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ex8月11日報道,旺能光電、寧波啟鑫光電等5家中國光伏生產企業被歐委會取消光伏雙反措施價格承諾資格,同時樂葉光伏、西安隆基和東營光伏這三家中國光伏企業自愿取消了價格承諾資格。歐委會近期發現寧波歐達光電、寧波啟鑫光電和力諾光伏這三家光伏生產企業違反了價格承諾協定,具體違約行為包括向未登記的關聯進口商銷售被調查產品、從事可能導致規避雙反措施的商業行為;盡管歐委會認為旺能光電和茂迪公司沒有違反價格承諾,但因無法對這兩家公司實施監管和執行承諾,歐委會決定終止這兩家公司的價格承諾資格。旺能光電和茂迪公司在臺灣地區有光伏企業生產,這些企業的產品被排除在措施范圍之外,理論上這兩家企業可通過在臺灣地區的企業向歐盟出口光伏產品,因此歐委會認為對這兩家企業實施價格承諾已無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