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城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農村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應用財政扶持意見》(下文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本次扶持標準為,發電電價補貼除享受國家0.42元/千瓦時的發電政策補貼外,晉城市級財政還補貼0.2元/千瓦時;建設安裝補貼按建設裝機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設安裝補貼(執行年限暫定為2015—2020年);2013年—2015年建成的項目,按新建項目標準的50%補貼。國家、省單獨立項予以專項補貼的項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補助。
本次財政扶持適用范圍是:在晉城市農村(鄉鎮以下)地區新建的、且購置使用本地光伏產品建設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包括以下兩類:農戶自建的家庭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的與現代農業設施相結合的光伏發電項目。
該項補貼實行“后補助”的財政支持方式。對建設安裝補貼,由市科技局組織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項目實際發生的建設安裝費用進行認定,按標準確定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費補助,由市科技局根據單位或個人提供的發電裝機容量和實際發電量憑證據實補助,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5年。
本次財政扶持適用范圍是:在晉城市農村(鄉鎮以下)地區新建的、且購置使用本地光伏產品建設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包括以下兩類:農戶自建的家庭式光伏發電項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的與現代農業設施相結合的光伏發電項目。
該項補貼實行“后補助”的財政支持方式。對建設安裝補貼,由市科技局組織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項目實際發生的建設安裝費用進行認定,按標準確定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費補助,由市科技局根據單位或個人提供的發電裝機容量和實際發電量憑證據實補助,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