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可再生能源逐漸從基金補貼過渡到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一是為解決未來補貼來源問題,二是旨在降低棄風棄光率。企業認購意愿如何?自愿非強制的制度能否解決未來補貼來源與棄風棄光問題,甘肅省電力公司風電技術中心主任汪寧渤、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兩位專家在新政發布后做了解讀。
1、誰來承擔綠證成本?
汪寧渤:原先的補貼資金來自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征收對象是電力用戶,即原先的補貼資金實際上是由全社會承擔的。實施綠證制度后,綠證由自愿購買綠色電力的電力企業承擔,相當于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成本由社會全體變成了特定用戶。
2、自愿非強制,又沒有相應的處罰機制,企業和電網購買綠證的意愿大嗎?
汪寧渤:綠證制度給愿意購買綠電的特定企業,提供了購買的途徑。歐美國家的大型用戶,如蘋果、谷歌、微軟有此種經驗,以自愿為原則,不增加其他企業負擔。
在綠證制度中,電網并不是直接主體,而是通過提供上網電價結算的單據作為綠色證書的依據,根據電價結算的證書來決定發電企業具有出售綠色電力的權力。在此過程中,電網扮演了流通或監督交易實施的角色。也就是說,電網不直接購買綠證,購買綠證的是企業。企業意愿如何,取決于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環保責任的意愿。比較直接的體現是,企業也能在社會責任報告和對外宣傳中表明該企業使用了綠色電力。
3、為什么綠證認購價格不能高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
汪寧渤:如果高于可再生能源補貼價格,意味著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出售綠色證書來獲取比補貼更高的額外收益。發電企業一旦出售綠色證書,綠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只能二者取其一。綠色電力證書制度下,對發電企業也來說最好的選擇就是補貼不受損失,也沒有因此獲得額外的收益。
4、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綠證認購價格不高于補貼價格,企業還會認購嗎?
汪寧渤:企業認購有三方面認購原因。首先是綠色電力生產企業自愿承擔社會責任。在綠色制度設計中,綠色電力證書售出價格低于補貼就意味著承擔了這個責任。其次,原來可再生能源補貼價格體系下,由于資金長期不到位、拖欠;通過綠色證書,盡管收益減少,但能夠很快實現資金到位,相應減少財務成本。第三,大型國企會承擔社會責任。如果這個制度沒有較好執行,很可能讓部分央企承擔額外成本。
5、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競價,怎么操作?
汪寧渤:競價和自由協商都是一種交易的形式,初期的形式還是點對點,因為可出售的資源量很大,所以多半是由買方市場決定,購買多少綠電,愿意付出的成本是多少,提供一個在何地購買,全國或者什么市場購買,屬于這個市場所有的發電企業,即可以協商也可以競價的方式。
重要的是如何使交易在初期盡快啟動,如果初期有購買意愿的企業量少,并且購買量少的情況下怎樣平衡協調,還需具體的激勵措施和辦法,這個過程中也存在價格博弈。在初期,有購買綠色電力證書意愿的企業,并不希望以最高價格獲得證書,而是希望以比較合理或者較低的價格獲得。以風電為例,發電企業有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制度,用戶愿意多付出幾分錢,而風電企業則希望以補貼全額價格售出綠色電力證書,在這兩個期望值之間的平衡點,才是成交的價格。成交價格如果是點對點的,是協商談判的博弈;多對多的,是競價價格的博弈。
6、認購參與人購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不得再次出售,原因何在?
時璟麗:目前是自愿認購階段,并不是強制交易。綠色電力證書不像金融產品,體現自愿的原則,認購之后作為貢獻,不再賣出。
7、掛牌出售認購形式下認購方提交的證書認購數量可以等于或低于出售方在認購中的未成交數量,應該如何理解?
汪寧渤:假設認購方需求大,但是供給方即光伏、風電發電企業提供的綠色電力證書少于認購方所期望認購的量的情況在初期這種概率是非常低,這和價格相關。如果認購價格等于補貼價格,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希望以這個價格賣,但如果低于此價,風電企業意愿賣少量綠證。一旦等于補貼價格,賣的比買的多,但如果買方只愿意出部分資金,或者價格較低,那么賣方變少,在平衡價格的博弈中,可能出現認購數量多于出售方的未成交數量。
8、為何是以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汪寧渤:過渡期內進行綠色電力證書的探索,一旦配額制實施,就是強制交易。在過渡期內,實施自愿交易來積累經驗,會使日后強制交易可操作性更強、政策更完善。由于強制交易影響面非常大,所以先進行自愿交易。這個時間段也說明配額制和強制交易進入倒計時。
從文件設置來說,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配額制實施是一個過渡期,過渡期內交易量和規模不會太大,但為后一步實施配額制和綠色電力結合奠定基礎,探索經驗。過渡期采用完全自愿的形式,但試用期結束一旦配額制出來,就成了強制性交易。現在綠證的主體是企業,配額制的主體會更廣泛,交易規模可能大幅度增加,實施的問題也會更多。
9、現行的電價政策和補貼模式會不會有所變化?
