制,加上規則不夠透明,造成一些真正的投資者不能從正常渠道獲得“路條”,而掮客通過權力尋租卻又很容易拿到;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加諸在“路條”上的一些本地利益訴求,也要通過交易來實現。
于是,“路條”買賣成為必然。
試問,如果“路條”的發放在陽光下運行,在公開、公平、公正的規則下對所有投資者一視同仁,還有掮客尋租的空間么?
所以,簡單的限制,恐怕并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正如治“霾”不能僅僅靠風一樣,從長遠來看,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終究難以持久。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需要從源頭上解決市場規則的透明度以及監管到位的問題。如此,才是對權力尋租的釜底抽薪之策。
正如習大大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開幕式上的講話,“有路才能人暢其行,物暢其流”,對于承擔了未來能源變革重任的太陽能發電而言,在扎緊規則藩籬的前提下,或還需要進一步放權,才更有可能營建出一種“人暢其行,物暢其流”的創新的發展氛圍。
一方面,罕見地在一個月內連發三道通知整飭市場秩序,可見“路條”倒賣已經瘋狂到了何種程度,管理層打擊市場亂象的果敢行動,無疑會讓更多的投資者對這個市場充滿信心。而另一方面,合法“路條”的合理流通,卻又是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現實需求,如果一概封殺,則“可能會對中國大規模發展光伏應用的雄心帶來不利影響”(《“路條”買賣的“雙刃劍”》)。
對一紙“路條”的管理,凸顯出“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市場改革難題。震動光伏“朝野”的這三記組合重拳,其實際效果如何,或也還有待現實的檢驗。
毋庸置疑,愈演愈烈的“路條”倒賣行為,不僅引發業內投機盛行,還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光伏電站的投資成本,已對整個產業的正常發展秩序形成了巨大的沖擊。因此,國家能源局的雷霆出擊,對恢復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非常必要。
但是,客觀地說,由于市場規則不透明等原因,確實有不少投資者只能通過購買“路條”來實現投資。而在現實的運營中,也難免有企業因經營轉型等原因需要賣出尚未完成的項目收回合法的前期投入,這屬于正常的商業行為。類似的“路條”流通,其實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活躍光伏電站投資市場的作用。
因此,在規范市場秩序的同時,如何避免矯枉過正而對合理合法的經營行為造成限制,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特別是在光伏電站投資市場還處于培育期的情形下。
作為一種針對特殊項目的準許制度,“路條”不過是一種游戲規則,一種對參與者資格的前置要求,本身并不具備市場價值。
光伏電站的“路條”之所以被瘋狂倒賣,只不過是在特殊的市場環境下被人為地賦予了交易價值。由于總量的限制,加上規則不夠透明,造成一些真正的投資者不能從正常渠道獲得“路條”,而掮客通過權力尋租卻又很容易拿到;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加諸在“路條”上的一些本地利益訴求,也要通過交易來實現。
于是,“路條”買賣成為必然。
試問,如果“路條”的發放在陽光下運行,在公開、公平、公正的規則下對所有投資者一視同仁,還有掮客尋租的空間么?
所以,簡單的限制,恐怕并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正如治“霾”不能僅僅靠風一樣,從長遠來看,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終究難以持久。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需要從源頭上解決市場規則的透明度以及監管到位的問題。如此,才是對權力尋租的釜底抽薪之策。
正如習大大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開幕式上的講話,“有路才能人暢其行,物暢其流”,對于承擔了未來能源變革重任的太陽能發電而言,在扎緊規則藩籬的前提下,或還需要進一步放權,才更有可能營建出一種“人暢其行,物暢其流”的創新的發展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