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第四批10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示范項目,示范應用面積35.30萬平方米順利通過市級初驗。至此,已通過市級初驗收的項目合計達67個示范項目,示范應用面積224.71萬平方米,標志著六安市全面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200萬平方米的示范建設任務,2017年上半年將迎接住建部、財政部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驗收。
自2011年六安市獲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稱號并獲補獎補資金4500萬元以來,綜合應用政策機制、財政資金、技術支撐、監督檢查等多種措施,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確保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六安市還出臺了《關于印發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規劃的通知》、《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示范項目評審辦法》等文件,建立項目申報、項目評審、項目公示和審批、補助資金撥付、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等制度,積極鼓勵工程項目申報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的引領作用和獎補資金撬動作用,大力提高了社會主體的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
同時,積極與技術依托單位安徽建工學院建筑節能研究院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與項目能效測評單位加強對接和工作銜接,全方位為項目申報、工程建設、能效測評、資料整理等提供技術咨詢、指導和服務。定期開展對在建項目的巡查和檢查,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質量監管、項目進度管控和獎補資金使用管理。開展對示范項目建設事中評價制度,對不能按照申報承諾推進示范項目的建設,依法依規取消示范資格,確保示范城市建設整體推進。
自2011年六安市獲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稱號并獲補獎補資金4500萬元以來,綜合應用政策機制、財政資金、技術支撐、監督檢查等多種措施,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確保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任務順利完成。
六安市還出臺了《關于印發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發展規劃的通知》、《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示范項目評審辦法》等文件,建立項目申報、項目評審、項目公示和審批、補助資金撥付、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等制度,積極鼓勵工程項目申報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的引領作用和獎補資金撬動作用,大力提高了社會主體的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
同時,積極與技術依托單位安徽建工學院建筑節能研究院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與項目能效測評單位加強對接和工作銜接,全方位為項目申報、工程建設、能效測評、資料整理等提供技術咨詢、指導和服務。定期開展對在建項目的巡查和檢查,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質量監管、項目進度管控和獎補資金使用管理。開展對示范項目建設事中評價制度,對不能按照申報承諾推進示范項目的建設,依法依規取消示范資格,確保示范城市建設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