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預計在2025 年要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其中再生能源占相當大的比重。而最近經濟部成立再生能源認證中心籌備處,希望讓追求綠色供應鏈的廠商,能夠買到再生能源發電廠發出的電力。《科技新報》趁此機會,訪問經濟部長李世光,從臺灣的能源政策談起,闡述再生能源的發展狀況以及未來展望。
再生能源憑證就像企業用電護照
隨著大眾環保意識的抬升,再加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危機感,臺灣在近幾年大力推展再生能源。李世光指出,「其實臺灣在很早期就開始談論要發展再生能源,但除了先期評估計劃或是試驗場址之外,其他部分做得不夠多。」但隨著臺灣人口成長,用電需求將越來越多,「拓展再生能源的腳步若不夠快,之后付出的成本就越大。」
「臺灣的再生能源要達到20% 的比率,其中很關鍵的部分,是廠商或個人要如何知道所用的電是否來自再生能源,綠電憑證就是一個指標。」李世光將再生能源認證中心的綠電憑證比喻為身份證甚至是護照,可以幫助臺灣廠商在打入國際大廠的綠色供應鏈時,不會因提不出使用綠電的證明,而被屏除在外。另外綠電憑證也同時具有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目前的國際電子大廠,如HP 和Dell 等都要求供應鏈廠商在生產過程采用綠電,在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成立前,臺灣的廠商難以提出采用綠電證明。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仿效國外的憑證中心,如日本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I-REC)的運作型式,這兩家也有出席臺灣的再生態源憑證中心籌備處成立大會,顯見看重臺灣在再生能源的努力。
法規挑戰棘手但不得不處理
推動綠能的最大挑戰就是法規修訂,一開始可說是弄寸步難行,像是濕地法會影響海岸濕地的電廠開發案。「因此,再生能源開發的需求,必須拉到行政院層級,由跨部會會議討論如何調整法規」,李世光特別強調兼顧環境保護以及能源開發的需求。
前陣子通過的電業法,改變臺電長期獨家壟斷的問題,像是輸配電網使用與電力市場販售等現狀。其他民營電廠也不再只能賣電給臺電,能直接賣給使用者,例如一般用電戶、工業用戶等。不過考量臺灣土地大小,還有單一電網的結構,目前電網未釋出民營化,仍維持臺電經營,但經濟部也同時就臺電原先的電網,評估再生能源電廠并網的結構,能否服務大量電力需求。
李世光特別提到澎湖的電網透過海底電纜方式接上臺灣本土的電網,可以與臺灣的用電狀況互補。利用澎湖用電尖峰是18:00~20:00 的現象,與臺灣本島中午是尖峰用電時間,能夠互補彼此的用電需求。
另外一項重點是綠電先行,以「優先采購綠電,鼓勵用綠電」來刺激民間發展綠能,許多綠電公司甚至縣市政府想投入建設小型電廠。在電業法修法后,仍有32 項子法需修正,而經濟部對于修法相當樂觀。
臺灣離岸風電潛力受矚目
以離岸風電來說,經濟部預估2020 年要達到520 MW,到2025 年要到達3 GW。很多人對臺灣的綠電投資相當有信心,來自國外的投資報告甚至超過經濟部預估的狀況。舉近年來討論最多的離岸風電來說,經濟部預估離岸風電2020 年要達到520 MW,到2025 年要到達3 GW;上緯旗下的海洋風電,獲得麥格理資本和丹能風力的資本挹注,顯示外商看好臺灣離岸風電的開發。
為什么臺灣海峽的離岸風力有如此大的發電潛力?原因就在臺灣海峽的地形。李世光表示,臺灣海峽兩岸都有一定高度的山脈,當冬季東北季風盛行,經過臺灣海岸時,因兩邊的地形因素,風速會變得更快,再加上臺灣西岸的海底不深,施工算是相當容易,因此成為離岸風力的潛在開發熱區。
目前臺灣海峽有3 個示范風場,2020 年會全數投入營運發電,其中海洋風電的風場五月時取得電廠執照已可以開始發電了。
一般人擔心夏季時沒有東北季風吹拂,風力沒那么強,發電效率不好。但以陸基風機數據來看,夏季強度是冬季時候風力的40%,風場仍在。之后當離岸風力發電開始運行,也能從風機的實際數據比較冬季和夏季的差別。
要怎么運用離岸風場開發,來提升臺灣的技術層次?李世光說離岸風場開發由于需要海事施工器具,矗立在海床上,因此需要大型的海事工程船,還有特殊鋼材、水下基礎、塔架及扇葉片部分。即便是外資來臺投資,不可能全部從外國來,本國業者會有機會參與離岸風機的建設。而臺灣海峽夏季有臺風,冬季有強烈的東北季風盛行,施工有一定難度,臺灣業者可力用此機會累積實力,相信之后能將「臺灣經驗」轉輸出。
