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發展顯然已經進入了成熟發展階段,簡單補貼解決不了發展問題。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條件更為成熟。比較遠地說,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出路在于鼓勵分布式發展和就地消納。有必要將儲能設備(特別是電池儲能)的技術突破作為一項重點來實施。
太陽的巨大能量給我們以無限幻想,光伏的靈活性(處處可貼)和普遍性(陽光普照)使其成為未來最具前途的可再生能源。2015年中國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513萬千瓦,占全球新增裝機的四分之一以上,同比增長41%。累計裝機容量4318萬千瓦,同比增長67.3%,其中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分別為3712萬千瓦和606萬千瓦,成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十二五”期間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長177%。
像其他新能源,中國光伏企業也經歷了坎坷的大起大落的發展, 對光伏產業的質疑也不間斷, 比如“光伏生產耗能大,污染大,發出來的電還比不上耗電”。該說法十余年前起源,流傳甚廣,但是不符合中國光伏業當前狀況。光伏制造業主要包括晶硅提純、硅錠硅片、光伏電池和光伏組件四個環節。其中,晶硅提純耗能占總耗能的56%-72%,同時也是主要的化工生產過程,所謂的“高耗能高污染”主要針對這一環節。
首先討論耗能問題。中國光伏能耗下降非常迅速,同時,政府非常強調光伏生產節能發展。2006年中國光伏產業鏈平均綜合電耗約為300千瓦時/千克;2012年下降到約160千瓦時/千克;2015年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規定現有項目綜合電耗須小于120千瓦時/千克;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須小于100千瓦時/千克。以此折算,中國光伏全產業鏈電耗約為0.7—1.2千瓦時/瓦,即生產一瓦光伏組件需要一度電左右,而即使按中東部發電小時數1200-1400計,一瓦光伏年發電量也有一度多,一年內大致可收回設備生產所耗電量,按25年壽命計,其發電量顯然遠大于耗電量,這是事實,否則光伏不應該有今天的局面。
其次是污染問題。中國晶硅提純生產主要使用改良西門子法,過程中形成副產物四氯化硅(高污染劇毒廢液)以及氫氣、氯氣等尾氣。四氯化硅如果直接排放,遇潮濕空氣即分解產生氯化氫,這也是所謂“光伏高污染”的依據。早在2010年12月,政府發布了《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規定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硅、氯化氫、氫氣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同時,對晶硅生產的選址、能耗、環保、規模做出了明確規定和限制。2015年《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則進一步提高了光伏各個生產環節的清潔生產標準。中國晶硅生產企業已實現改良西門子法的閉路循環零排放生產,因此應該也算不上“高污染”。
中國的標準對于中國光伏企業來說其實可能是最低標準,因為許多光伏制造企業都是做出口開始的,要走美國UL或者德國TUV標準的。進一步說,中國光伏制造業發展之初或許存在過生產過程的高能耗和高污染,規模發展之后這些問題應該是得到了比較好的解決。
當然,目前中國光伏發展還面臨許多困難,最主要的是收益問題,而影響收益的重要因素包括上網電價、補貼發放和棄光等,目前主要問題是棄光,隨著電力市場疲弱,2015年棄光率大幅回升。
解決棄光的短期出路只能來自于政策支持。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明確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從以往經驗看,更為嚴格的光伏發電保障政策也可能由于現實中的許多問題而大折扣,更為見效是執行有力的配額制。雖然政府最近的一個指導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各省級行政區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中所占的比重指標,但是,這個應該還算不上年度制強配額。
中國的光伏發展顯然已經超越起步階段,進入了成熟發展階段,簡單的補貼解決不了發展問題,需要通過市場化改革,把補貼支持由上網電價政策逐步轉向有效的年度配額制,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條件更為成熟。在電力需求增長低迷的背景下,實行配額制可以提高光伏的競爭力和有效地減少棄光。而且配額制還可以通過市場化手段,使得附加成本能夠傳導至消費端。
比較遠地說,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出路在于鼓勵分布式發展和就地消納。光伏發電的固有缺陷(間歇性和不可預測性),使得大規模電網將影響電網穩定性和安全性,導致大幅度提高電網成本,也就是說,光伏發電成本降低的同時,其電網接入成本在增長。所以制約光伏大規模發展的主要因素將不是光伏的發電成本,而是電網對其的接納能力和電網成本。大規模的集中光伏必然臨市場消納和調峰方式等問題,而且由于中國集中光伏和市場逆向分布,電網配套外送通道建設會相對滯后,因此棄光似乎難以避免。
目前中國光伏分布式積極性不高,據測算2014年中國西部集中式光伏收益率與德國同期光伏發電收益相當,而東部分布式收益則不到一半,這與目前光伏“集中熱分布冷”的實際情況相印證。西部集中式光伏日照小時數高,規模成本更低,雖然并網和送出成本高,但是成本基本上由電網承擔。中東部分布式光伏還由于成本高、電價低而動力不足。分布式光伏還面臨安裝的物理限制,國外居民屋頂是分布式主要的安裝形式,而中國城市住宅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近年來光伏發電側成本下降明顯,所以電網成本將成為光伏大規模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電池儲能技術和分布式電能是解決光伏發電不穩定性的最有效方案。光伏分布式的發展潛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儲能技術在量級和成本上的進一步突破。有必要將儲能設備(特別是電池儲能)的技術突破作為一項重點來實施。
