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西北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能替代,確保《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中明確的目標、任務落實到位,西北能源監管局于2016年3月至5月在陜西、寧夏、青海三省(區)開展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規劃情況專題調研。
本次調研工作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調研對象覆蓋面廣。涵蓋了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及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充電設施生產運營企業、電網企業、各類集中式充電站、分散式充電樁等全產業鏈。二是調研內容全面。包括了國內外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的技術路線、推廣規模、發展規劃等整體情況以及三省(區)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發展規劃等具體情況。三是調研形式多樣。采取了書面調研、座談、現場調研、走訪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深入交流、廣泛聽取各方訴求和意見。
調研獲悉,在我國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行業近年來經歷跨越式發展的背景下,陜西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模居全國中等水平,青海、寧夏則處于推廣的起步階段。截至2015年底,三省(區)電動汽車保有量共計7185輛,應用于公交、出租、公務與私人乘用車等諸多領域;共建成集中式充電站37座、交直流充電樁3642個,充電站以公交車、出租車專用站為主,城市公共充電站數量較少且利用率較低。三省(區)預測在“十三五”期間新增電動汽車10.7萬輛,2020年電動汽車保有量達到11.42萬輛;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電站超過554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12.54萬個。陜西規劃的充電設施規模居全國中等水平,與北京、上海等電動汽車發展基礎較好的省(市)仍有差距。寧夏、青海充電設施規劃規模有限,但較高的車樁比例將為行業的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調研發現,三省(區)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在發展過程中存在激勵機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車樁發展不協調、標準體系不完備、盈利模式不成熟等方面的問題。西北能源監管局針對以上問題從建立政策支持體系、扶植行業發展,完善標準規范體系、規范行業行為,創新運營服務體系、激發行業活力等三個層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下一步,西北能源監管局將在本次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的聯動,切實推動三省(區)充電基礎設施的科學、健康發展,為推進電能替代、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本次調研工作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調研對象覆蓋面廣。涵蓋了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及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充電設施生產運營企業、電網企業、各類集中式充電站、分散式充電樁等全產業鏈。二是調研內容全面。包括了國內外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的技術路線、推廣規模、發展規劃等整體情況以及三省(區)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發展規劃等具體情況。三是調研形式多樣。采取了書面調研、座談、現場調研、走訪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深入交流、廣泛聽取各方訴求和意見。
調研獲悉,在我國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行業近年來經歷跨越式發展的背景下,陜西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模居全國中等水平,青海、寧夏則處于推廣的起步階段。截至2015年底,三省(區)電動汽車保有量共計7185輛,應用于公交、出租、公務與私人乘用車等諸多領域;共建成集中式充電站37座、交直流充電樁3642個,充電站以公交車、出租車專用站為主,城市公共充電站數量較少且利用率較低。三省(區)預測在“十三五”期間新增電動汽車10.7萬輛,2020年電動汽車保有量達到11.42萬輛;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電站超過554座,分散式充電樁超過12.54萬個。陜西規劃的充電設施規模居全國中等水平,與北京、上海等電動汽車發展基礎較好的省(市)仍有差距。寧夏、青海充電設施規劃規模有限,但較高的車樁比例將為行業的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調研發現,三省(區)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在發展過程中存在激勵機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車樁發展不協調、標準體系不完備、盈利模式不成熟等方面的問題。西北能源監管局針對以上問題從建立政策支持體系、扶植行業發展,完善標準規范體系、規范行業行為,創新運營服務體系、激發行業活力等三個層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下一步,西北能源監管局將在本次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及企業的聯動,切實推動三省(區)充電基礎設施的科學、健康發展,為推進電能替代、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