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光伏農業項目沒有落到實處。”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高級工程師汪海燕11月10日在于內蒙古呼和浩特舉行的光伏農業產業發展研討會上指出。
汪海燕認為,光伏農業目前存在誤區:許多項目是光伏企業為了發展光伏電站而順帶發展農業。“農業和光伏的結合應該是凸顯1+1>2的綜合效應,從資源共用發展為資源互補,從而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同時,她指出在發展光伏農業時,不僅要考慮光資源、土地、組件、逆變器、支架等光伏電站的經濟評估,還要精準定位農作物,在農業規劃設計時做好經濟評估,實現土地的高效利用,保證光伏發電量的同時,提升農產品產量,對成本下降才有優勢。
隨著我國西部光伏裝機趨于飽和,并網與消納矛盾日增,在華東、華北、西南、東南等地區發展光伏成為必然趨勢。而由于東部土地資源緊缺,分布式與光伏農業、光伏漁業等利用形勢日漸受到重視。但在發展過程中,光伏電站擠占耕地資源甚至將其破壞的問題日益突出,光伏農業不立足于農業的現象時有發生。
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周長吉博士嚴厲的批評了目前很多光伏農業項目停留在“做概念”層面的行為。“這對農業的損害非常大。”同時他提出了設施農業的概念。
據介紹,設施農業是采用人工技術手段,改變自然光溫條件,創造優化動植物生長的環境因子,使之能夠全天候生長的設施工程。不同種類的農業大棚、畜牧、禽類棚舍都屬于此范圍,是在環境相對可控條件下,采用工程技術手段,進行動植物高效生產的一種現代農業方式。設施農業涵蓋設施種植、設施養殖和設施食用菌等。在國際上,歐洲、日本等國通常使用“設施農業(Protected Agriculture)”這一概念,美國等國通常使用“可控環境農業(Controlled Environmental Agriculture)”一詞。我國設施農業上的光伏利用面積已經位居世界第一,但正如專家所說,許多屬于“做概念”或并未合理利用耕地資源。
周長吉說,“發展光伏農業首先需要土地,而農地的利用是國家最嚴格的政策。無論從環境還是從民生的角度,農業光伏的立足點應該是農業。”
“光伏農業在國內發展已有3年時間,但仍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偉在參觀了香島公司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的130兆瓦光伏農業項目后,稱贊香島公司實現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雙贏。他提出光伏農業需要“做專”保證專業程度,“做大”通過規模化生產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做強”保證質量和現代和程度,并建立相應的農業設施、光伏和作物的技術標準。
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家民稱:“光伏農業都是重資產行業,重點需要融資解決。”他認為發展光伏農業,需要各個領域一起共同搭建一個更大的平臺。
對此,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永良說:“實現光伏農業的標準化,也是解決融資難的最佳方式。”農業項目之所以融資難,是由于流程復雜,“看天吃飯”,生產和銷售不確定因素較多。這次會上引起熱議的“香島模式”,就是通過從大棚建設、作物種植管理,到提前簽訂的市場銷售都通過統一標準,排除不確定因素,解決金融機構的顧慮。同時以光伏項目穩定的現金流收益,為農業項目提供擔保,實現資金的最佳配置。
此外,光伏與設施農業“爭奪”土地也是行業存在的一大矛盾。這也是業內很多光伏農業項目淪為“雞肋”的原因:企業往往從光伏角度出發,將光伏裝機量最大化而導致農業生產受損。二者結合之后,土地利用率必然下降。在香島的130兆瓦10000畝土地項目,如果只建設光伏電站,裝機規模可以超過300兆瓦,但香島公司出于立足農業的考慮,為保護農業生產主動降低了光伏裝機。
與會專家與企業代表一致決定,將依托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的產業基礎,聯合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內蒙古農業大學農學院等多家科研機構共同組建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光伏農業研究院,實現產學研的有機結合,促進行業標準化的制訂,使設施農業與光伏發電的結合早日步入正軌。
