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電力公司調控中心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4月16日,內蒙古電網(蒙西電網)新能源消納刷新歷史紀錄,新能源單日發電量超過2億千瓦時,新能源最大電力達到1156萬千瓦,占比達到全網實時發電出力的46.77%,其中風電最大發電負荷突破1000萬千瓦,達到1038萬千瓦,最大占比達到全網實時出力的42.02%。這一數據,讓長久籠罩在棄風棄光陰影下的新能源行業為之一振。
某一天的發電數據難以排除其偶然性因素,但放在一個較長的周期內來觀察,或許更能說明問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行業協會統計信息部的數據,蒙西電網2014年風電發電量占比達到8.20%,2015年占比達到8.64%,2016年占比達到10.31%。相比之下,2014年全國風電上網電量僅占全部發電量的2.78%,2015年爬升到3.3%,2016年達到4%。
不可否認,由于統計口徑的不同,各出處的數據略有差異。但即使這樣,蒙西電網在同樣面臨電力需求放緩,種種制約新能源消納的內外因素未得到根本改善的情況下,通過自身挖潛,轉變觀念、強化管理、技術創新,促使新能源并網邁上新臺階,仍然值得點贊。這也表明,在到達天花板之前,通過相關責任方改進自身工作,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消納仍有一定的改善空間。而放縱棄風棄光狀況一味惡化,則是“非不能也,而不為也。”
根據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的2017年一季度風電并網運行情況可以推算出,一季度全國棄風率約為16%,相比去年同期26%的棄風率,棄風限電狀況有所緩解。這一方面表明,通過相關各方的主動謀劃,積極作為,是可以實現新能源消納再上一個臺階;另一方面也警示我們,距離根本解決棄風棄光頑疾這一目標仍然山高路遠,不能懈怠。
2016年,我國棄風電量達497億千瓦時,約等于2015年西班牙全國的風力發電總量,相當于火電燃用1590萬噸標煤,等效排放4135萬噸二氧化碳、38萬噸二氧化硫。
從世界范圍來看,丹麥等歐洲國家早已實現了風電的高滲透率。以西班牙為例,近年來,西班牙從風電規劃、電源結構優化、電網建設、新技術應用、調度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風電比重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保證了電網的可靠性維持在較高水平。2016年,其風電在發電量中占比高達19.3%。誠然,我國的電網狀況不同于歐洲,但仍不失借鑒意義。
從前些年的棄風,蔓延到近兩年的棄風、棄光等新能源大面積棄電,我國電力需求放緩固然是其重要外部因素,但冰凍三尺并非一日之寒。在棄風棄光的背后,交織著復雜的各種因素:有技術性因素,也有非技術性因素;有傳統能源的因素,也有新能源自身的因素;有電網公司的因素,也有地方政府的因素;有電力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的因素,也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不到位的因素……
因此,解決問題也非一日之功。在紛繁復雜的多種因素中,只有牽住“牛鼻子”,才能盤活“整盤棋”。這就需要,一方面,相關責任方要切實轉變觀念,跳出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是“垃圾電”的傳統思維窠臼,將國家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大政方針融化在血液中,落實在行動上,不被局部小算盤所羈絆;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從國家層面引導全社會轉變觀念,樹立保護環境、消費綠電的理念,同時,統籌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利益博弈,以“破局”的勇氣出臺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殊不知,采取簡單妥協、利益配送、厚此薄彼等舉措,不僅解決不了實質性問題,還可能造成問題的復雜化和長期化。
在這一總體思路下,亟需改善現有電力運行管理機制不適應大規模新能源并網需求的狀況;改變大量煤電機組發電計劃和開機方式核定不科學的現狀;解決輔助服務激勵政策不到位、省間聯絡線計劃制定和考核機制不合理、跨省區補償調節能力無法充分發揮、需求側響應能力受到剛性電價政策制約等問題。
宏觀來看,我國風電、光伏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即在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這些區域恰是棄風、棄光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相比蒙西電網而言,擁有更堅強電網架構、更大范圍調度空間、更雄厚科技實力的國家電網,在這場保障新能源消納的攻堅戰中,無疑可以有更大的作為。
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將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確保達到4200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6%;有效解決棄風問題,“三北”地區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與此同時,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產業的發展藍圖已經繪就,現在考驗各方的是如何將“一張藍圖干到底”的決心。
