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世界上最大的發達國家,中美兩國貿易往來頗受關注。5月25日,商務部首次正式發布《關于中美經貿關系的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闡明對中國企業赴美投資遭遇不公平待遇問題的擔憂,明確指出中國投資只占美國吸引外資總額的不到1%,卻連續三年位居美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數量國別榜首,兩者完全不成比例。 分析認為,美國設置的高貿易門檻和中國企業自身短板是阻礙中資在美國落地生根的主要障礙,未來與此相關的一系列變革有待提速。
“特殊待遇”
近年來,中美兩國貿易關系總體上保持穩定,2015年,中國超越加拿大,首次成為美國最大貿易伙伴,同時美國也位列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截至去年,兩國在對方貿易關系中的重要地位未發生重大改變,也相互帶去了巨大紅利,有業內專家甚至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來形容當前中美經貿關系的密切程度。但即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企業赴美投資依舊屢屢受阻。
《報告》援引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2014年,中國連續三年位居美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數量國別榜首,累計審查68個投資項目,但事實上,中國投資只占美吸引外資總額的不到1%,兩者完全不成比例。另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因安全審查而導致并購受阻的中國企業投資項目金額已超過500億美元。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英國企業對美國投資達到4870億美元,是美國最大的外資來源地,占美國吸引外資的18%。有業內專家表示,作為經濟總量遠超英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企業的雄厚資本沒有換來相對應的投資地位,是不符合常理的。
層層關卡
業內分析認為,中國資本進軍美國面臨重重困難,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美國設置的層層關卡。資料顯示,自1975年成立外國投資委員會以來,美國總統僅否決過三起并購案件,且均來自中國投資者。分別是1989年中航技收購美西雅圖飛機零部件制造商 Mamco項目;2012年三一集團關聯公司收購美俄勒岡州風電場項目;2016年福建宏芯投資基金收購德國芯片設備制造商愛思強公司項目。
《報告》進一步披露,曾有一家中國公司在收購美國一家企業時,被要求與美方簽署“緩解協議”,要求外國人實地訪問被購的美國公司時,須提前15天通知美國政府。但實際工作中很難滿足提前15天報告美國政府的要求,給該公司正常運營帶來負面影響。
在中國社科院國際法研究所競爭法中心秘書長黃晉看來,作為一個新興投資大國,中國在美國投資份額中僅占1%,與美國對待中國赴美投資企業不公平待遇密切相關,“雖然美國大部分市場是對外開放的,但在部分領域,特別是涉及高技術的領域有限制,在個案審查中對意識形態有差別的國家,存在設置障礙的情況”。對于中企赴美投資的難點,黃晉認為主要包含兩方面,國家安全審查方面,美國的部分行為對中國的限制要高于其他國家;法律方面,美國的勞動力保護制度、環境保護法等要求均高于中國,這對中國企業赴美投資實際上是一種隱形門檻。
“除了美方的苛刻條件之外,赴美投資的中國企業自身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進一步提升綜合實力”,商務部研究院區域合作中心主任張建平表示,整體上看,中國企業的國際運營能力仍處于上升階段,存在國際人才儲備不足、對美國市場了解不充分、談判能力不足等問題,在國際投標運作等方面仍需積累經驗。
突破1%
記者梳理發現,中國企業赴美投資也不乏取得成功的案例。例如海爾是中國最早進軍美國市場的企業之一,目前已在美國站穩腳跟,冰柜等產品在美國銷量非常可觀;早年福耀玻璃的經營者在比較了中美市場及稅收水平之后,毅然將玻璃工廠設到美國,減少了運營成本,在美國市場取得成功。
張建平直言,要突破1%的投資門檻,還需多方努力。“雖然中美雙方在投資方面的協議已經談判多年,但美方關于希望中國大幅減少負面清單的訴求,目前并未與中方達成協議,還需后期談判繼續推動”,張建平向記者分析,從我國層面看,加快改革開放進程、加速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進展,也有利于推進中美貿易談判。
而作為市場競爭的主要參與者,張建平建議,中國企業首先應該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重視品牌聲譽,同時提升國際化程度,在國際市場運作時,運用全球化的思維,使企業運行符合國際市場運作規律,到國際平臺上參與競爭。此外,中國企業也應主動了解和熟悉美國市場,包括美國的法律法規、商業模式等。
黃晉也指出,中企赴美投資風險相對較大,應該更加關注美國的優勢產業,早日實現中國從“引進來”到“走出去”的角色轉變,加快產業升級,調整產業結構,促進高新產業的發展,同時深入了解美國相關法律法規,規避不必要的風險。
近年來中企赴美投資受阻、貿易摩擦大事記(部分)
2005年7月
美國宣布對中海油收購優尼科公司計劃啟動國家安全審查程序,迫使中海油于當年8月撤回對優尼科公司的收購計劃
2009年9月
美國以中國輪胎擾亂美國市場為由,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三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
2012年9月
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22年來第一個禁止外國投資的總統命令,否決三一重工的關聯公司在美國的風電投資
2012年10月