汪寧渤:隨著配額制和綠色證書不斷的完善,現有的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政策可能有大的改變,這個改變對過渡期基本沒有影響,影響是在配額制完全實施以后,這意味著通過配額制設計,過渡到以市場手段把國家責任分解到地方、企業,變相把可再生能源基金的附加征收的辦法變成用戶直接購買承擔。
1、誰來承擔綠證成本?
汪寧渤:原先的補貼資金來自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征收對象是電力用戶,即原先的補貼資金實際上是由全社會承擔的。實施綠證制度后,綠證由自愿購買綠色電力的電力企業承擔,相當于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成本由社會全體變成了特定用戶。
2、自愿非強制,又沒有相應的處罰機制,企業和電網購買綠證的意愿大嗎?
汪寧渤:綠證制度給愿意購買綠電的特定企業,提供了購買的途徑。歐美國家的大型用戶,如蘋果、谷歌、微軟有此種經驗,以自愿為原則,不增加其他企業負擔。
在綠證制度中,電網并不是直接主體,而是通過提供上網電價結算的單據作為綠色證書的依據,根據電價結算的證書來決定發電企業具有出售綠色電力的權力。在此過程中,電網扮演了流通或監督交易實施的角色。也就是說,電網不直接購買綠證,購買綠證的是企業。企業意愿如何,取決于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環保責任的意愿。比較直接的體現是,企業也能在社會責任報告和對外宣傳中表明該企業使用了綠色電力。
3、為什么綠證認購價格不能高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
汪寧渤:如果高于可再生能源補貼價格,意味著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出售綠色證書來獲取比補貼更高的額外收益。發電企業一旦出售綠色證書,綠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只能二者取其一。綠色電力證書制度下,對發電企業也來說最好的選擇就是補貼不受損失,也沒有因此獲得額外的收益。
4、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綠證認購價格不高于補貼價格,企業還會認購嗎?
汪寧渤:企業認購有三方面認購原因。首先是綠色電力生產企業自愿承擔社會責任。在綠色制度設計中,綠色電力證書售出價格低于補貼就意味著承擔了這個責任。其次,原來可再生能源補貼價格體系下,由于資金長期不到位、拖欠;通過綠色證書,盡管收益減少,但能夠很快實現資金到位,相應減少財務成本。第三,大型國企會承擔社會責任。如果這個制度沒有較好執行,很可能讓部分央企承擔額外成本。
5、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競價,怎么操作?
汪寧渤:競價和自由協商都是一種交易的形式,初期的形式還是點對點,因為可出售的資源量很大,所以多半是由買方市場決定,購買多少綠電,愿意付出的成本是多少,提供一個在何地購買,全國或者什么市場購買,屬于這個市場所有的發電企業,即可以協商也可以競價的方式。
重要的是如何使交易在初期盡快啟動,如果初期有購買意愿的企業量少,并且購買量少的情況下怎樣平衡協調,還需具體的激勵措施和辦法,這個過程中也存在價格博弈。在初期,有購買綠色電力證書意愿的企業,并不希望以最高價格獲得證書,而是希望以比較合理或者較低的價格獲得。以風電為例,發電企業有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制度,用戶愿意多付出幾分錢,而風電企業則希望以補貼全額價格售出綠色電力證書,在這兩個期望值之間的平衡點,才是成交的價格。成交價格如果是點對點的,是協商談判的博弈;多對多的,是競價價格的博弈。
6、認購參與人購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不得再次出售,原因何在?
時璟麗:目前是自愿認購階段,并不是強制交易。綠色電力證書不像金融產品,體現自愿的原則,認購之后作為貢獻,不再賣出。
7、掛牌出售認購形式下認購方提交的證書認購數量可以等于或低于出售方在認購中的未成交數量,應該如何理解?
汪寧渤:假設認購方需求大,但是供給方即光伏、風電發電企業提供的綠色電力證書少于認購方所期望認購的量的情況在初期這種概率是非常低,這和價格相關。如果認購價格等于補貼價格,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希望以這個價格賣,但如果低于此價,風電企業意愿賣少量綠證。一旦等于補貼價格,賣的比買的多,但如果買方只愿意出部分資金,或者價格較低,那么賣方變少,在平衡價格的博弈中,可能出現認購數量多于出售方的未成交數量。
8、為何是以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汪寧渤:過渡期內進行綠色電力證書的探索,一旦配額制實施,就是強制交易。在過渡期內,實施自愿交易來積累經驗,會使日后強制交易可操作性更強、政策更完善。由于強制交易影響面非常大,所以先進行自愿交易。這個時間段也說明配額制和強制交易進入倒計時。
從文件設置來說,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配額制實施是一個過渡期,過渡期內交易量和規模不會太大,但為后一步實施配額制和綠色電力結合奠定基礎,探索經驗。過渡期采用完全自愿的形式,但試用期結束一旦配額制出來,就成了強制性交易。現在綠證的主體是企業,配額制的主體會更廣泛,交易規模可能大幅度增加,實施的問題也會更多。
9、現行的電價政策和補貼模式會不會有所變化?
汪寧渤:隨著配額制和綠色證書不斷的完善,現有的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政策可能有大的改變,這個改變對過渡期基本沒有影響,影響是在配額制完全實施以后,這意味著通過配額制設計,過渡到以市場手段把國家責任分解到地方、企業,變相把可再生能源基金的附加征收的辦法變成用戶直接購買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