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7年“630”并網高峰的結束,光伏電站建設企業幾家歡喜幾家愁,在今年的“630”并網項目中,屋頂分布式電站項目奪人眼球,受到了廣大投資商的關注。而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將統一按照新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執行,這無疑給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項目成本帶來大幅增長,也給快速發展的屋頂分布式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在2016年8月1日國家出臺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中規定,屋頂分布式電站設計應嚴格遵循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要求。根據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出臺前屋頂電站建設政策來看,僅在屋頂是否能承受光伏組件及相關設備重量,是否具備安裝條件以及屋頂荷載能力等方面有所規定。結合國家《標準化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的《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范》(GB 51022-2015)將成為國家強制性標準。根據“新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中規定: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并網光伏發電站和100kWp及以上的獨立光伏發電站,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必須進行建筑物結構和電氣的安全復核,并應滿足建筑結構及電氣的安全性要求。也就是說屋頂加固設計應嚴格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再不能以屋頂荷載核算的標準代替。
據業內知情人士說:“與以往標準相比,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在屋頂分布式電站建設方面要嚴格很多,很多原來能夠建設的屋頂電站,在新屋頂分布式標準之后將不再符合建設標準,同時,為了滿足分布式屋頂電站建設房屋加固的規定,2017年新開發的電站每瓦成本將增加3毛以上。以3MW屋頂分布式電站為例,每瓦成本增加3毛,電站建設成本將增加90萬以上”。
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出臺后,影響的不僅僅是電站建設成本,在法律責任以及保險理賠方面也帶來了巨大影響。在法律責任方面,結合國家標準化法,自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項目,如果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分布式光伏電站設計中不進行建筑可靠性鑒定,或者不遵循現行國家標準,即可能面臨行政處分;如果因此造成質量安全事故,還會面臨嚴重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相關企業負責人將或有牢獄之災。
2017年新開發的分布式電站在保險理賠風險保障方面也進一步受到了影響,對于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損失和費用等將列為保險合同免責的事由,在保險發生事故發生后有權不予賠償。
屋頂分布式電站的發展,離不開國家補貼政策的推動,據相關權威數據分析,國家自2013年后開始實施度電補貼,但自同年起,標桿電價開始逐年下跌,從2013年的0.9 ~1元/kWh,到2017年的0.65~0.85元/kWh,隨著新標準實施后屋頂分布式電站成本的提升,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的收益將大大降低,同時,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由于將按照新標準執行,成本也將大大增高,這對于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業內權威人士分析:“2017年‘630’并網的項目,基本上都是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設計和加固的,適用于舊的標準,符合國家要求。從整體項目的優劣來說,2017年‘630’前并網的項目,有著更高的發電收益和更低的建設成本,屬于更加優質的屋頂分布式項目!”
在2016年8月1日國家出臺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中規定,屋頂分布式電站設計應嚴格遵循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要求。根據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出臺前屋頂電站建設政策來看,僅在屋頂是否能承受光伏組件及相關設備重量,是否具備安裝條件以及屋頂荷載能力等方面有所規定。結合國家《標準化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的《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范》(GB 51022-2015)將成為國家強制性標準。根據“新屋頂分布式電站結構國家標準”中規定: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并網光伏發電站和100kWp及以上的獨立光伏發電站,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必須進行建筑物結構和電氣的安全復核,并應滿足建筑結構及電氣的安全性要求。也就是說屋頂加固設計應嚴格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再不能以屋頂荷載核算的標準代替。
據業內知情人士說:“與以往標準相比,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在屋頂分布式電站建設方面要嚴格很多,很多原來能夠建設的屋頂電站,在新屋頂分布式標準之后將不再符合建設標準,同時,為了滿足分布式屋頂電站建設房屋加固的規定,2017年新開發的電站每瓦成本將增加3毛以上。以3MW屋頂分布式電站為例,每瓦成本增加3毛,電站建設成本將增加90萬以上”。
新屋頂分布式結構標準出臺后,影響的不僅僅是電站建設成本,在法律責任以及保險理賠方面也帶來了巨大影響。在法律責任方面,結合國家標準化法,自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項目,如果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分布式光伏電站設計中不進行建筑可靠性鑒定,或者不遵循現行國家標準,即可能面臨行政處分;如果因此造成質量安全事故,還會面臨嚴重的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相關企業負責人將或有牢獄之災。
2017年新開發的分布式電站在保險理賠風險保障方面也進一步受到了影響,對于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損失和費用等將列為保險合同免責的事由,在保險發生事故發生后有權不予賠償。
屋頂分布式電站的發展,離不開國家補貼政策的推動,據相關權威數據分析,國家自2013年后開始實施度電補貼,但自同年起,標桿電價開始逐年下跌,從2013年的0.9 ~1元/kWh,到2017年的0.65~0.85元/kWh,隨著新標準實施后屋頂分布式電站成本的提升,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的收益將大大降低,同時,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由于將按照新標準執行,成本也將大大增高,這對于2017年新開發的屋頂分布式電站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業內權威人士分析:“2017年‘630’并網的項目,基本上都是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設計和加固的,適用于舊的標準,符合國家要求。從整體項目的優劣來說,2017年‘630’前并網的項目,有著更高的發電收益和更低的建設成本,屬于更加優質的屋頂分布式項目!”