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農業這個新產業開創性地將光伏發電與農業開發及節約資源相結合,實現‘板上發電、板下種植、養殖’的‘光伏+農業’的新模式,不僅能促進農民增收,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還能有效解決發展光伏發電項目征占大量土地的瓶頸問題,達到農業種植收益和能源發電效益的雙贏。”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鄭桂標在日前召開的首屆(2016)中國光伏農業投資發展論壇暨以色列農業技術應用研討會上表示,光伏農業未來發展之路前景可期但任重道遠。
近年來,隨著對新能源的不斷重視和扶持,我國光伏發電技術突飛猛進,成為全球年裝機量最大的國家。但同時,我國可利用從事光伏電站建設的荒地、荒山、荒灘以及屋頂等資源越來越少,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光伏產業面臨轉型升級,與其他產業互相協調發展成為一條重要出路。另一方面,農業也在不斷尋求自我突破。由于光伏和農業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補,在轉型發展的難題上,“農業+光伏”的科學、合理組合模式被看作是條出路,目前它被稱作光伏農業,也有稱為農業光伏。
光伏農業應以農業為主導
據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高祥根介紹,目前農光項目在實施中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輕農重光、無農唯光等農與光不匹配;二是政策理解、執行上的差異和可變性;三是農與光組合不合理。
“在投入上,一般情況下光伏發電部分的投入要大于農業部分的投入,但由于農業的種植模式與光伏的結合模式還難以統一,導致農業層面還沒有系列規范的盈利模式。所以,不管是光伏農業還是農業光伏沒有特別清晰的定位,在光伏和農業的結合上難免出現困惑。”首屆(2016)中國光伏農業投資發展論壇組委會秘書長張斌在接受采訪時說。
投資開發農業光伏電站,需要同時關 注光伏效益和農業效益,在項目設計前期就要確定兩者的主輔地位。那么在農光項目中,光伏和農業究竟誰應占主導?“農業光伏是一條出路,將項目的土地收益發揮到極致。光伏農業,首先應該是農業,其次才是光伏。”西安特變電工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喬偉說。
“現在從國家的建設項目來看,肯定是在農業設施基礎上來發展光伏產業,不是為了發展光伏而變相征用土地。所以農業光伏應該以農業為主導,在做好農業的基礎上來發展農業光伏發電項目。”張斌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認為,光伏與農業結合,應以農業為主,光伏要錦上添花,而不是喧賓奪主。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表示,從長遠來看,發展光伏農業對于農業的轉型具有重要意義,從短期來看,光伏農業在一定程度上是解決光伏困境的有效措施。在面對一系列難題上,一定要重視創新。
“在光伏和農業的兼容性和平衡盈利上,關鍵要找到一個黃金切割點,探討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達到和諧發展。如果將這個難題成功解決,那么光伏農業的前景將會更好。”張斌說。
山東省農業專家顧問團食用菌分團團長蔡德華較為看好光伏食用菌精準扶貧項目。該項目是將太陽能光伏組件和精準扶 貧設施菇棚有機結合,實現菇棚棚頂發電,菇棚棚內高效種菇。他以山東貧困縣莘縣的光伏雙孢菇扶貧項目基地為例介紹其效益情況。該項目占地1000畝,形成800個高效智能菇棚和20兆瓦的光伏項目。僅鮮菇年產值效益可達2.8億元,毛收入達1.1億元,1000個扶貧戶總收入可達6000萬元以上,按每戶五口人計算,年戶均純收入5萬元,實現戶年人均純收入1萬元。在光伏發電產值效益上,該項目年發電量達2500萬~3000萬千瓦時,年產值效益近2500萬~3000萬元,8~10年即可收回投資成本。
重視光伏農業的土地問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有些光伏農業項目雖以農業為出發點,但由于農業盈利性差,最終做成了單一的光伏電站。這樣的農光項目可持續性差,傾向于變相征地。
談及土地問題,農光互補項目大多為建設在國家規定的基本農田的紅線內,屬于不可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基本農田。按照國家現行政策,任何人、部門和地方政府都無權擅自改變土地利用性質。
2015年底,云南省國土資源廳、農業廳組成了聯合調研組調研農用地管理情況,針對當前反映較多光伏用地是否屬于設施農用地的問題,聯合調研組給出解釋: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現行政策,光伏用地屬于建設用地,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 地征收手續。
針對土地問題,記者在梳理相關政策文件時發現,目前我國光伏農業可參考《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意見》等政策。
對此,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價所所長趙松特別提醒光伏農業產業:“規范拿地、用地,有助于防范風險。”王斯成認為,當地是否有“建設用地”指標?農業、發電能否實現“雙不誤”?光伏項目在經濟上是否合算等問題都是光伏農業產業需要思考并解決的。