資金結構考驗投資方的眼光
以前太陽能板的廠商拿政府標案,完成之后結案拿到政府的錢,如果廠商需要錢則向銀行借款,資金規模相對小。相比之下離岸風場開發的初期投資成本相當大,很多金融機構并不習慣上述模式。
一般來說跟國外銀行借錢需要7~ 8% 的利息,但國內銀行則是23%,電場運作后收益相當穩定,擔保品則是風場發電營運后的營業收入,是不錯的長期投資標的,很適合退休基金投入。但國內銀行業并不熟悉,因此李世光強調「經濟部要用綠色金融概念,來因應離岸風場的開發和融資需求」。以免外國投資機構看到臺海的離岸風力機會,投入資金建好風機營運,錢全被外國人賺走。
其他再生能源發展
臺灣發展太陽能的歷史相當早,除了有相關的面板產業支援,臺灣中南部的日照率相當高,有助于推廣太陽能應用。太陽能板所發的電也是我們白天尖峰用電時段的需求,可以減少整體供電壓力。目前經濟部預估2020 年裝機容量要達到6.5GW,而2025 年目標是20 GW。
其他的再生能源方面,地熱方面有EGS (Enhanced geothermal system) 技術,可以透過深層井循還灌水,持續采集地熱能。而臺糖則靠收集養豬戶的排泄物,運用沼氣發電。
智慧電網瞭解用電狀況來維持供電穩定
除了開發不同類型發電方式,還有建造電廠之外,電力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環,能讓用電效率提升。像是依據發電狀況與用電量,鼓勵大家在尖峰時間減少用電量,補償尖離峰的用電需求。此外電力儲存也是有待發展的項目,目前臺灣最知名的儲能單位,是好幾十年前修建完成的明潭和明湖抽蓄水力發電機組。
另外還有用戶群代表(Aggregater),能夠以獎勵措施與社區談妥在特定尖峰用電時間,啟動斷電來維持電網穩定。而電業法修法后,電力供應事業有新的角色出現,一般民生用戶的節電效果有經濟效益,不再只有滿足工業用戶的節電需求。
「2025 年要達到非核家園,以及再生能源發電量要達到20% 的比率,而其他能源則是50% 燃氣發電,30% 燃煤發電。」對臺灣再生能源的發展,李世光持審慎樂觀態度,經濟部在政策推動、法規制定上也逐漸邁出穩健的步伐。
臺灣上世紀的經濟奇跡有一部分是靠著傳統石化能源所推動起來;進入21世紀,我們希望看見能源轉型再帶起另一波經濟熱潮。藉由政府的大力推動與人民對環境保護意識的覺醒,綠能優先將從個人深化到產業結構,共創臺灣價值。
再生能源憑證就像企業用電護照
隨著大眾環保意識的抬升,再加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危機感,臺灣在近幾年大力推展再生能源。李世光指出,「其實臺灣在很早期就開始談論要發展再生能源,但除了先期評估計劃或是試驗場址之外,其他部分做得不夠多。」但隨著臺灣人口成長,用電需求將越來越多,「拓展再生能源的腳步若不夠快,之后付出的成本就越大。」
「臺灣的再生能源要達到20% 的比率,其中很關鍵的部分,是廠商或個人要如何知道所用的電是否來自再生能源,綠電憑證就是一個指標。」李世光將再生能源認證中心的綠電憑證比喻為身份證甚至是護照,可以幫助臺灣廠商在打入國際大廠的綠色供應鏈時,不會因提不出使用綠電的證明,而被屏除在外。另外綠電憑證也同時具有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目前的國際電子大廠,如HP 和Dell 等都要求供應鏈廠商在生產過程采用綠電,在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籌備處成立前,臺灣的廠商難以提出采用綠電證明。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仿效國外的憑證中心,如日本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國際再生能源憑證標準基金會(I-REC)的運作型式,這兩家也有出席臺灣的再生態源憑證中心籌備處成立大會,顯見看重臺灣在再生能源的努力。
法規挑戰棘手但不得不處理
推動綠能的最大挑戰就是法規修訂,一開始可說是弄寸步難行,像是濕地法會影響海岸濕地的電廠開發案。「因此,再生能源開發的需求,必須拉到行政院層級,由跨部會會議討論如何調整法規」,李世光特別強調兼顧環境保護以及能源開發的需求。
前陣子通過的電業法,改變臺電長期獨家壟斷的問題,像是輸配電網使用與電力市場販售等現狀。其他民營電廠也不再只能賣電給臺電,能直接賣給使用者,例如一般用電戶、工業用戶等。不過考量臺灣土地大小,還有單一電網的結構,目前電網未釋出民營化,仍維持臺電經營,但經濟部也同時就臺電原先的電網,評估再生能源電廠并網的結構,能否服務大量電力需求。