我們也欣喜地看到,從主管部門到地方政府,從電網公司到新能源企業,各相關方都在積極挖掘自身潛力。國網公司今年初推出20項措施,明確提出到2020年根本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棄風棄光率控制在5%以內。未來的3年時間,無疑將讓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行業充滿期待。
某一天的發電數據難以排除其偶然性因素,但放在一個較長的周期內來觀察,或許更能說明問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電力行業協會統計信息部的數據,蒙西電網2014年風電發電量占比達到8.20%,2015年占比達到8.64%,2016年占比達到10.31%。相比之下,2014年全國風電上網電量僅占全部發電量的2.78%,2015年爬升到3.3%,2016年達到4%。
不可否認,由于統計口徑的不同,各出處的數據略有差異。但即使這樣,蒙西電網在同樣面臨電力需求放緩,種種制約新能源消納的內外因素未得到根本改善的情況下,通過自身挖潛,轉變觀念、強化管理、技術創新,促使新能源并網邁上新臺階,仍然值得點贊。這也表明,在到達天花板之前,通過相關責任方改進自身工作,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消納仍有一定的改善空間。而放縱棄風棄光狀況一味惡化,則是“非不能也,而不為也。”
根據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的2017年一季度風電并網運行情況可以推算出,一季度全國棄風率約為16%,相比去年同期26%的棄風率,棄風限電狀況有所緩解。這一方面表明,通過相關各方的主動謀劃,積極作為,是可以實現新能源消納再上一個臺階;另一方面也警示我們,距離根本解決棄風棄光頑疾這一目標仍然山高路遠,不能懈怠。
2016年,我國棄風電量達497億千瓦時,約等于2015年西班牙全國的風力發電總量,相當于火電燃用1590萬噸標煤,等效排放4135萬噸二氧化碳、38萬噸二氧化硫。
從世界范圍來看,丹麥等歐洲國家早已實現了風電的高滲透率。以西班牙為例,近年來,西班牙從風電規劃、電源結構優化、電網建設、新技術應用、調度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風電比重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保證了電網的可靠性維持在較高水平。2016年,其風電在發電量中占比高達19.3%。誠然,我國的電網狀況不同于歐洲,但仍不失借鑒意義。
從前些年的棄風,蔓延到近兩年的棄風、棄光等新能源大面積棄電,我國電力需求放緩固然是其重要外部因素,但冰凍三尺并非一日之寒。在棄風棄光的背后,交織著復雜的各種因素:有技術性因素,也有非技術性因素;有傳統能源的因素,也有新能源自身的因素;有電網公司的因素,也有地方政府的因素;有電力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的因素,也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不到位的因素……
因此,解決問題也非一日之功。在紛繁復雜的多種因素中,只有牽住“牛鼻子”,才能盤活“整盤棋”。這就需要,一方面,相關責任方要切實轉變觀念,跳出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是“垃圾電”的傳統思維窠臼,將國家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大政方針融化在血液中,落實在行動上,不被局部小算盤所羈絆;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從國家層面引導全社會轉變觀念,樹立保護環境、消費綠電的理念,同時,統籌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利益博弈,以“破局”的勇氣出臺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殊不知,采取簡單妥協、利益配送、厚此薄彼等舉措,不僅解決不了實質性問題,還可能造成問題的復雜化和長期化。
在這一總體思路下,亟需改善現有電力運行管理機制不適應大規模新能源并網需求的狀況;改變大量煤電機組發電計劃和開機方式核定不科學的現狀;解決輔助服務激勵政策不到位、省間聯絡線計劃制定和考核機制不合理、跨省區補償調節能力無法充分發揮、需求側響應能力受到剛性電價政策制約等問題。
宏觀來看,我國風電、光伏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區,即在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這些區域恰是棄風、棄光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相比蒙西電網而言,擁有更堅強電網架構、更大范圍調度空間、更雄厚科技實力的國家電網,在這場保障新能源消納的攻堅戰中,無疑可以有更大的作為。
按照“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將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確保達到4200億千瓦時,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6%;有效解決棄風問題,“三北”地區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與此同時,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產業的發展藍圖已經繪就,現在考驗各方的是如何將“一張藍圖干到底”的決心。
我們也欣喜地看到,從主管部門到地方政府,從電網公司到新能源企業,各相關方都在積極挖掘自身潛力。國網公司今年初推出20項措施,明確提出到2020年根本解決新能源消納問題,棄風棄光率控制在5%以內。未來的3年時間,無疑將讓以風電為代表的新能源行業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