美國眾議院發布調查報告,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華為、中興進入美國系統設備領域
2012年12月
美國發布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終裁,裁定向中國征收最高可達254.66%的高額關稅
“特殊待遇”
近年來,中美兩國貿易關系總體上保持穩定,2015年,中國超越加拿大,首次成為美國最大貿易伙伴,同時美國也位列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截至去年,兩國在對方貿易關系中的重要地位未發生重大改變,也相互帶去了巨大紅利,有業內專家甚至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來形容當前中美經貿關系的密切程度。但即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企業赴美投資依舊屢屢受阻。
《報告》援引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2014年,中國連續三年位居美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數量國別榜首,累計審查68個投資項目,但事實上,中國投資只占美吸引外資總額的不到1%,兩者完全不成比例。另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因安全審查而導致并購受阻的中國企業投資項目金額已超過500億美元。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英國企業對美國投資達到4870億美元,是美國最大的外資來源地,占美國吸引外資的18%。有業內專家表示,作為經濟總量遠超英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企業的雄厚資本沒有換來相對應的投資地位,是不符合常理的。
層層關卡
業內分析認為,中國資本進軍美國面臨重重困難,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美國設置的層層關卡。資料顯示,自1975年成立外國投資委員會以來,美國總統僅否決過三起并購案件,且均來自中國投資者。分別是1989年中航技收購美西雅圖飛機零部件制造商 Mamco項目;2012年三一集團關聯公司收購美俄勒岡州風電場項目;2016年福建宏芯投資基金收購德國芯片設備制造商愛思強公司項目。
《報告》進一步披露,曾有一家中國公司在收購美國一家企業時,被要求與美方簽署“緩解協議”,要求外國人實地訪問被購的美國公司時,須提前15天通知美國政府。但實際工作中很難滿足提前15天報告美國政府的要求,給該公司正常運營帶來負面影響。
在中國社科院國際法研究所競爭法中心秘書長黃晉看來,作為一個新興投資大國,中國在美國投資份額中僅占1%,與美國對待中國赴美投資企業不公平待遇密切相關,“雖然美國大部分市場是對外開放的,但在部分領域,特別是涉及高技術的領域有限制,在個案審查中對意識形態有差別的國家,存在設置障礙的情況”。對于中企赴美投資的難點,黃晉認為主要包含兩方面,國家安全審查方面,美國的部分行為對中國的限制要高于其他國家;法律方面,美國的勞動力保護制度、環境保護法等要求均高于中國,這對中國企業赴美投資實際上是一種隱形門檻。
“除了美方的苛刻條件之外,赴美投資的中國企業自身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進一步提升綜合實力”,商務部研究院區域合作中心主任張建平表示,整體上看,中國企業的國際運營能力仍處于上升階段,存在國際人才儲備不足、對美國市場了解不充分、談判能力不足等問題,在國際投標運作等方面仍需積累經驗。
突破1%
記者梳理發現,中國企業赴美投資也不乏取得成功的案例。例如海爾是中國最早進軍美國市場的企業之一,目前已在美國站穩腳跟,冰柜等產品在美國銷量非常可觀;早年福耀玻璃的經營者在比較了中美市場及稅收水平之后,毅然將玻璃工廠設到美國,減少了運營成本,在美國市場取得成功。
張建平直言,要突破1%的投資門檻,還需多方努力。“雖然中美雙方在投資方面的協議已經談判多年,但美方關于希望中國大幅減少負面清單的訴求,目前并未與中方達成協議,還需后期談判繼續推動”,張建平向記者分析,從我國層面看,加快改革開放進程、加速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進展,也有利于推進中美貿易談判。
而作為市場競爭的主要參與者,張建平建議,中國企業首先應該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重視品牌聲譽,同時提升國際化程度,在國際市場運作時,運用全球化的思維,使企業運行符合國際市場運作規律,到國際平臺上參與競爭。此外,中國企業也應主動了解和熟悉美國市場,包括美國的法律法規、商業模式等。
黃晉也指出,中企赴美投資風險相對較大,應該更加關注美國的優勢產業,早日實現中國從“引進來”到“走出去”的角色轉變,加快產業升級,調整產業結構,促進高新產業的發展,同時深入了解美國相關法律法規,規避不必要的風險。
近年來中企赴美投資受阻、貿易摩擦大事記(部分)
2005年7月
美國宣布對中海油收購優尼科公司計劃啟動國家安全審查程序,迫使中海油于當年8月撤回對優尼科公司的收購計劃
2009年9月
美國以中國輪胎擾亂美國市場為由,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三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
2012年9月
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22年來第一個禁止外國投資的總統命令,否決三一重工的關聯公司在美國的風電投資
2012年10月
美國眾議院發布調查報告,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華為、中興進入美國系統設備領域
2012年12月
美國發布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終裁,裁定向中國征收最高可達254.66%的高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