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9月30日,《蚌埠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已獲得蚌埠市政府同意已經并下發實施。
《蚌埠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光伏扶貧是創新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式的有效途徑,是當前我市推進農村扶貧開發、促進貧困群眾增收的重要舉措。為深入實施光伏扶貧,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央、省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戰略思想,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完善資金籌措方式,大力推進光伏扶貧,充分利用村集體和貧困戶屋頂、荒山、荒坡、空地、水面、灘涂等資源,建設村級和戶用光伏電站,幫助貧困村和貧困戶建立長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確保到2020年同步實現全面小康。
二、目標任務
2015年實施光伏扶貧4500千瓦。一是在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建設60千瓦村級光伏電站50個(其中懷遠縣20個、五河縣15個、固鎮縣15個);二是在懷遠縣建設3千瓦戶用光伏電站500戶。力爭實施項目貧困村集體年均增收6萬元左右,實施項目貧困戶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實施光伏扶貧1.8萬千瓦。建設村級光伏電站100個左右,集體經濟薄弱貧困村實現全覆蓋;建設戶用光伏電站4000戶左右。
三、基本原則
一是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圍繞我市光伏扶貧發展目標,統籌考慮貧困村和貧困戶增收需求、電力負荷及電網建設現狀,統一規劃、分年度在具備條件的貧困村和貧困戶實施光伏扶貧項目。
二是政府主導、市場主體。各級政府要將光伏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抓好落實。堅持用市場的辦法,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承建單位,負責項目實施。
三是市級指導、縣負總責。市政府負責總體規劃、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各縣政府負責年度計劃的申報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是群眾自愿、特困優先。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實行自主申報、鄉(鎮)審核、縣審批、市備案。光伏扶貧重點扶持“三無”貧困戶(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五是政策扶持、精準幫扶。各級政府在財政獎補、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包村幫扶單位、企業、社會各界和中標實施企業參與、支持光伏扶貧。
六是規范實施、保障質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項目的貧困村、貧困戶要在當地進行公示。規范項目建設和驗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服務機制,確保光伏電站正常運行,貧困村和貧困戶長期受益。
四、實施范圍和對象
光伏扶貧主要在有扶貧任務的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三縣實施。實施對象分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項目的貧困村必須是規劃布點保留的村莊;二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三無”貧困戶優先。
五、建設模式
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每個60千瓦,可以選擇村辦公場所、衛生室、敬老院等屋頂以及荒山荒坡、空閑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線以上的河灘地等建設,有條件的也可以建設光伏大棚。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每個3千瓦,可以選擇具備條件的屋頂或庭院建設,也可以和村級電站一起建設,每戶3千瓦產權不變。
六、實施步驟
10月底前完成規劃選址和項目設計,并開展招投標工作,年底前完成項目建設。以后每年的年度計劃在元月底前上報市扶貧辦。
(一)項目選址。由市農林委(扶貧辦)牽頭,會同各縣政府,篩選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經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上報省有關部門。
(二)啟動建設。在完成項目立項審批、規劃選址后,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經信委、市農林委(扶貧辦)、蚌埠供電公司邀請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太陽能光伏企業研究設置系統技術參數,經行業內專家評審論證后公開招標,進行設備統一采購、安裝、調試、相關技術人員培訓等。
(三)并網發電。設備安裝前,按照分布式電源管理相關要求,向當地供電公司提供有效的報裝申請材料。設備安裝完畢后,由各縣供電公司按有關標準進行并網驗收和調試,符合并網條件的接入國家電網正式運行。供電公司與貧困村或貧困戶光伏電站投資主體簽訂發用電合同。
七、資金籌措、運營管理及收益分配
(一)資金籌措。
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采取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幫扶單位支持、貧困村自籌等辦法籌資。整合涉農資金統籌用于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貧困村自籌資金可通過村自有資金、中標實施企業墊資、小額扶貧貼息貸款等方式解決。
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建設資金。懷遠縣(省扶貧開發重點縣)采取省級補助、市縣安排(市、縣兩級出資按1:1比例落實)和貧困戶自籌各三分之一的辦法籌資。五河縣、固鎮縣采取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市級補助(4000元/戶)、包戶干部和社會各界捐助、貧困戶自籌的辦法籌資。貧困戶自籌資金可通過自有資金、中標實施企業墊資、小額扶貧貼息貸款等方式解決。
