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7月27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下發《關于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清算工作的通知》文件。
通知要求:按照《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5】161號)的規定,對符合支持條件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清算。
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包括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惦記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改造、建筑節能改造等節能改造項目、具體支持范圍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財政部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2525號)要求為準。
通知要求:按照《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5】161號)的規定,對符合支持條件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清算。
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主要包括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惦記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改造、建筑節能改造等節能改造項目、具體支持范圍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財政部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2525號)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