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國資委主任王昌建議,在京津冀地區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
王昌介紹,分布式光伏電站是指在用戶場地附近建設,運行方式以用戶側自發自用、多余電量上網,且以配電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它具有輸出功率相對較小、環保效益突出、有效緩解局地用電緊張、發電用電并存等特點,是一種新型的、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發電和能源綜合利用方式。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6年將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推動綠色發展取得新突破。王昌認為,在京津冀地區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對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比重、促進大氣污染防治、有效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和用能方式、節能減排、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京津冀地區目前已經具備了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站的四方面條件:一是符合產業政策,京津冀地區作為未來最具經濟活力的區域,理應走在全國前列;二是自然條件優越,京津冀地區是我國光照資源富集的地區,僅河北年輻射量就達1450—1700kWh/m2;三是地域比較廣闊,京津冀地區的燕山、太行山、壩上等山區、高原以及廣大平原地區,有很多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發電站的場地;四是建造成本下降,為大規模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
“當前,還有一些影響和制約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建設的問題。”王昌說,“一是政策補貼還比較低。以河北為例,2015年按照發電量0.2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為項目投產后的三年時間。這個標準與上海、山東、湖南等地相比明顯偏低。二是智能電網建設落后。智能電網建設中還存有諸多技術問題,電網吸納就近區域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量的能力不足,導致輸配與供給產生矛盾。一些自然條件較好的地區有時會直接出現項目棄電等尷尬局面。三是缺資金、融資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融資已成為影響其發展的最大難題。由于有的項目并不擁有土地的所有權,銀行貸款的難度較大。”
對此,王昌提出了三方面建議:
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國家應加大對京津冀地區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政策支持,出臺稅收抵免、直接補貼、貸款擔保等配套優惠政策。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提升補貼標準,調動企業和個人參與建設的積極性。對于京津冀地區新規劃的大型工業園區、開發區或大型建筑,在設計立項時,必須要求其規劃出分布式光伏電站的使用比例。
其次,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在京津冀地區制定統一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實施細則,妥善批復或處理容量規模、選址布局等事項,避免重復投資、發展無序化。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督促各地電網公司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公布并網實施辦法。
再次,要加大項目融資力度。改革創新方法,解決光伏企業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狹窄的問題。建立政府與金融機構溝通協調機制,搭建銀企對接平臺。創新融資方式,除銀行貸款、上市融資等渠道外,推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電站資產融資擔保等新興融資方式。建立完善項目風險評估機制,吸引保險機構的介入,建立風險共擔機制,為新型分布式光伏項目融資機制的建立創造條件。
王昌介紹,分布式光伏電站是指在用戶場地附近建設,運行方式以用戶側自發自用、多余電量上網,且以配電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它具有輸出功率相對較小、環保效益突出、有效緩解局地用電緊張、發電用電并存等特點,是一種新型的、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發電和能源綜合利用方式。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6年將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推動綠色發展取得新突破。王昌認為,在京津冀地區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對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比重、促進大氣污染防治、有效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和用能方式、節能減排、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京津冀地區目前已經具備了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站的四方面條件:一是符合產業政策,京津冀地區作為未來最具經濟活力的區域,理應走在全國前列;二是自然條件優越,京津冀地區是我國光照資源富集的地區,僅河北年輻射量就達1450—1700kWh/m2;三是地域比較廣闊,京津冀地區的燕山、太行山、壩上等山區、高原以及廣大平原地區,有很多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發電站的場地;四是建造成本下降,為大規模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
“當前,還有一些影響和制約分布式光伏發電站建設的問題。”王昌說,“一是政策補貼還比較低。以河北為例,2015年按照發電量0.2元/千瓦時補貼,補貼時間為項目投產后的三年時間。這個標準與上海、山東、湖南等地相比明顯偏低。二是智能電網建設落后。智能電網建設中還存有諸多技術問題,電網吸納就近區域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量的能力不足,導致輸配與供給產生矛盾。一些自然條件較好的地區有時會直接出現項目棄電等尷尬局面。三是缺資金、融資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融資已成為影響其發展的最大難題。由于有的項目并不擁有土地的所有權,銀行貸款的難度較大。”
對此,王昌提出了三方面建議:
首先,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國家應加大對京津冀地區發展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政策支持,出臺稅收抵免、直接補貼、貸款擔保等配套優惠政策。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提升補貼標準,調動企業和個人參與建設的積極性。對于京津冀地區新規劃的大型工業園區、開發區或大型建筑,在設計立項時,必須要求其規劃出分布式光伏電站的使用比例。
其次,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在京津冀地區制定統一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實施細則,妥善批復或處理容量規模、選址布局等事項,避免重復投資、發展無序化。進一步簡政放權,規范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督促各地電網公司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公布并網實施辦法。
再次,要加大項目融資力度。改革創新方法,解決光伏企業資金短缺、融資渠道狹窄的問題。建立政府與金融機構溝通協調機制,搭建銀企對接平臺。創新融資方式,除銀行貸款、上市融資等渠道外,推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電站資產融資擔保等新興融資方式。建立完善項目風險評估機制,吸引保險機構的介入,建立風險共擔機制,為新型分布式光伏項目融資機制的建立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