(二)運營管理。
光伏扶貧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有社會責任心的企業組織實施。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我市光伏服務企業和光伏企業產品。各縣政府要打造服務平臺,建立完善針對貧困村和貧困戶的光伏電站運行維護服務機制。中標實施企業要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提供基本培訓以及使用手冊,建立售后服務網點,負責光伏電站維護和設備維修。
(三)收益分配。
光伏電站產權及收益歸實施項目的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縣供電公司按結算周期向貧困村、貧困戶全額支付上網電費。電站年發電量和收益由縣扶貧部門負責統計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八、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農林委(扶貧辦)、市金融辦、蚌埠供電公司、各縣政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光伏扶貧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林委(扶貧辦),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推進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農林委(扶貧辦)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市發改委負責光伏發電指標的落實,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技術指南、用戶手冊,光伏扶貧統一招標,以及統籌建立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制定項目備案、施工、驗收等管理辦法;市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與監管;市金融辦負責協調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落實扶貧小額信貸,探索建立光伏扶貧風險規避機制;市經信委負責協調蚌埠供電公司抓緊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確保滿足光伏發電上網需求,以及光伏電站電表調試與安裝、并網發電、及時發放上網電量補貼資金等;各縣政府負責項目實施的貧困村、貧困戶選址、公示,項目審核、審批,調度推進,檢查驗收,補貼資金審核上報、公示等工作。
附件: 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秦仲鑫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王 紅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 劉宗文 市發改委副主任
周 波 市財政局副局長
魏 光 市經信委總經濟師
施建賓 市農林委副主任、市扶貧辦主任
黃 平 市金融辦主任
趙 明 蚌埠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徐長奎 懷遠縣政府副縣長
丁云紅 五河縣政府副縣長
桑賢亭 固鎮縣政府副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林委,施建賓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蚌埠市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光伏扶貧是創新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式的有效途徑,是當前我市推進農村扶貧開發、促進貧困群眾增收的重要舉措。為深入實施光伏扶貧,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央、省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戰略思想,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完善資金籌措方式,大力推進光伏扶貧,充分利用村集體和貧困戶屋頂、荒山、荒坡、空地、水面、灘涂等資源,建設村級和戶用光伏電站,幫助貧困村和貧困戶建立長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確保到2020年同步實現全面小康。
二、目標任務
2015年實施光伏扶貧4500千瓦。一是在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建設60千瓦村級光伏電站50個(其中懷遠縣20個、五河縣15個、固鎮縣15個);二是在懷遠縣建設3千瓦戶用光伏電站500戶。力爭實施項目貧困村集體年均增收6萬元左右,實施項目貧困戶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實施光伏扶貧1.8萬千瓦。建設村級光伏電站100個左右,集體經濟薄弱貧困村實現全覆蓋;建設戶用光伏電站4000戶左右。
三、基本原則
一是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圍繞我市光伏扶貧發展目標,統籌考慮貧困村和貧困戶增收需求、電力負荷及電網建設現狀,統一規劃、分年度在具備條件的貧困村和貧困戶實施光伏扶貧項目。
二是政府主導、市場主體。各級政府要將光伏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制定實施方案,組織抓好落實。堅持用市場的辦法,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承建單位,負責項目實施。
三是市級指導、縣負總責。市政府負責總體規劃、工作指導和協調服務,各縣政府負責年度計劃的申報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是群眾自愿、特困優先。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實行自主申報、鄉(鎮)審核、縣審批、市備案。光伏扶貧重點扶持“三無”貧困戶(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五是政策扶持、精準幫扶。各級政府在財政獎補、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包村幫扶單位、企業、社會各界和中標實施企業參與、支持光伏扶貧。
六是規范實施、保障質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項目的貧困村、貧困戶要在當地進行公示。規范項目建設和驗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服務機制,確保光伏電站正常運行,貧困村和貧困戶長期受益。
