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直有關部門、省電力公司,有關企業:
為持續優化太陽能光伏電站工程建設投資環境,認真落實“先建先得”政策,按照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及省政府有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請普通光伏電站項目業主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信息,在網上公開供社會查閱參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信息內容
1.公開范圍:2015年和2016年經全省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的所有普通光伏電站項目
2.公開方式:通過我委官網(www.lndp.gov.cn)相關專欄向全社會公開。
3.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業主、項目地點(市別和縣別)、備案文號和備案規模。
4.建設進展信息:進展分五個建設節點,即開工準備、開工建設、工程過半、主體竣工和并網發電(附件1)。
5.納入規模信息:所有依法合規并網發電項目即可納入年度規模指標,并公開具體年度。
6.更新頻率:根據信息報送情況,采用即時更新形式;月度進行簡要總結。
二、報送信息保障
完成備案手續的所有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業主負責全面、準確、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1.報送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請將有關信息及時發送至lnsolar@sina.com。
2.建立鏈接:請項目業主通過本企業指定郵箱,向上述郵箱發送本公司法人執照(照片形式)以及簡要建設計劃,建立報到性鏈接。后續需要溝通的其它信息,均可通過郵件聯系。
特殊情況下,亦可傳真提供:024-86906420。
3.報送要求:凡通過電子郵箱建立鏈接的項目,均視為處在開工準備階段,并同時視為業主做出提供真實、可靠信息的承諾。隨后,請各項目業主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依序報送建設節點信息。
4.納入規模指標:投產前各項目進展情況同時具備公示功能。未公開進展情況的項目,視為放棄規模指標需求。
5.完成并網發電節點的項目業主,應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8號)有關要求,登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信息。
三、信息監督
1.請各市發展改革委同時發布信息報送郵箱,便于項目業主將有關信息同時報送省、市兩級能源主管部門。并進一步加強分析、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必要時到現場核查,確保項目信息準確無誤。
2.請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直有關部門和省電力公司圍繞各自職責,結合公開發布的光伏建設進展信息,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所有工程依法合規建設。
3.請各項目業主認真核實報送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我委將著力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不斷健全和完善光伏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隨時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共同努力營造全省守法誠信、公平競爭的光伏發電市場環境。
本通知有效期至2017年7月30日。
聯系人:王寧 聯系電話:86898268 13940002378
附件:1.建設節點解釋
2.擬公開信息樣本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建設節點解釋
1.開工準備:是指項目業主向指定郵箱發送了本公司法人執照(照片形式)以及簡要建設計劃,建立了報到性鏈接。
2.開工建設:是指開始安裝電池組件支架。
3、工程過半:是指安裝完成了項目備案總規模的一半電池組件。
4.主體竣工:是指電池組件、逆變器、升壓設施以及送出線路工程全部完成。
5.并網發電:是指并網調度協議簽署后首次并網發電,具體時間以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確認為準。
6.納入指標:所有并網發電工程均自然納入年度指標。具體按照時間先后順序,依次納入年度指標。當年年度指標排滿后,順延納入下一年度指標。
附件2
擬公開信息樣本
公開時注明:“下列信息均由項目業主報送,僅供參考”。
為持續優化太陽能光伏電站工程建設投資環境,認真落實“先建先得”政策,按照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及省政府有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請普通光伏電站項目業主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信息,在網上公開供社會查閱參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信息內容
1.公開范圍:2015年和2016年經全省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備案的所有普通光伏電站項目
2.公開方式:通過我委官網(www.lndp.gov.cn)相關專欄向全社會公開。
3.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業主、項目地點(市別和縣別)、備案文號和備案規模。
4.建設進展信息:進展分五個建設節點,即開工準備、開工建設、工程過半、主體竣工和并網發電(附件1)。
5.納入規模信息:所有依法合規并網發電項目即可納入年度規模指標,并公開具體年度。
6.更新頻率:根據信息報送情況,采用即時更新形式;月度進行簡要總結。
二、報送信息保障
完成備案手續的所有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業主負責全面、準確、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1.報送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請將有關信息及時發送至lnsolar@sina.com。
2.建立鏈接:請項目業主通過本企業指定郵箱,向上述郵箱發送本公司法人執照(照片形式)以及簡要建設計劃,建立報到性鏈接。后續需要溝通的其它信息,均可通過郵件聯系。
特殊情況下,亦可傳真提供:024-86906420。
3.報送要求:凡通過電子郵箱建立鏈接的項目,均視為處在開工準備階段,并同時視為業主做出提供真實、可靠信息的承諾。隨后,請各項目業主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依序報送建設節點信息。
4.納入規模指標:投產前各項目進展情況同時具備公示功能。未公開進展情況的項目,視為放棄規模指標需求。
5.完成并網發電節點的項目業主,應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8號)有關要求,登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填報信息。
三、信息監督
1.請各市發展改革委同時發布信息報送郵箱,便于項目業主將有關信息同時報送省、市兩級能源主管部門。并進一步加強分析、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必要時到現場核查,確保項目信息準確無誤。
2.請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直有關部門和省電力公司圍繞各自職責,結合公開發布的光伏建設進展信息,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所有工程依法合規建設。
3.請各項目業主認真核實報送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我委將著力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不斷健全和完善光伏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隨時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共同努力營造全省守法誠信、公平競爭的光伏發電市場環境。
本通知有效期至2017年7月30日。
聯系人:王寧 聯系電話:86898268 13940002378
附件:1.建設節點解釋
2.擬公開信息樣本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建設節點解釋
1.開工準備:是指項目業主向指定郵箱發送了本公司法人執照(照片形式)以及簡要建設計劃,建立了報到性鏈接。
2.開工建設:是指開始安裝電池組件支架。
3、工程過半:是指安裝完成了項目備案總規模的一半電池組件。
4.主體竣工:是指電池組件、逆變器、升壓設施以及送出線路工程全部完成。
5.并網發電:是指并網調度協議簽署后首次并網發電,具體時間以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確認為準。
6.納入指標:所有并網發電工程均自然納入年度指標。具體按照時間先后順序,依次納入年度指標。當年年度指標排滿后,順延納入下一年度指標。
附件2
擬公開信息樣本
公開時注明:“下列信息均由項目業主報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