李世光特別提到澎湖的電網透過海底電纜方式接上臺灣本土的電網,可以與臺灣的用電狀況互補。利用澎湖用電尖峰是18:00~20:00 的現象,與臺灣本島中午是尖峰用電時間,能夠互補彼此的用電需求。
另外一項重點是綠電先行,以「優先采購綠電,鼓勵用綠電」來刺激民間發展綠能,許多綠電公司甚至縣市政府想投入建設小型電廠。在電業法修法后,仍有32 項子法需修正,而經濟部對于修法相當樂觀。
臺灣離岸風電潛力受矚目
以離岸風電來說,經濟部預估2020 年要達到520 MW,到2025 年要到達3 GW。很多人對臺灣的綠電投資相當有信心,來自國外的投資報告甚至超過經濟部預估的狀況。舉近年來討論最多的離岸風電來說,經濟部預估離岸風電2020 年要達到520 MW,到2025 年要到達3 GW;上緯旗下的海洋風電,獲得麥格理資本和丹能風力的資本挹注,顯示外商看好臺灣離岸風電的開發。
為什么臺灣海峽的離岸風力有如此大的發電潛力?原因就在臺灣海峽的地形。李世光表示,臺灣海峽兩岸都有一定高度的山脈,當冬季東北季風盛行,經過臺灣海岸時,因兩邊的地形因素,風速會變得更快,再加上臺灣西岸的海底不深,施工算是相當容易,因此成為離岸風力的潛在開發熱區。
目前臺灣海峽有3 個示范風場,2020 年會全數投入營運發電,其中海洋風電的風場五月時取得電廠執照已可以開始發電了。
一般人擔心夏季時沒有東北季風吹拂,風力沒那么強,發電效率不好。但以陸基風機數據來看,夏季強度是冬季時候風力的40%,風場仍在。之后當離岸風力發電開始運行,也能從風機的實際數據比較冬季和夏季的差別。
要怎么運用離岸風場開發,來提升臺灣的技術層次?李世光說離岸風場開發由于需要海事施工器具,矗立在海床上,因此需要大型的海事工程船,還有特殊鋼材、水下基礎、塔架及扇葉片部分。即便是外資來臺投資,不可能全部從外國來,本國業者會有機會參與離岸風機的建設。而臺灣海峽夏季有臺風,冬季有強烈的東北季風盛行,施工有一定難度,臺灣業者可力用此機會累積實力,相信之后能將「臺灣經驗」轉輸出。
資金結構考驗投資方的眼光
以前太陽能板的廠商拿政府標案,完成之后結案拿到政府的錢,如果廠商需要錢則向銀行借款,資金規模相對小。相比之下離岸風場開發的初期投資成本相當大,很多金融機構并不習慣上述模式。
一般來說跟國外銀行借錢需要7~ 8% 的利息,但國內銀行則是23%,電場運作后收益相當穩定,擔保品則是風場發電營運后的營業收入,是不錯的長期投資標的,很適合退休基金投入。但國內銀行業并不熟悉,因此李世光強調「經濟部要用綠色金融概念,來因應離岸風場的開發和融資需求」。以免外國投資機構看到臺海的離岸風力機會,投入資金建好風機營運,錢全被外國人賺走。
其他再生能源發展
臺灣發展太陽能的歷史相當早,除了有相關的面板產業支援,臺灣中南部的日照率相當高,有助于推廣太陽能應用。太陽能板所發的電也是我們白天尖峰用電時段的需求,可以減少整體供電壓力。目前經濟部預估2020 年裝機容量要達到6.5GW,而2025 年目標是20 GW。
其他的再生能源方面,地熱方面有EGS (Enhanced geothermal system) 技術,可以透過深層井循還灌水,持續采集地熱能。而臺糖則靠收集養豬戶的排泄物,運用沼氣發電。
智慧電網瞭解用電狀況來維持供電穩定
除了開發不同類型發電方式,還有建造電廠之外,電力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環,能讓用電效率提升。像是依據發電狀況與用電量,鼓勵大家在尖峰時間減少用電量,補償尖離峰的用電需求。此外電力儲存也是有待發展的項目,目前臺灣最知名的儲能單位,是好幾十年前修建完成的明潭和明湖抽蓄水力發電機組。
另外還有用戶群代表(Aggregater),能夠以獎勵措施與社區談妥在特定尖峰用電時間,啟動斷電來維持電網穩定。而電業法修法后,電力供應事業有新的角色出現,一般民生用戶的節電效果有經濟效益,不再只有滿足工業用戶的節電需求。
「2025 年要達到非核家園,以及再生能源發電量要達到20% 的比率,而其他能源則是50% 燃氣發電,30% 燃煤發電。」對臺灣再生能源的發展,李世光持審慎樂觀態度,經濟部在政策推動、法規制定上也逐漸邁出穩健的步伐。
臺灣上世紀的經濟奇跡有一部分是靠著傳統石化能源所推動起來;進入21世紀,我們希望看見能源轉型再帶起另一波經濟熱潮。藉由政府的大力推動與人民對環境保護意識的覺醒,綠能優先將從個人深化到產業結構,共創臺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