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目標,充分發揮青海省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優勢,嚴金海、王玉虎代表建議國家發改委批復在青海省建設“國家級太陽能發電示范基地”。
太陽能作為一種潔凈的可再生能源,是傳統化石能源的最為重要的替代能源之一。太陽能光伏發電具有降低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等優勢,充分利用太陽能對節省能源,保護環境等有重要的意義。
根據專家預測,我國2050年發電總裝機容量為24億千瓦,其中煤電約占40%,水電―15%,核電―11%,氣電―4%,則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將提供近30%(約7億千瓦)的總裝機容量。雖然,非水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的研發與應用近年來取得了可喜進展和日益增強的關注,但離2050年大規模發展的需求相距甚遠,為使它們達到年供應億噸標煤能量,裝機達到億千瓦以上的大規模快速發展,需要采取多種措施,其中在荒漠地區建設國家級太陽能發電示范基地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途徑之一。
青海擁有得天獨厚的太陽能資源,荒漠土地面積遼闊、電網建設比較完善,發展太陽光伏發電的條件優越。具備建設國家級太陽能發電試驗示范基地的基礎條件,一方面能夠集合資源、技術和資金,提升我國太陽能利用的技術水平,為我國太陽能發電規模化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推動青海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改善民生和環境。
為此,嚴金海、王玉虎代表建議,中央財政對基地的基礎設施給予財政支持;按建設國家級太陽能發電示范基地的規模,國家給予太陽能發電示范基地相應的太陽能電站建設項目的審批權;制定適宜基地發展的太陽能發電上網電價,建立完善的市場保障制度;制定太陽能發電稅收優惠條例,引導能源消費市場調整能源使用結構;對基地科研基礎設施、科研條件和重點科研項目給予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