汪海燕認為,光伏農業目前存在誤區:許多項目是光伏企業為了發展光伏電站而順帶發展農業。“農業和光伏的結合應該是凸顯1+1>2的綜合效應,從資源共用發展為資源互補,從而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同時,她指出在發展光伏農業時,不僅要考慮光資源、土地、組件、逆變器、支架等光伏電站的經濟評估,還要精準定位農作物,在農業規劃設計時做好經濟評估,實現土地的高效利用,保證光伏發電量的同時,提升農產品產量,對成本下降才有優勢。
隨著我國西部光伏裝機趨于飽和,并網與消納矛盾日增,在華東、華北、西南、東南等地區發展光伏成為必然趨勢。而由于東部土地資源緊缺,分布式與光伏農業、光伏漁業等利用形勢日漸受到重視。但在發展過程中,光伏電站擠占耕地資源甚至將其破壞的問題日益突出,光伏農業不立足于農業的現象時有發生。
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周長吉博士嚴厲的批評了目前很多光伏農業項目停留在“做概念”層面的行為。“這對農業的損害非常大。”同時他提出了設施農業的概念。
據介紹,設施農業是采用人工技術手段,改變自然光溫條件,創造優化動植物生長的環境因子,使之能夠全天候生長的設施工程。不同種類的農業大棚、畜牧、禽類棚舍都屬于此范圍,是在環境相對可控條件下,采用工程技術手段,進行動植物高效生產的一種現代農業方式。設施農業涵蓋設施種植、設施養殖和設施食用菌等。在國際上,歐洲、日本等國通常使用“設施農業(Protected Agriculture)”這一概念,美國等國通常使用“可控環境農業(Controlled Environmental Agriculture)”一詞。我國設施農業上的光伏利用面積已經位居世界第一,但正如專家所說,許多屬于“做概念”或并未合理利用耕地資源。
周長吉說,“發展光伏農業首先需要土地,而農地的利用是國家最嚴格的政策。無論從環境還是從民生的角度,農業光伏的立足點應該是農業。”
“光伏農業在國內發展已有3年時間,但仍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偉在參觀了香島公司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的130兆瓦光伏農業項目后,稱贊香島公司實現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雙贏。他提出光伏農業需要“做專”保證專業程度,“做大”通過規模化生產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做強”保證質量和現代和程度,并建立相應的農業設施、光伏和作物的技術標準。
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家民稱:“光伏農業都是重資產行業,重點需要融資解決。”他認為發展光伏農業,需要各個領域一起共同搭建一個更大的平臺。
對此,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永良說:“實現光伏農業的標準化,也是解決融資難的最佳方式。”農業項目之所以融資難,是由于流程復雜,“看天吃飯”,生產和銷售不確定因素較多。這次會上引起熱議的“香島模式”,就是通過從大棚建設、作物種植管理,到提前簽訂的市場銷售都通過統一標準,排除不確定因素,解決金融機構的顧慮。同時以光伏項目穩定的現金流收益,為農業項目提供擔保,實現資金的最佳配置。
此外,光伏與設施農業“爭奪”土地也是行業存在的一大矛盾。這也是業內很多光伏農業項目淪為“雞肋”的原因:企業往往從光伏角度出發,將光伏裝機量最大化而導致農業生產受損。二者結合之后,土地利用率必然下降。在香島的130兆瓦10000畝土地項目,如果只建設光伏電站,裝機規模可以超過300兆瓦,但香島公司出于立足農業的考慮,為保護農業生產主動降低了光伏裝機。
與會專家與企業代表一致決定,將依托內蒙古香島光伏農業有限公司的產業基礎,聯合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內蒙古農業大學農學院等多家科研機構共同組建國家新能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光伏農業研究院,實現產學研的有機結合,促進行業標準化的制訂,使設施農業與光伏發電的結合早日步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