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下發了《關于推進電能清潔能源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了吉林省發展清潔能源的目標、要求和保障措施,并且公布了吉林省電能供暖的補貼標準。
通知全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能源局等部門關于推進電能清潔供暖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全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能源局等部門關于推進電能清潔供暖實施意見的通知
吉政辦發〔2017〕4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實施北方清潔供暖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關于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054號)相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推進電能清潔供暖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電能具有清潔、安全、便捷等優勢,實施電能清潔供暖對于推動能源消費革命、落實國家能源戰略、促進能源清潔化發展意義重大,是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減少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我省電力供需處于嚴重供大于求的狀態,推廣電能清潔供暖可以增加用電負荷,不僅有利于解決電力消納,還可以改善冬季空氣質量、更好地保障民生、解決煤炭缺口,為新能源產業發展創造空間。穩步推進電能清潔供暖,有利于構建層次更高、范圍更廣的新型電力消費市場,提升我省電氣化水平,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
二、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以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指導,以轉變能源利用方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為目標,按照統籌推進、重點突破、多方協作的思路,加快推進電能清潔供暖。以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為方向,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促進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降低污染物排放,形成清潔、高效、多元化的供暖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結合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還原電力商品屬性,通過市場化手段疏導矛盾,降低用電價格。創新電能清潔供暖技術路線,加快關鍵設備研發,促進技術裝備能效水平顯著提升。
堅持市場運作。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探索多方共贏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電能清潔供暖技術、業態和運營等創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堅持有序推進。本著先易后難、逐步推開的原則,充分尊重各有關方面的意愿,因地制宜、穩步有序地推進經濟性好、節能減排效益佳的電能清潔供暖項目。
(三)主要目標。提高電能清潔供暖占比,促進富余電力消納,減輕大氣污染排放。爭取到2020年,全省電能清潔供暖面積達到4000萬平方米,年供暖用電量達到40億千瓦時以上,減排二氧化硫1.6萬噸,減排氮氧化物4500噸,減排粉塵6000噸。
三、重點任務
(一)學校電能清潔供暖。鼓勵新建大中小學校采用電熱膜、發熱電纜等終端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加快現有中小學校電能清潔供暖改造,替代土火爐和燃煤小鍋爐。
(二)公共建筑電能清潔供暖。鼓勵符合節能標準的機關辦公樓、商務寫字樓和可以分時、分區用熱或低溫運行的廠房、車庫、倉庫等公共建筑采用電能清潔供暖。
(三)蓄熱式電鍋爐替代燃煤鍋爐。在城市熱力管網無法達到的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區域,試點采用蓄熱式電鍋爐替代燃煤供暖鍋爐;鼓勵生態要求較高的區域或符合節能標準的新建居民住宅采用蓄熱式電鍋爐供暖。
(四)居民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支持新建居民住宅采用電熱膜、發熱電纜等終端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充分調動居民的行為節能積極性。
(五)熱泵清潔供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發展水源、土壤源、污水源或空氣源熱泵供暖。
(六)火電靈活調峰改造。支持省內火電企業建設蓄熱式電鍋爐作為靈活性調峰裝置,提高火電機組調峰靈活性。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1.省級財政安排電能清潔供暖專項補助資金,對電能清潔供暖項目進行補助(具體標準見附件)。鼓勵各地出臺配套補助政策,共同加快電能清潔供暖推廣利用。
2.電能清潔供暖用電價格按照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要求執行,蓄熱式電鍋爐谷段電價由目前的7小時延長至10小時。
3.支持符合條件的電能清潔供暖項目參與吉林省電力市場交易,通過市場化方式降低用電價格。
4.對新增電能清潔供暖項目,相應配電網企業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紅線外供配電設施的投資建設。同時,建立提前介入、主動服務、高效運轉的 “綠色通道 ”,按照客戶需求做好布點布線、電網接入等服務工作。結合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因電能清潔供暖引起的合理配電網建設改造投資納入相應配電網企業有效資產,將合理運營成本計入輸配電價準許成本,研究出臺分電壓等級的電能清潔供暖輸配電價。
5.對燃煤鍋爐嚴格環保和能效達標準入,加大對燃煤鍋爐排放物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快超標排放燃煤供暖鍋爐關停,鼓勵電能清潔供暖的推廣。
6.鼓勵重點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電能清潔供暖項目,解決融資問題。
7.支持電能清潔供暖企業申報國家和我省的相關專項資金項目補助。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省能源局負責推進電能清潔供暖工作的總體協調,利用電力市場交易平臺,形成供、求共贏長效機制,研究提出電能清潔供暖補助標準意見,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省財政廳負責提出電能清潔供暖補助標準及資金的籌措,撥付補助資金并做好資金監管工作;省教育廳負責統計提供省屬高校基建項目計劃,督促各地教育部門提供中小學基建項目年度計劃;省物價局負責健全完善電價政策,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作用;省環保廳負責加大對燃煤鍋爐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關停超標排放燃煤供暖鍋爐;電網企業負責配電設施的投資和建設。
各市(州)、縣(市)政府是推進本地區電能清潔供暖的責任主體,要結合當地供暖實際,制定具體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要求、時間進度、政策措施等,確保完成任務。
(三)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新聞媒介,宣傳電能清潔供暖的優點和節能減排成效,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通過召開現場宣傳會、技術交流會、成果推介會等方式,及時對工作成果進行展示示范。盡快在各地部署建設電能清潔供暖展廳項目,引導用戶使用電能清潔供暖。
附件:吉林省電能清潔供暖項目補貼標準
新建大中小學校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中小學校電能清潔供暖改造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30元/平方米。
公共建筑采用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供熱面積對蓄熱式電鍋爐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28元/平方米。
新建居民建筑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23元/平方米。
注:以上補助標準時限暫定為一年。執行中,根據我省電能清潔供暖發展情況,按年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