(作者單位: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
太陽的巨大能量給我們以無限幻想,光伏的靈活性(處處可貼)和普遍性(陽光普照)使其成為未來最具前途的可再生能源。2015年中國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513萬千瓦,占全球新增裝機的四分之一以上,同比增長41%。累計裝機容量4318萬千瓦,同比增長67.3%,其中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分別為3712萬千瓦和606萬千瓦,成為全球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最大的國家。“十二五”期間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長177%。
像其他新能源,中國光伏企業也經歷了坎坷的大起大落的發展, 對光伏產業的質疑也不間斷, 比如“光伏生產耗能大,污染大,發出來的電還比不上耗電”。該說法十余年前起源,流傳甚廣,但是不符合中國光伏業當前狀況。光伏制造業主要包括晶硅提純、硅錠硅片、光伏電池和光伏組件四個環節。其中,晶硅提純耗能占總耗能的56%-72%,同時也是主要的化工生產過程,所謂的“高耗能高污染”主要針對這一環節。
首先討論耗能問題。中國光伏能耗下降非常迅速,同時,政府非常強調光伏生產節能發展。2006年中國光伏產業鏈平均綜合電耗約為300千瓦時/千克;2012年下降到約160千瓦時/千克;2015年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規定現有項目綜合電耗須小于120千瓦時/千克;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須小于100千瓦時/千克。以此折算,中國光伏全產業鏈電耗約為0.7—1.2千瓦時/瓦,即生產一瓦光伏組件需要一度電左右,而即使按中東部發電小時數1200-1400計,一瓦光伏年發電量也有一度多,一年內大致可收回設備生產所耗電量,按25年壽命計,其發電量顯然遠大于耗電量,這是事實,否則光伏不應該有今天的局面。
其次是污染問題。中國晶硅提純生產主要使用改良西門子法,過程中形成副產物四氯化硅(高污染劇毒廢液)以及氫氣、氯氣等尾氣。四氯化硅如果直接排放,遇潮濕空氣即分解產生氯化氫,這也是所謂“光伏高污染”的依據。早在2010年12月,政府發布了《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規定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硅、氯化氫、氫氣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同時,對晶硅生產的選址、能耗、環保、規模做出了明確規定和限制。2015年《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則進一步提高了光伏各個生產環節的清潔生產標準。中國晶硅生產企業已實現改良西門子法的閉路循環零排放生產,因此應該也算不上“高污染”。
中國的標準對于中國光伏企業來說其實可能是最低標準,因為許多光伏制造企業都是做出口開始的,要走美國UL或者德國TUV標準的。進一步說,中國光伏制造業發展之初或許存在過生產過程的高能耗和高污染,規模發展之后這些問題應該是得到了比較好的解決。
當然,目前中國光伏發展還面臨許多困難,最主要的是收益問題,而影響收益的重要因素包括上網電價、補貼發放和棄光等,目前主要問題是棄光,隨著電力市場疲弱,2015年棄光率大幅回升。
解決棄光的短期出路只能來自于政策支持。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明確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從以往經驗看,更為嚴格的光伏發電保障政策也可能由于現實中的許多問題而大折扣,更為見效是執行有力的配額制。雖然政府最近的一個指導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各省級行政區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中所占的比重指標,但是,這個應該還算不上年度制強配額。
中國的光伏發展顯然已經超越起步階段,進入了成熟發展階段,簡單的補貼解決不了發展問題,需要通過市場化改革,把補貼支持由上網電價政策逐步轉向有效的年度配額制,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背景下,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條件更為成熟。在電力需求增長低迷的背景下,實行配額制可以提高光伏的競爭力和有效地減少棄光。而且配額制還可以通過市場化手段,使得附加成本能夠傳導至消費端。
比較遠地說,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的出路在于鼓勵分布式發展和就地消納。光伏發電的固有缺陷(間歇性和不可預測性),使得大規模電網將影響電網穩定性和安全性,導致大幅度提高電網成本,也就是說,光伏發電成本降低的同時,其電網接入成本在增長。所以制約光伏大規模發展的主要因素將不是光伏的發電成本,而是電網對其的接納能力和電網成本。大規模的集中光伏必然臨市場消納和調峰方式等問題,而且由于中國集中光伏和市場逆向分布,電網配套外送通道建設會相對滯后,因此棄光似乎難以避免。
目前中國光伏分布式積極性不高,據測算2014年中國西部集中式光伏收益率與德國同期光伏發電收益相當,而東部分布式收益則不到一半,這與目前光伏“集中熱分布冷”的實際情況相印證。西部集中式光伏日照小時數高,規模成本更低,雖然并網和送出成本高,但是成本基本上由電網承擔。中東部分布式光伏還由于成本高、電價低而動力不足。分布式光伏還面臨安裝的物理限制,國外居民屋頂是分布式主要的安裝形式,而中國城市住宅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近年來光伏發電側成本下降明顯,所以電網成本將成為光伏大規模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電池儲能技術和分布式電能是解決光伏發電不穩定性的最有效方案。光伏分布式的發展潛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儲能技術在量級和成本上的進一步突破。有必要將儲能設備(特別是電池儲能)的技術突破作為一項重點來實施。
(作者單位: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