在采訪中,業界專家普遍向記者反映,我國光伏農業發展任重道遠,只有立足農業,規范用地,才能推進產業的發展,且在興起之初就必須確定可行的商業模式與規則,并把好質量關。光伏農業需符合生態環境建設要求,對電站質量和農業效益制定高標準。只有在整個過程中達到相應的標準,加之政策和資金支持,我國光伏農業才能實現跨越式的發展。
近年來,隨著對新能源的不斷重視和扶持,我國光伏發電技術突飛猛進,成為全球年裝機量最大的國家。但同時,我國可利用從事光伏電站建設的荒地、荒山、荒灘以及屋頂等資源越來越少,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光伏產業面臨轉型升級,與其他產業互相協調發展成為一條重要出路。另一方面,農業也在不斷尋求自我突破。由于光伏和農業在土地使用上的共性和互補,在轉型發展的難題上,“農業+光伏”的科學、合理組合模式被看作是條出路,目前它被稱作光伏農業,也有稱為農業光伏。
光伏農業應以農業為主導
據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高祥根介紹,目前農光項目在實施中存在如下問題:一是輕農重光、無農唯光等農與光不匹配;二是政策理解、執行上的差異和可變性;三是農與光組合不合理。
“在投入上,一般情況下光伏發電部分的投入要大于農業部分的投入,但由于農業的種植模式與光伏的結合模式還難以統一,導致農業層面還沒有系列規范的盈利模式。所以,不管是光伏農業還是農業光伏沒有特別清晰的定位,在光伏和農業的結合上難免出現困惑。”首屆(2016)中國光伏農業投資發展論壇組委會秘書長張斌在接受采訪時說。
投資開發農業光伏電站,需要同時關 注光伏效益和農業效益,在項目設計前期就要確定兩者的主輔地位。那么在農光項目中,光伏和農業究竟誰應占主導?“農業光伏是一條出路,將項目的土地收益發揮到極致。光伏農業,首先應該是農業,其次才是光伏。”西安特變電工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喬偉說。
“現在從國家的建設項目來看,肯定是在農業設施基礎上來發展光伏產業,不是為了發展光伏而變相征用土地。所以農業光伏應該以農業為主導,在做好農業的基礎上來發展農業光伏發電項目。”張斌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認為,光伏與農業結合,應以農業為主,光伏要錦上添花,而不是喧賓奪主。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表示,從長遠來看,發展光伏農業對于農業的轉型具有重要意義,從短期來看,光伏農業在一定程度上是解決光伏困境的有效措施。在面對一系列難題上,一定要重視創新。
“在光伏和農業的兼容性和平衡盈利上,關鍵要找到一個黃金切割點,探討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達到和諧發展。如果將這個難題成功解決,那么光伏農業的前景將會更好。”張斌說。
山東省農業專家顧問團食用菌分團團長蔡德華較為看好光伏食用菌精準扶貧項目。該項目是將太陽能光伏組件和精準扶 貧設施菇棚有機結合,實現菇棚棚頂發電,菇棚棚內高效種菇。他以山東貧困縣莘縣的光伏雙孢菇扶貧項目基地為例介紹其效益情況。該項目占地1000畝,形成800個高效智能菇棚和20兆瓦的光伏項目。僅鮮菇年產值效益可達2.8億元,毛收入達1.1億元,1000個扶貧戶總收入可達6000萬元以上,按每戶五口人計算,年戶均純收入5萬元,實現戶年人均純收入1萬元。在光伏發電產值效益上,該項目年發電量達2500萬~3000萬千瓦時,年產值效益近2500萬~3000萬元,8~10年即可收回投資成本。
重視光伏農業的土地問題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有些光伏農業項目雖以農業為出發點,但由于農業盈利性差,最終做成了單一的光伏電站。這樣的農光項目可持續性差,傾向于變相征地。
談及土地問題,農光互補項目大多為建設在國家規定的基本農田的紅線內,屬于不可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基本農田。按照國家現行政策,任何人、部門和地方政府都無權擅自改變土地利用性質。
2015年底,云南省國土資源廳、農業廳組成了聯合調研組調研農用地管理情況,針對當前反映較多光伏用地是否屬于設施農用地的問題,聯合調研組給出解釋: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現行政策,光伏用地屬于建設用地,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 地征收手續。
針對土地問題,記者在梳理相關政策文件時發現,目前我國光伏農業可參考《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意見》等政策。
對此,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價所所長趙松特別提醒光伏農業產業:“規范拿地、用地,有助于防范風險。”王斯成認為,當地是否有“建設用地”指標?農業、發電能否實現“雙不誤”?光伏項目在經濟上是否合算等問題都是光伏農業產業需要思考并解決的。
在采訪中,業界專家普遍向記者反映,我國光伏農業發展任重道遠,只有立足農業,規范用地,才能推進產業的發展,且在興起之初就必須確定可行的商業模式與規則,并把好質量關。光伏農業需符合生態環境建設要求,對電站質量和農業效益制定高標準。只有在整個過程中達到相應的標準,加之政策和資金支持,我國光伏農業才能實現跨越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