四、實施范圍和對象
光伏扶貧主要在有扶貧任務的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三縣實施。實施對象分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項目的貧困村必須是規劃布點保留的村莊;二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三無”貧困戶優先。
五、建設模式
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每個60千瓦,可以選擇村辦公場所、衛生室、敬老院等屋頂以及荒山荒坡、空閑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線以上的河灘地等建設,有條件的也可以建設光伏大棚。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每個3千瓦,可以選擇具備條件的屋頂或庭院建設,也可以和村級電站一起建設,每戶3千瓦產權不變。
六、實施步驟
10月底前完成規劃選址和項目設計,并開展招投標工作,年底前完成項目建設。以后每年的年度計劃在元月底前上報市扶貧辦。
(一)項目選址。由市農林委(扶貧辦)牽頭,會同各縣政府,篩選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經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上報省有關部門。
(二)啟動建設。在完成項目立項審批、規劃選址后,由市發改委會同市經信委、市農林委(扶貧辦)、蚌埠供電公司邀請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太陽能光伏企業研究設置系統技術參數,經行業內專家評審論證后公開招標,進行設備統一采購、安裝、調試、相關技術人員培訓等。
(三)并網發電。設備安裝前,按照分布式電源管理相關要求,向當地供電公司提供有效的報裝申請材料。設備安裝完畢后,由各縣供電公司按有關標準進行并網驗收和調試,符合并網條件的接入國家電網正式運行。供電公司與貧困村或貧困戶光伏電站投資主體簽訂發用電合同。
七、資金籌措、運營管理及收益分配
(一)資金籌措。
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資金。采取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幫扶單位支持、貧困村自籌等辦法籌資。整合涉農資金統籌用于村級光伏電站建設。貧困村自籌資金可通過村自有資金、中標實施企業墊資、小額扶貧貼息貸款等方式解決。
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建設資金。懷遠縣(省扶貧開發重點縣)采取省級補助、市縣安排(市、縣兩級出資按1:1比例落實)和貧困戶自籌各三分之一的辦法籌資。五河縣、固鎮縣采取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市級補助(4000元/戶)、包戶干部和社會各界捐助、貧困戶自籌的辦法籌資。貧困戶自籌資金可通過自有資金、中標實施企業墊資、小額扶貧貼息貸款等方式解決。
(二)運營管理。
光伏扶貧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符合資質條件、具有社會責任心的企業組織實施。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我市光伏服務企業和光伏企業產品。各縣政府要打造服務平臺,建立完善針對貧困村和貧困戶的光伏電站運行維護服務機制。中標實施企業要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提供基本培訓以及使用手冊,建立售后服務網點,負責光伏電站維護和設備維修。
(三)收益分配。
光伏電站產權及收益歸實施項目的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縣供電公司按結算周期向貧困村、貧困戶全額支付上網電費。電站年發電量和收益由縣扶貧部門負責統計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八、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農林委(扶貧辦)、市金融辦、蚌埠供電公司、各縣政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光伏扶貧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林委(扶貧辦),具體負責綜合協調和推進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農林委(扶貧辦)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市發改委負責光伏發電指標的落實,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技術指南、用戶手冊,光伏扶貧統一招標,以及統籌建立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制定項目備案、施工、驗收等管理辦法;市財政局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與監管;市金融辦負責協調金融機構、保險機構落實扶貧小額信貸,探索建立光伏扶貧風險規避機制;市經信委負責協調蚌埠供電公司抓緊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確保滿足光伏發電上網需求,以及光伏電站電表調試與安裝、并網發電、及時發放上網電量補貼資金等;各縣政府負責項目實施的貧困村、貧困戶選址、公示,項目審核、審批,調度推進,檢查驗收,補貼資金審核上報、公示等工作。
附件: 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蚌埠市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秦仲鑫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王 紅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 劉宗文 市發改委副主任
周 波 市財政局副局長
魏 光 市經信委總經濟師
施建賓 市農林委副主任、市扶貧辦主任
黃 平 市金融辦主任
趙 明 蚌埠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徐長奎 懷遠縣政府副縣長
丁云紅 五河縣政府副縣長
桑賢亭 固鎮縣政府副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林委,施建賓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